「師傅」與「師父」的區別,不可以混淆!

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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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與「師父」是兩個與傳道解惑密切相關的概念,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不了解「師傅」與「師父」區別在哪裡,往往混用這兩個稱呼。我們梳理「師傅」與「師父」這兩個稱呼所指的演變,辨析清楚它們之間的關系,看看混用這兩個稱呼是否適宜。

「師傅」一詞,早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而且從一開始就是用來指老師的。《榖梁傳》昭公十九年有這樣的說法:「羈貫成童,不就師傅,父之罪也。」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年已8歲的兒童,如果不進學從師,那是父親的罪過。《三字經》所說的「子不教,父之過」,說的就是這一意思。

戰國時期稱老師為師傅,還有另外一條材料可以佐證。根據《戰國策》的記載,在呂不韋的操縱下,在趙國做人質的秦公子異人終於回到了秦國。秦王令異人試誦詩書,異人推辭說:「少棄捐在外,嘗無師傅所教學,不習於誦。」這裡師傅與教學關聯,顯然指的是老師。

秦漢以後,師傅由泛指從事教學工作的老師,演變為了專指帝王(包括帝和王)的老師。師傅的這一意義,來源於太師和太傅的合稱。《史記·吳王濞傳》:「吳太子師傅皆楚人。」由一個「皆」字,可見「師」和「傅」是並列關系。《史記》中9處11次出現的「師傅」,都是這一意思。這時的「師傅」,總是和「宮廷」、「東宮」、「儲君」、「太子」、「皇子」等字眼聯繫在一起。從西漢到南宋,這是師傅最通常的所指,明清時期,依然保留了這一意義。

顯然是因為「師傅」的地位太尊、聲望太高,所謂的「身為師傅,貴極人臣」,這一稱呼因此具有了一定的排他性。從西漢到南宋,「師傅」的涵義幾乎為帝王之師這一特定的所指獨占,很少例外。從南宋開始,「師傅」的所指逐漸下移,平民百姓的教師也可以蒙受此稱。如朱熹既用師傅來稱呼帝王之師,也用來稱呼一般的授業者。至於用師傅來稱呼工、商、戲劇等行業中傳授技藝的人,則是清代中後期以後的事情。按工人們在工廠互稱「師傅」的習慣,稱任何一個成年人尤其是年長的人為師傅,則更是 20世紀60年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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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之稱,不僅出現得較晚,而且使用的頻率也非常有限。《四庫全書》雖然有數百次的出現,但大都別有所指,與我們要討論的「師父」不同。

「師父」的稱呼,是在唐代出現的。姚思廉的《梁書》中,說高祖德皇後郗徽的祖父郗紹,曾任「宋國子祭酒,領東海王師父」。在《文苑英華》中,「師父」也一再出現。其中所指,和「師傅」完全相同,既有泛指從事教學工作的老師,如「臣雖駑劣不才,竊服師父之訓」;也有特指帝王的老師,如「乘箕入相,就三命而作鹽梅;投釣升朝,封四履而稱師父」。

以「道」相通,未來世界宗教革新(人類和諧共存)綱要性探析首先闡明,人類存在「概念固化」的共性弊端——人為設定一個概念,就概念而概念,限於概念之中,錯失對事物真相和自然大道的完整認識與實踐,不能有效解決實際問題。

以此,對待「概念」 應當遵循「立足本原,著重內涵,與時俱進,動態變化,解決問題,實事求是」原則。本文「宗教」及「道教」概念即如此,並以道教思想為基——大道相通,就未來世界宗教革新(人類和諧共存)進行綱要性初步探析,體現出「道」本身「其大無外、其小無內、無所不在」的內涵特徵以及宗教「繼承傳統、與時俱進、生存為本」的革新觀,簡述如下:

1、科學、民主是历史進步的產物,和諧、自由是人類永恆的追求。但是,历史今天,人類生存面臨重要問題:人本侵犯自然,物欲腐蝕心靈,多元各自政,信仰錯亂方向……使得科學脫離人文,民主徒有虛名,和諧無從奠基,自由異化泛濫……人類生存所有問題歸結起來表面看已經造成「天怒人怨」,實質則為「心靈劫難」。

