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四年七月十三日的傍晚,無錫城中突然飄散起一股濃烈的硫磺氣味。 在一處私塾里上學的學生們聞到了,都有些驚惶,其中一個姓計的跟其他人說:「我今日微覺寒噤,不知何故? 「就在這時,」忽迅雷閃電,挾狂風驟雨而來,其勢震蕩洶湧,如百萬甲兵從空而下,又如排山倒海之聲,內外房屋,轄然洞開,雖有木閂銅鎖者,皆自解脫」! 就在這時,一個巨大的霹靂從天空落下,在學堂裡炸響,嚇得所有同學都伏倒在地,「雷聲殷殷,如千百火星散進一室。 又如無數燭龍,閃爍不定「。 塾師怕雷火燒毀房屋,趕緊帶領大家滅火,待火光熄滅后,發現那個姓計的學生已經被震死了……
姓計的學生之父「以其子被雷擊為大恥」,寫下數千余言的冤單,貼在家門外面,表厥其子之無罪。 但無錫城裡對這一命案依舊議論紛紛,因為當天打雷之時,「有一大火球墮入東鄰鄒氏之大庭外,旋騰躍而上,從一人頭上滾過,其人並無所苦…… 若以西人電氣之說當之,則雷似有所專注」 所以,人們還是認為雷擊計某「並非偶然相觸者」,甚至有好事者專門去搜尋計某生前有什麼劣行,怎麼找都找不到,最後,大家的結論是「此子前生必負大罪孽,或是大奸慝而幸逃顯戮,漏天網,故於今生致罰焉」……
被晚清著名學者薛福成記錄在《庸盦筆記》中的這則事件,充分說明瞭一點,那就是古人有個揮之不去的執念——「雷青天」不會冤枉好人。
敦煌藏經洞流失海外的繪畫珍品,此圖展示了雷神出現在圍著一圈大鼓的圓形裡
01
盜竊:天雷斃命有原因
在很多人的意識中,「雷青天」懲處的主要惡行是不孝,畢竟一說起不孝子,人們最愛加的定語就是「那個天打五雷轟的」。 但事實上,在古代筆記里,「雷青天」最愛「斷」的案件主要是盜竊——當然,這種盜竊造成的後果不止是財物的損失,往往還要賠上失主或相關人的一條或幾條性命。
在《庸盦筆記》里記載著這樣一件事:同治戊辰年間,合肥有個窮人,實在活不下去了,「步行二十餘里告貸於戚友家,得米數鬥、錢兩貫以歸」。 路上迫於饑渴,到一村戶家乞討,恰逢這家的主人外出,其妻張氏很可憐這個窮人,便請他進院子裡吃飯,那窮人順手將貸來的錢米放在門口,吃完飯出來一看,錢米居然都不見了。 張氏見他痛不欲生的樣子,「遂給以錢米如原數,並畀一器使擔之」,窮人感泣而去。 等到這家的主人回來後,突然聽到村子裡流傳的謠言:「謂張婦有外遇,並以私給錢米為證。 「丈夫便問妻子怎麼回事,妻子如實說了,他卻不信,叱責妻子不貞。 張氏無以自明,遂自縊。 不久那個窮人來到村子,找到其家,歸還借用的盛米之器,聽說張氏已死,「遂痛哭,力白其誣」。 張氏的丈夫這才醒悟過來,淚下如雨,不由得對天長呼:「善人遭誣,何天道之無知耶! 「刹那間天空黑雲瀰漫,迅雷驟作,追著村裡一個禿子擊打,那禿子嚇得魂飛魄散,跑到他們面前跪倒,承認是自己偷了窮人的錢米並在村裡散布謠言嫁禍張氏。 說完霹靂一聲,禿子被雷活活劈死了。
《庸盦筆記》
