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學榮:元朝蒙古人對漢人的新娘有「初夜權」,是真的嗎?

元朝蒙古人

文: 馮學榮  

今天,老馮給大家闢謠,是關於元朝的三個謠言:

謠言一:傳說元朝蒙古人對漢人的新娘有「初夜權」,是真的嗎?

謠言二:傳說元朝蒙古人怕漢人造反,每10戶漢人家庭共用一把菜刀,是真的嗎?

謠言三:傳說元朝蒙古人把國民分為四等,漢人最賤,是真的嗎?

先說第一個謠言

傳說元朝的時候,蒙古統治者對漢人有「初夜權」,也就是說,漢人娶老婆,洞房花燭夜,要讓蒙古人和新娘子睡第一晚,這是不是真的?

答案是:假的。

所謂「蒙古人初夜權」的謠言,元史學家在過去幾十年,翻遍了元朝所有的原始史料,沒有找到任何一篇原始史料記錄蒙古人獨占漢人新娘初夜權的製度性安排。

簡單地說,就是

查無此事
純屬謠言

那麼,所謂「蒙古人初夜權」的謠言,是從哪來的呢?

不知道。

但是,一般認為,有可能是出自元朝一個名叫徐大焯的人,他寫的一本見聞錄,名叫《燼餘錄》,裡面有這樣的描述:

「北兵之禍,殺戮無人理,甚至縛童稚於高竿,射中其竅者賭羊酒。亂後檢骨十餘萬,……鼎革後,編二十家為甲,以北人為甲主,衣服飲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盡者又不知凡幾。金蕓樓室人周氏花燭之夜,甲主踞之,週以熨鬥破其腦,亦自經死,蕓樓罹禍,縊其旁」

翻譯成人話,是這個意思:

「蒙古大兵真是禍害我們漢人啊,他們攻破蘇州之後,隨便殺人,也沒人管,甚至把漢人的小孩綁到竹竿的頂端,用來練箭,凡是射中眼耳口鼻的,獎勵羊肉和酒,蘇州陷落之後,後人收殮死屍十多萬俱……元朝成立之後,蒙古人把我們漢人,每二十個家庭,編為一甲,以蒙古人為甲長,吃什麼穿什麼,蒙古甲長愛拿誰家,就拿誰家,我們漢人的童男童女,被蒙古人玷污,自殺的人很多,我們漢人有個名叫金蕓樓的,他在洞房花燭之夜,新娘周氏被蒙古甲長霸占玷污,周氏拿熨鬥砸破蒙古甲長的腦袋,把他砸死了,然後,周氏也自殺了,金蕓樓也在一旁上吊死了」

也就是說,元朝初年的蘇州,有一個蒙古人甲長,在漢人金蕓樓的新婚之夜,霸占了金蕓樓的新娘,但,這只是一個孤立的個案,沒有證據表明,這是元朝統治者的製度性安排。

然而,這件事到了後世的通俗歷史書,例如2009年出版的《扯下帝王的遮羞布》,變成了這樣:

「人的生命不值錢,別的方面,就不用說了。譬如,統治中國南方地區,元朝政府就在每邨子派一家蒙古人,他們不幹活,靠這一邨人養活。邨裡的人,有好吃的,得先給這家人吃;有好玩的,也緊著這家人玩。不僅如此,更可惡的是,邨裡人娶媳婦,要把新媳婦先送到這人家。洞房花燭夜,蒙古人先替你享受了。為了保持血統的純淨,很多人都會把新媳婦生出的第一個孩子摔死,第二個孩子才被用來傳宗接代」

於是,一個孤立的個案,到了通俗歷史類讀物裡面,變成了一個普遍性的、制度性的安排。

於是,「蒙古人初夜權」的歷史謠言,也就在中國傳開了,越傳越廣,很多歷史愛好者信以為真,實在令人哭笑不得。

再說第二個謠言

很多歷史愛好者傳說,元朝時期,蒙古人害怕漢人造反,每10個漢人家庭,共用一把菜刀,這個說法,又是不是真的呢?