2、宗教以探尋宇宙、生命、社會真相為本——唯有發揮宗教心靈導向、化解及撫慰作用——教化心靈,啓發智慧,鼓勵自由,約束放縱,消除愚昧,拯救狂妄,與政治、法律等社會諸多機能協調統一,促進構建人神共治,才是人類社會最終出路。但是,宗教內涵與形式兩方面同時需要傳承革新,與時俱進,以體現人文與科學、精神與物質、信仰與修煉、智慧與道德、治國與平天下相統一,而辯證處理宗教「教化」、「教會」及其與社會、國家、民族對應關系,探求並致力於實現人類生存之身心自由。

3、「人神共治」不同於历史上狹義宗教淩駕於政治之上的政教合一,而依據信仰、修煉與秩序管理的統一進行設定——立足自然整體觀,既是原則,又是方法,還是目標,在精神純美與世俗需求之間建立平衡,實現人自身、人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也就是說,以人、神、自然共同智慧立足解決人性弊端,實現信仰、修煉、道德、良心、法律、秩序、民主、制衡等一系列社會目標的完善管理。

4、無論個體的人,還是社會群體,唯以「天、地、人」三道(規律、原則、方法)制衡才能夠實現「人神共治」——「天道」代表心靈(心性)修煉,符合自然大道,「地道」代表不同地域、民族、國家历史傳統,「人道」代表當前社會世俗需求。遵從三道統一,使得人類在滿足世俗需求和拯救靈魂之間建立平衡能夠實現。

5、面對人性「概念固化、執偏概全、欲望過度、元氣損耗、言行不一」的共有弊端,人類遵從三道統一即在真理與邪說、正義與邪惡之間做出選擇和平衡——培本固元,扶正祛邪,造福人間,減少災難,體現出天有好生之德。

6、當前宗教及整個人類出現問題積弊已深,非「多元一統」不能解決問題。多元化的思想混亂——「百家爭鳴」時代如何實現「一統」?唯有宇宙之「道」貫通天地,貫通萬物,貫通多元化思想,沖破概念固化,萃取內涵實質——實施革新,才能夠在人類文明的繼承中糅合當今成就得以實現——既尊重生命個體、各文明及宗教「多元」存在,又使生命個體、各文明及宗教回歸(遵從)同一大道真理,並且在一定範圍內實現民族、國家或共同體的「一統」。否則,各自站在自我立場,各自服務自我利益,只能導致意識形態和社會秩序的混亂。

7、革新在於應用。應用在於適宜。適宜在於立足現實,體悟大道,傳承历史,糅合文明,開拓進取,不拘一格,相對圓滿有效解決人類當前及未來存在問題。

8、道教以宇宙之「道」為最高信仰和教化依據。「道」做為萬物誕生的本原,不僅是意識形態的概念存在,而且是超越意識形態的客觀獨立存在——其前者存在遠遠不能夠真實反映後者,決定人類現實問題永遠需要不斷調整、補充和完善。所以,「道教」做為現實生活中的一種客觀獨立存在,遠大於概念存在,不應被概念束縛和局限,而立足真實體驗及當前狀況,並以历史傳統為依據,做以調整、補充和完善。

9、道教即中華祖先以「道」的理念賦予子孫後人(龍的傳人)之教化,包括狹義道教——具有特定教義、教規、儀程、團體性質與廣義道教——具有民族、國家意識形態實施全民教化性質的統一。史實證明,道教源自中國遠古文明,自盤古開天至三皇五帝以來形成整個中華文明史「道統」傳承——正是中華民族早期祖先對「道」的天人合一的實踐、認識與教化,才形成並維系中華博大文明。如果脫離狹義與廣義道教的存在,中華民族及文明將不複存在。以此,完整、真實的道教概念與「無神論」及社會學者通常所謂「道教」概念有本質差異,前者認為道教由中華早期祖先人神直接溝通直接創立並演變,後者則狹義認為由張道陵創立,並是人類意識形態的產物,形成對道教的割裂認識。

10、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以「道」為存在根本和演化,順則生,逆則亡。「道」的實質即具有「陰、陽」兩種相對屬性平衡一體的混元真炁(氣)——同時具有物質、能量、資訊(靈性)的統一,造化生成萬物,化身宇宙至尊,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依據不同體悟對其稱謂不同,如「盤古、盤古老祖、鴻君老祖、玄天老祖、皇天老祖、元天真人、天真皇人、無極老祖、無極老母、無量天尊、祖始爺、老天爺、天帝、上帝、真主」等,凡蘊含「開天辟地創世紀、宇宙永恆至尊大神——造物主」之稱謂,概指其也——智慈兼備,威儀大方,法力無上,人神共仰。人類信仰其,與其能量和智慧溝通,既祈保平安,又實現心靈回歸終極價值,等同追求與遵循自然大道——高揚真知與慈善(順從自然規律),力挽無知與卑劣(違背自然規律),體現出信仰與修煉、科學與人文的統一,具有教化及拯救人類普世價值。