像這種盜取他人錢財導致被盜者死亡,最終惹怒雷神的,還有《子不語》中的「烏程案」。 烏程有個姓彭的人,「妻病子幼,賣絲度日」。。 這一天他背著一捆絲到絲行求售,因估價不合,就將絲放在櫃臺上。 這時出入賣絲者甚眾,一不留神,那捆絲不見了。 彭某拉著絲行的人去打官司,行主說:「我數萬金開行,肯騙此數千文絲乎? 「官府覺得他言之有理,便不予追究。 彭某鬱郁不樂地回到家,恰好兒子在門口玩兒,看見父親賣絲回來,以為一定給自己買了好吃的,迎上去就要。 彭某正心煩意亂,給了兒子一腳,誰知踢到要害,兒子竟被踢死! 彭某絕望中跳了河,其妻也自殺身亡…… 三天后,雷雨大作,一聲巨雷將路過彭某家門口的三個人擊倒。 少頃,其中一人甦醒過來,供稱被擊死的兩個人是扒手,偷了彭某的那一捆絲,「絲在我店賣出,派分我得錢三百,彼二人各得二千」。 此人的一條腿被雷電擊殘,而那兩個扒手則一命嗚呼。
《里乘》里記載的一樁案件也與絲綢有關,但被盜的不是生絲,而是賣絲的錢。 太湖西洞庭山有個叫「後堡」的村子,「人煙輻輻,多以織綢為業」。 有個湖州人,每年蠶熟時節,都會以舟載繭網到後堡來販賣。 道光十三年六月,他擔貨到了后堡村,讓十三歲的兒子留在船里,后堡村兩個女孩與這男孩相熟,便來找他玩兒。 湖州人賣完了絲,回到船上,正想返鄉,「以風逆不能解纜」,便將賣絲得來的十二元大洋放在一個盒子裡,自己回到岸上去辦事。 等他回來時,發現那些大洋不見了,「怒詰其子,鞭之幾死」,村裡的人們再三勸說,湖州人才含淚解纜歸去,路上又痛責其子,兒子一時想不開竟投水而亡。 湖州人回到家,「既痛子死,又以失資無以為生」,跟妻子也相繼投缳自盡…… 當月二十四日,忽烈風暴雨,雷電大作,後堡村的一戶人家突然遭到雷擊,並燃起大火,村民們將火撲滅以後,見那兩個經常跟湖州人的兒子一起玩的女孩「手扶瓷壇,跽死院中,兩太陽穴各洞如針孔,血水涔涔然流出」,再一翻那瓷壇,發現湖州人丟失的那十二塊大洋就藏在裡面。
02
殺嬰:巨雷劈死不容情
後堡村雷擊案發生后,其實是有「不同觀點的」,有人說兩個女孩雖然偷盜,但「天之所罰,無乃太刻」,但作者許奉恩認為:「上天好生,於人命尤極珍惜。 無論二女有心無心,而某叟一門由失資絕滅凈盡,則慘莫慘於此矣「,所以上天給予她們的懲處是公正的。
雖然對未成年人的犯罪造成嚴重後果者,絕不寬赦,但「雷青天」對殘害兒童的案件,「處置」起來更加冷酷無情。
清代學者湯用中所撰筆記《翼駉稗編》記載:「粵東永安縣生女溺棄,相習成風,雖經大吏屢次嚴禁,縣官捐建育嬰堂,城坊稍知感化,而鄉曲惡習如故。 「有位姓李的老人,兒媳懷孕不久,兒子就病故了,李翁對兒媳說:」生男固佳,生女亦足慰,切勿溺棄。 「恰好兒媳的娘家有事,她需要回去一趟,路上因為轎子顛簸,」胎動,遂產母家「。 產婦昏臥了一陣子才醒來,問孩子呢,她的哥哥說是個女孩,已經溺棄。 產婦悲痛欲絕。 這時李翁得到兒媳生產的消息,匆匆趕來,聽說了孩子被溺棄的噩耗,痛不欲生,踉踉蹌蹌往家走,途經一個池塘,忽聞啼聲,「一新產兒浮水上,尚未死」。 李翁便將孩子撈起,帶回到兒媳家,想讓她收養,誰知兒媳的哥哥一見那孩子就變了臉色,「忽暴雷一聲,立震僕」! 李翁才醒悟過來,這個孩子就是他的孫子,兒媳的哥哥是貪圖妹妹家的財產,「欲絕其嗣而穰其產也」!
