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陪首長跳舞 南京歌舞團副團長隕命

對於中共高層的陪侍制度,究竟有多少中共高層公開反對過,目前除了彭德懷,我們找不到其他資料,而一直被不知情老百姓視為「好總理」的周恩來,卻是一貫支持這個陪侍制度的,甚至還貼心為毛解決問題。

至於有多少女孩子被毛等中共高官糟蹋,也依舊沒有個確切數字。不過,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曾有一位表達反對陪首長跳舞的歌舞團團長,卻為此送了命,她叫李香芝。

李香芝1930年出生在山東陽信,1歲喪父,6歲時母親又改嫁,在外祖母和伯父的撫養下長大,因此從小就非常懂事、能幹。1947年,她進入山東抗大文藝系學習,其後參加共軍軍大文工團。1952年北韓戰爭時,她還跟隨文工團進入北韓進行宣傳鼓動演出。

從北韓回來後,李香芝進入北京中央歌舞團聲樂訓練班學音樂。1957年因說話「走火」,被打成「中右」,下放到北京毛紡廠勞動時,表現也不錯,「58年上半年被評為上游」。1958年秋,李香芝隨在空軍當飛行員的丈夫姚秀琪調到南方的杭州,先任杭州話劇團演員,後任副團長。之後又從杭州調到南京市歌舞團。1965年,成為江蘇省歌舞團合唱隊副隊長。她的同事對她的評價是:「李香芝個性很倔強。她從不阿諛奉承、吹牛拍馬,從不見風使舵。」

文革爆發後,所有人都要嚮應毛的號召「造反」,寫大字報成為時髦。李香芝想來想去沒有別的可以寫的,因為覺得歌舞團挑選演員為首長陪舞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與他人聯合寫了份大字報,內容是:

我們江蘇歌舞團長期以來不務正業,大搞交際舞。為跳交際舞,光做衣服就花了人民幣6萬元,買西洋樂器花了10萬元。還在江蘇飯店舉辦訓練班,每人都要經過考試才能畢業。舞會上的音樂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練功也搞不成,業務提不高,簡直把我們歌舞團的女同志當成了舞女。」這說明當時不僅中共中央,地方官員也有同樣的癖好。

李香芝還寫了一份意見書準備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長帶頭不要找演員去陪舞,陪舞後讓她們回家不應留睡。不過,考慮到後果,李香芝並未將意見書寄出,而是在家中燒掉了。

然而,即便是這樣,她還是被另一個造反派組織誣陷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1968年,李香芝因肝病住院,但還是被關押到南京農學院的「牛棚」裡審查,說她是「地主份子」、「假黨員」、「反黨亂軍」、「追求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等。任憑她怎麼解釋都無濟於事,她甚至還為此絕食。

在被單獨關押、毆打並被審查了近2年後,被誣陷為「五·一六」現行反革命分子的李香芝精神出現了問題,時而大哭大笑說些瘋話,在大寒天裡脫得只剩下內衣,在囚室通宵跳舞,而她的一些瘋話,比如說「毛侮辱了她」等,成為被處決的證據。審訊者認為「李香芝裝瘋賣傻」。從李香芝寫的交代材料來看,早在19701213日晚上,她就「頭很痛,臉也很痛,還有一股很難聞的氣味,感到樓上有一種儀器照自己的腦神經……一會兒就有一種聲音在對我講話,而我腦子裡的所有問題都閃現出來。在這種情況下,我用了一天一夜的時間,把所有問題都交代了。」

19714月以後,李香芝所寫出的幾十份交代材料中最後的落款都是「五·一六反革命骨幹分子李香芝」,她不僅承認在背後討論中央首長的一切罪行,還交代了自己發展的十多個「五·一六」分子的名單。可以想見,當時對她的逼供達到了何等慘烈的程度。

197192日,李香芝在江蘇省京劇團禮堂公判大會後,未經審判程序即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年僅41歲。她的丈夫、時任南京空軍作戰處作戰參謀的姚秀琪,受牽連被下放到南京微分電機廠當工人。兩個女兒也備受同學歧視。

文革結束後,在姚秀琪不斷申訴下,李香芝被中共於1979年「平反」。只是誰來賠償李香芝的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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