11、道教對混元真炁具有獨到而系統認識,認為混元真炁不僅孕育造化最初生命盤古,而且對於「開天辟地」起主導作用,稱謂「先天元炁」,《道德經》描述為「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穀得一以盈……,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天地生成之後陰、陽二氣交合形成「後天元炁」,《道德經》描述為「三」,具有誕生生命萬物的本原能量和資訊,稱謂「靈魂」——靈魂元炁相對宇宙而言屬於「後天」,但相對生命肉體而言又屬「先天」。同時,生命肉體由父母陰、陽精氣物質交合之元炁(受精卵)孕育生成——兩者「元炁」對於生命體而言同屬「先天」,共同構成生命體具有能量與智慧的本質存在和有機運轉。但是,大多生命體失卻清靜心,不認識生命本質與修行,對於元炁只知用而不知節,更不知養,造成身心疲憊,愚昧昏沉,害己害人,苦不堪言。另一部分生命體心態清靜,靜則陰陽平衡合於元炁特徵,元炁得以節、養,生命體獲得運轉必須的能量與資訊(靈性、智慧)。以此,以提升靈魂能量和資訊的修煉稱謂「修真」,修到一定程度即所謂「明道」或「得道」,並以炁的是否充足反映出「道行」高低。

12、人類戰爭、沖突不僅發生在同一宗教與文明之內,而且發生在不同宗教與文明之間,反映出人類本身對絕對永恆「大道」真理認識及實踐的局限性與悲哀性,同時反映出人類所認識及實踐的永遠只能是相對真理,即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永遠不能代表絕對真理,唯有宇宙至尊能夠代表,但其隱於無形,從來不曾直接臨世,僅以派遣使者方式傳播文明,形成相對真理。以此,對「道」的虔誠、虛心信仰和修煉必將成為全人類共有課題(任務),而使得人類有神論、無神論以及各宗教信仰、修煉者走到一起:同根同源,道炁相連,感應無形(大道),實踐有形,克服小我,存異求同,共同謀取和諧生存最大福祉。

13、宗教以「人、神」共同存在為存在——依據「陰陽互根、對應並存」原則,人的靈感反映來源於神,有甚麼樣人就有甚麼樣神。反之亦然。人、神表現為同一生命本體的「陰」、「陽」形態。由於「陰」、「陽」形態不同,人、神以「靈魂感應」、簡稱「靈感」溝通。「靈感」來自於個體的人的靈魂反映,與個體的人「道行」——真實反映「道」的能力有關,僅代表個體的人的認識。以此,神既是客觀獨立存在,又是人類意識形態的反映——人即神,神即人,人、神既獨立又統一,辯證表現為神支配人,人體現神。而可以說,一個人、一個民族的文明與智慧代表其人、其民族之神的法力與智慧——在世界範圍,神不是永恆唯一的概念,而具有民族性、宗教性、历史性。不同宗教信仰的神,與不同民族或人群有直接文明淵源,或有一定血統淵源。同時反映出,人類文明複雜历程代表神界複雜历程——神界與人間大致對應。也就是說,人、神雖然「意識形態」和「生存方式」不同,但是共同遵從同一「大道」真理——只有「大道」永恆,人、神以「道」相通,共同遵從。

14、在世界範圍內,一定意義可以說,神話傳說或宗教神學誕生一個民族,或者說,一個民族如果沒有神話傳說或宗教神學,就沒有傳承生命力!而值得自豪的是,唯一僅有中國「盤古開天地」神話傳說或道教神學具有思想性、邏輯性和系統性的完整統一,反映中華文明對於世界(宇宙)本原高度認識,成為世界上唯一未曾斷線的文明。因此,中華民族無論將盤古做為「中華根祖」景仰,還是做為「天帝至尊」景仰,都具有「法力無邊,智慧無上」史實依據,使中華民族自尊、自強、自信、自豪、自責、自勵,屹立世界東方。以此,道教「培本固元、扶正祛邪、獨立自主、和平共處、以己為本、以外為用、本用結合、和諧共存」 思想,稱謂「道德文明」——不僅以「道」的真理認識直接轉化為科技與文化藝術生產力,而且以「德」的人文實踐直接決定社會和諧與進步發展,謀取實現人類生存身心自由,樹立人類文明典範。