《翼駉稗編》
《里乘》中的「雷擊邵伯民」一文,與此案相類。 有個哥哥生了重病,拉著弟弟的手說,你嫂嫂快要生了,如果是男孩,你教他好好讀書,如果是女孩,你將來為她擇一快婿,我也就能瞑目了。 弟弟答應了。 不久哥哥去世,其妻分娩,「視呱呱者儼然男也,心大快慰」。 這孩子看上去十分健康,但總是啼哭,怎麼都哄不好,請醫生來看也不知原因,生下來三天就死去了。 孩子的母親抱屍慟泣,幾不欲生,旋即將小叔子找來,說自己要追隨丈夫和孩子於地下,將來我們家的所有財產都歸你了,說完開始絕食,「粒米勺水不入於口,終日嚎啕慟哭,血淚俱枯」。 這時恰是冬月,「朔風怒號,黑雲四合,氣象愁慘,忽霹靂一聲,天頓晴霽」。。 再一看,小叔子和接生婆都被雷劈死,兩人「各手持元寶一枚,臍針則拔插嫗額,其半入骨,血縷縷猶未絕也」…… 原來這個弟弟貪圖哥哥家財產,於是以五十兩銀子賄賂接生婆,「為嫂接生時,悄以花針納兒臍中,而他人不知也」。
《里乘》的作者許奉恩還寫過發生在他的家鄉安徽的一件事:定遠縣有個名叫北爐橋的地方,「有客冬月賃車過橋上,聞下有呱呱聲,異而覣之,則席裹男嬰存焉」。 客商心生恻隱,便對車夫說:「我在辦事的路途中,無法撫育這個孩子,你是本地人,如果知道哪裡有乳母願意哺育並收養他,我願意拿出五十兩白銀來資助。 「車夫說,我的妻子剛剛生了個女兒,」將此兒與女共哺,他日長成,即為螟蛉,不亦可乎? 「客商一聽十分高興,將孩子交給車夫,並給他五十兩銀子。 那車夫抱著孩子往家走,路上經過一條河,順手將孩子扔進河裡,把那五十兩銀子吞為己有。 第二年三月,車夫突然被雷劈死,背上的雷擊紋看上去頗像「貪財傷命」四個字。
《里乘》
03
辱女:暴雷擊倒奸污犯
在婦女權益受到損害時,「雷青天」也是該出手時就出手,絕不留情。 比如李慶辰的《醉茶志怪》中寫通州有甲乙二人,「寓邑之河北客店,日以唱曲糊口」。 有一天外面下起了暴雨,甲乙二人來到一個肉鋪里避雨,天上雷電交加,簷溜如瀉。 甲對乙說,這裡離咱們住的客店不遠,不如冒雨前行,不然等天黑了,道路泥濘又看不清楚,更難走道。 乙同意了,「二人甫出肆門數武(不遠的意思),霹靂一聲,二人驁受雷擊」。 眾人等雷電稍歇,過來一看,二人早已斃命,「一胸有小孔,一背上亦如之」,再仔細一打聽方知:「此二人者,陽以度曲為名,暗誘人家子女,賣銀以供賭博,昨自通州拐二女,已鬻諸青樓矣! 」
拐賣婦女的尚且如此,奸污婦女的就更是難逃「天雷報」。 《秋燈叢話》中寫一位姓黃的書生,年幼時父母俱亡,長大成人後迎娶一位王姓女子為妻。 恰在迎親這天,他遭到遠方親戚的訴訟,被捕快抓去,臨走前央求鄰居的老嫗照顧新婦。 黃生的同窗張某聞聽此事,買通那個老嫗,晚上假裝是黃生,與新婦寢。 「越數日黃歸,婦知為人所誑」,羞憤之下投纁而死。 「逾年,鄰嫗及張同日為暴雷擊死。 」
《秋燈叢話》
在《子不語》中,寫過一樁類似的事情。 常州一個名叫王三的訟棍,此人平素為非作歹,惡名昭彰,新任知府董怡曾剛剛到任,便要捕拿他,王三走投無路,便躲到他的弟弟家。 其弟乃武進生員,正在娶親,新人剛剛入門,「而差役拘王三不得,遂拘其弟往,管押班房」。 王三知道自己一時無礙,便起了淫心,「乃夜入弟室,冒充新郎,與弟婦成親」。 第二天,差役將王三的弟弟帶上堂,董怡曾「見是柔弱書生,愍其無辜,且知其正值新婚,作速遣還,寬限一月訪拿王三」。 王三的弟弟回到家,趕緊去向新娘解釋自己昨晚為什麼沒有來與她洞房。 妻方知此是新郎,昨所共寢者非也,羞忿縊死。 「其岳家聽說凶訊,上門來吵鬧,卻又因為事情污穢,不敢傳揚出去,只好說:」我家所陪贈衣飾,須盡入棺中,我才甘休。 「新郎一家人哀痛不已,一一從命。 誰知王三聽說後,又動了盜墓的念頭,打聽到新娘下葬之處,前往發掘,「取其珠翠首飾藏裹滿懷,將奔上路」。 這時忽聽空中霹靂一聲,王三被劈中而死……
眾所周知,雷電傷人是概率極低的偶然事件,之所以成了古人心中「惡有惡報」的必然規律,完全是因為那時官場腐敗,冤假錯案時有發生,正義很難及時得到伸張,何況還有諸多流氓無賴,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他們作惡多端卻無法可治,最終不僅害人性命而且逍遙法外,深為大眾所痛恨,只能用「應該天打雷劈」的解恨之語來泄憤——從這個意義上講, 那些落在紙面上的一聲聲霹靂,掩飾的不過是現實生活中的一聲聲歎息。
(作者系推理小說作家、古代筆記研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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