答案是:也是假的。

「元朝十戶一菜刀」的謠言,元史學家,也翻遍了元朝的原始資料,沒有找到任何的文字記錄。

也是查無此事

那麼,這個謠言又是從哪來的?

也不知道。

不過,一般認為,可能和蒙古人頒布的刑法有關。

原來,蒙古人建立元朝的初期,確實禁止漢人持有兵器,《元史·刑法志》的記載,是這樣的:

「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紙彩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為一副」

這段太長,老馮我就不翻譯了,重點看我塗紅的那一句。總之,總的意思是,蒙古人在統治元朝的早期,為了防止漢人造反,確實曾經禁止漢人持有兵器,但是,禁止的是「兵器」,而不是「菜刀」,翻遍《元史·刑法志》的通篇,都沒有看到「十戶共用一把菜刀」的記錄。

事實上,蒙古人也根本沒有必要禁止漢人用菜刀,為什麼?

因為菜刀
根本沒什麼戰鬥力

是的,菜刀,沒有戰鬥力,當年一個蒙古騎兵,全身鎧甲,騎著高頭大馬,手握一桿長槍,你就算20個、30個、甚至50個漢人拿著菜刀,都乾不過一個蒙古騎兵,為什麼?因為你的菜刀太短了,夠不著人家,再說了,人家蒙古騎兵身上有鎧甲,鎧甲堅厚,一把菜刀,就算任你砍,你也砍不進去,再說了,人家的馬跑得快,你追不上人家,人家追得上你。

蒙古騎兵長槍高馬滿身盔甲,怕你菜刀簡直是開玩笑

再說了,比起菜刀而言,漢人農民家中的鋤頭、鐮刀之類的工具,攻擊力比菜刀不知道強多少倍,蒙古人不禁鋤頭、不禁鐮刀,偏偏禁菜刀,是不是腦子有毛病,完全不符合情理。

所以我們說,「十戶漢人一把菜刀」,不但在元史資料裡找不到依據,而且也是一個低水平的謠言,不值一駁,不足為信。

再說第三個謠言

很多歷史愛好者都聽說過,元朝把國民分為四等人:

第一等人:蒙古人。

第二等人:色目人。 (阿拉伯人、南亞人等各類)

第三等人:北方漢人。

第四等人:南方漢人。

據說,第一等人地位最高,作威作福。

第二、第三等人,次之。

第四等人最受虐待,做牛做馬。

然而,歷史的真相,真的是如此嗎?

答案是:還是假的。騙人的。

是的,這個說法,是妥妥的野史,是沒有歷史依據的。

在過去幾十年,研究元朝歷史的學者們,翻遍了元朝的歷史資料,沒有發現元朝有把人分成四等的規章制度或官方文書。

沒有。

不但沒有發現「人分四等」的正史資料,而且,除了戰爭時期之外,也很少發現蒙古人故意虐待、特意傷害漢人的記錄。

不是說一單都沒有,而是說,不多,有的也是個案,而製度性的、普遍性的虐待漢人的行為,史料的記錄,並不太多。

其實,蒙古人坐了天下,只要漢人不惹他,他也沒有必要傷害你,傷害漢人對他沒有什麼好處,當然了,這是指的和平年代,宋朝末年戰爭時期,蒙古人在戰場上,還是很殘暴的。

甚至元朝開國初期,蒙古人對漢人的欺淩,還是有的,但是,越往後面,進入和平年代,這種欺淩和虐待,變得很少了。

而有趣的是,歷史學者們從元朝的史料裡,發現了許多相反的記載,列舉幾則如下:

相反記載一:在元朝時期,蒙古統治者對漢人百姓的經濟生活,是基本放任的態度,所以,擅長做生意的漢人,得到了施展,所以在元朝,有錢的漢人,佈滿全國,到處都是。

相反記載二:史料裡記載了很多蒙古人、色目人,在中國混到了社會底層,賣老婆賣兒賣女給漢人,或者自己賣身為奴,或者受漢人僱傭、為漢人打工,這一類的記錄,很多很多。

相反記載三:元朝的政府,幾乎在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級別的官員裡,都任用漢人,並未發現故意或者嚴重歧視漢人的現象。而且當時元朝各地的州判、縣丞、主簿、錄判等官職,主要都是任用的漢人。

是的,歷史就是這樣有趣,大家都說「元朝人分四等」,可是找來找去,在歷史資料裡,就是找不到依據,找不到出處。

那麼,既然歷史檔案資料找不到出處,「元朝人分四等」的說法,到底是從哪來的呢?