15、客觀而言,地球生命、包括人類如何誕生及確切誕生時期,今人難以考證。也就是說,沒有充足理由斷定人類是地球最初及永恆生命——以及萬物之靈。但是,可以斷定,人類是自然界諸多生命曾主宰地球之後優勝劣汰——「合道則生,背道則亡」的成就——反映出天帝造化萬物,並選擇遵從其旨意的不同生命主宰地球。以此,可以說,只有人類誕生之後,才有人格化的天帝存在。如果人類違背天帝旨意,必然有其他生命以「道」的原則和方法取代人類主宰地球,人類或者不能夠存活,或者任由其他生命支配和奴役——既是天帝旨意,又是大道選擇。

16、依據能量不滅定律,如果人類不能夠存活地球,則靈魂必然向其他時空轉化。如何轉化?能量及智慧低者,轉化地球,為其他生命(邪靈動物)所主宰。絕非虛言,現實生活「邪靈」附體禍害人類事例——各類精神病、頑固絕癥、流行疫病等比比皆是。只不過人類主宰地球,這種事例還相對屬少數。另如人類历史上暴政者,除自身邪淫外,受「邪靈」支配造成人類大範圍劫難。只有提升靈魂(元氣)能量和智慧,向地球以外適宜生存的時空轉移才是出路。以此,人類有生必然有滅,沒有絕對永恆,人類生存唯一重要意義在於立足世俗需求實現靈魂升華,相對實現身心自由。

17、本質而言,人類劫難唯一歸結為心靈(靈魂)劫難,元氣耗散,不知亦不能回歸,墜入「邪氣」侵襲苦海之中,非天帝所代表正神拯救與自我修煉不能免除。所以,人類虔誠信仰天帝(及神界)價值和意義在於人類以「心靈回歸——清靜」方式獲取造化人、神共同的本原——元氣(混元真炁),以修持生命必須的能量及智慧。接下來,人類又持續以「陰陽平衡」為特徵的元氣相對持久維持心靈清靜,提升道德素養。所謂「人不遠道,道不遠人」,以實現「我生存,眾生亦生存;我自由,眾生亦自由」,而實現人類生存(和諧秩序)良性循環。以此,體現出(宗教)信仰與(元氣)修煉的統一,具體表現為天帝教化,啓發智慧,清靜自然,節制欲望,化解仇恨,寬恕博愛……

18、關於正、邪——天道循環,宇內沒有絕對存在——「正、邪」只是概念上的劃分和相對存在,正中有邪,邪中有正,正、邪象徵生命或者事物生長、化育及衰敗、消亡自然規律的內在因素及表象存在,並且相互轉化,對生命存在或事物運轉發揮相互依存重要作用——現代科學證明有「正、反」物質同時存在。對生命體而言,正、邪有內外之分。並由於生命存在「有誕生必然有消亡」自然固有規律,邪氣通常不同程度勝過正氣,以邪氣占主導,所謂「十人九邪」。這是任何生命包括人、神不可完全扭轉的。只有發揮人、神做為主觀能動性,修養補充先天元氣,才有可能相對改觀——人、神元氣充足,代表其「道行」或者說「功力」高深,也就是說元氣造化萬物、所固有陰陽平衡「清靜」的能量和靈性相對較大,大於人體內邪(氣)與外邪(氣)總和的能量及靈性,而使正氣暫時勝過邪氣,即正氣上升,邪氣下降,使生命體身心相對逍遙自由。以此,即便是神、更何況人唯有修持元氣、超越「正、邪」才能相對持久實現身心自由,而擺脫或延緩正(神)轉變為邪(魔)的生死輪回。

19、宗教對人類生存發揮重要積極作用。但是,不可否認,(由於人性弊端)人類在宗教信仰過程中始終不可避免存在「不求真而信,不務實而信,不全面而信」—— 「迷信」及宗教異化變質問題。也就是說,迷信及異化不是宗教本質,而是宗教產生、傳播、信仰過程不可避免的衍生品——有正信必然有迷信,有正統必然有異化,宗教必然存在某些不完善以及敗壞聲譽的諸多事例,或使宗教脫離「教化」內涵實質,僅存「教會」外在形式,產生「偽宗教」或不完善宗教,或嚴重發展到宗教對立面,產生所謂「邪教」——具有「精神鴉片」——欺騙性及偽科學性特徵,極大傷害人類信仰情感及需求。以此,世界任何宗教都存在宗教本身的兩大派系或者說兩大屬性:「正教」與「邪教」,中國神話作品《封神演義》所謂「闡教」與「截教」——其不是某一宗教稱謂,而是宗教本身「正、邪」兩大屬性的相對概念,核心問題在於是否遵從大道真理。

20、宗教代表不同地域文明及相對真理。世界宗教沖突的主要原因在於對信仰(宇宙)至尊的割裂認識與專制獨斷——「唯我信仰才是真神,唯我信仰才是最高」。同時,正是由於交流傳播過程中「反客為主」的狀況激化與挑起宗教沖突。

21、世界上任何一個宗教(只代表地域文明及相對真理)都不能獨立解決世界問題。世界宗教和諧共處在於遵從道德文明:培本固元,扶正祛邪,獨立自主,和平共處,以己為本,以外為用,本用結合,和諧共存——體現出人類為同一「大道」所生、世界宗教和諧共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22、世界宗教「闡教」派系需要交流合作,條件成熟時召開「弘揚大道精神,樹立宗教正信,共謀人類福祉」世界宗教大會,承擔世界宗教和諧共處主導責任。

23、宗教信仰者以信仰與修煉的統一,人神溝通,道炁相融,追求自由而無時無刻不自由,消除愚昧而無時無刻不愚昧——永遠是「道」的謙卑信仰、修煉者。

唐朝以後,「師父」開始用來指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南唐尉遲偓的《中朝故事》記載唐鹹通年間,有個幻術藝人在京城表演。在一次表演失敗之後,他向觀眾賠禮致歉說:「某乍到京國,未獲拜所有高手,在此致此。小術不行,且望縱之,某當拜為師父。」北宋費袞的《梁溪漫志》記載,高郵強盜尉九,疾足善走,日行數百裡,氣勢猛壯,白天吃喝,夜則為盜。有一天早食時,被一個道人「呼為師父,且拜之」。這裡一個善於幻術,一個疾足善走,都是具有特殊技能的人。

在元明時期,「師父」往往用作對和尚、道士的尊稱。如耶律楚材的《湛然居士集·寄萬松老人書》中,有「嗣法弟子從源頓首再拜師父丈室」之語;「錫號帝師」的著名僧人八思巴,當時士人大都稱他為「師父」。《元史·刑法志》中,也有「諸僧道盜其親師祖、師父及同師兄弟財者」之說。對於俗人依循僧寺禮儀,稱僧人為「師父」,清初學者藍鼎元曾予以指斥:「凡遇禿廝,皆呼師父。不思此何人也,而師之父之?」(《鹿洲初集》卷十四)這說明了當時稱僧人為師父的普遍。

「師傅」作為尊稱,當然含有尊敬的情感在內,而「師父」將「師」作「父」一般地敬重,感情顯然更加深摯。由於受重教尊師觀念的影嚮,在傳統的觀念中,父親和老師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舊時更為普遍使用的「父師」一詞,就典型地體現了這點。「父生之,師教之」、「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在一個人的成長道路上,父親有生養之恩,老師有教育之誼。「師父」的稱呼,在保留了原有的傳授知識或技藝的意思之外,還灌註了更多的情感色彩,表現了古人對老師猶如對父親一樣的感情。「且道士之稱受業師,則曰師父:於師前自稱,則曰弟子,此理之正也。」(《王端毅奏議》卷十三)無論是僧道還是俗人,稱呼自己愛戴的老師為「師父」,於理為然,於情洽切。

「師傅」和「師父」最基本的意義是相通的,這就是指傳授知識或技藝的人。相對於「師傅」而言,「師父」的所指更加寬泛一些,它包含了「師傅」的一切意義。在很多情況下,這兩個詞可以混用。如《榖梁傳》中的「師傅」,在《白孔六帖》和《淵鑒類函》中就寫作「師父」。一個人只要對自己的師傅深懷敬意,師傅的年齡和自己的父親相當,他就完全可以稱呼自己的「師傅」為「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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