答案是:源頭是清末作家屠寄,寫的那本《蒙兀兒史記》,原文是這樣的:

「於時大別人類,為四等。曰蒙兀人、曰色目人、曰漢人、曰南人。」

「蒙兀兒」,即「莫臥兒」,是波斯語「蒙古」的意思,所以,《蒙兀兒史記》就是《蒙古史記》的意思,作者屠寄,生於1856年,卒於1921年,江蘇武進人。

值得註意的是,《蒙兀兒史記》不是一本嚴肅的歷史學著作,而是一本道聽途說的歷史通俗讀物,例如,它提到的「元朝人分四等」,並沒有標明出處,很可能是道聽途說得來的。

那麼,既然「元朝人分四等」的說法找不到嚴肅的歷史資料依據,這個說法,為什麼會存在呢?

不知道。

但是,有可能是這樣產生的:

在元朝時期,中央「宰執」(「宰相」和「執政」,泛指高級官員)的全部團隊裡:蒙古人、色目人,大概佔了70%,漢人則大概佔了30%,也就是說,在元朝,中央最高級的官員裡面,確實蒙古人和色目人加起來,是比漢人要多一些的。

為什麼元朝核心高官的人數,蒙古人和色目人比漢人多?

應該是因為:色目人歸順蒙古人的時間,比漢人歸順得要早,所以,最高官職任用蒙古人和色目人的數量,自然比漢人多,這可能是先來後到、親疏有別、親密程度導致的結果,而不是故意歧視漢人的結果。

只不過從漢人看來,這可能是「人分四等」誤會的來源之一。

打個比方,一個日本人加入一家美國企業,發現美國老闆很重用印度人,這個日本人得出結論,誤以為美國人喜歡印度人、歧視日本人,但其實,只不過是因為,那幫印度人進公司比日本人早,印度人和老闆建立的關係,比日本人要深厚。

僅此而已。

然而事實上,中央高官,蒙古人加色目人佔70%,漢人佔30%,漢人的這個比例,也不算低,畢竟,你是被徵服者,換了讀者您是蒙古人,作為徵服者,您是否願意在中央任用30%的漢人高官,實屬疑問,這事其實需要不小的信任,還有胸襟。

然而有趣的是,打天下時很殘暴的蒙古人,拿下中原之後,恢復和平之後,蒙古人對漢人的統治,其實是很寬鬆的,後來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就認為,元朝失去中原,是因為管治太寬鬆了,明朝官修《皇明寶訓》記錄了朱元璋的一段話:

「元以寬失天下,朕救之以猛,小人但喜寬。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昔秦失於暴,漢興濟之以寬,以寬濟猛,是為得之。今元朝失之於寬,故朕濟之以猛,寬猛相濟,惟務適宜爾」

朱元璋的大意是說,元朝對漢人的管治,太寬鬆了,所以,元朝丟掉了天下,現在我朱元璋治理明朝,我一定要吸取元朝的教訓,我一定要嚴厲治國,只有這樣,才能安定天下。

細細想之,蒙古人打仗時候的豪放,和治國理念的寬鬆,可能是同一個品性在不同環境下的表現,豪放型的性格,容易成功,也容易失敗,總之,歷史的有趣之處是:元朝滅亡之後,後來的明朝、清朝,對待漢人老百姓,都比元朝要嚴酷得多。

註意:老馮說事,就事論事,不持立場

參考資料:
屠寄《蒙兀兒史記》
杉山正明《忽必烈的挑戰》
洪麗珠《寓制衡於參用:元代基層州縣官員的族群結構分析》
明朝官修《皇明寶訓》
元徐大焯《燼馀錄》
《元史·刑法志》

來源 讀書人馮學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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