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講歷史的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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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裡長街五鼓催,泥深雨急馬行遲。
臥聽竹屋蕭蕭嚮,卻憶滁州睡足時。
——歐陽修《集禧謝雨》
這首詩描述的是,歐陽修踩著泥濘冒雨上班時覺得很辛苦,不由得懷念起以前可以睡到自然醒的日子 。
01 古代也有「996」工作制嗎?
所謂「996」,是當下的一種工作作息制度,即早上九點上班,晚上九點下班,一周工作六天。這種糢式多流行於互聯網企業,成為一種加班文化。那麼,古人工作會加班嗎?古代也有「996」工作制嗎?
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首先需要知道古代甚麼人能上班。古代中國是農耕社會,大部分人都是個體務農,沒有上班的機會。有資格上班的,多是官員階層和衙門裡的胥吏衙役,另外還有奴婢和工匠。
「上班」一詞源於古人上朝。「班」最初的意思是排列,後來成為衡量隊列的量詞。官員們上朝排成不同隊列,分成文班和武班,在此基礎上衍生出了「上班」一詞。明清時期,上班多指到官府工作,如《濟公全傳》裡就有「昨天我在衙門上班」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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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上朝糢型(位於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
接下來,咱們就來考察一下古代官員的上班時間。《詩經·雞鳴》裡曾用「雞既鳴矣,朝既盈矣」「東方明矣,朝既昌矣」來描寫周朝官員上班的狀態。意思是說公雞打鳴時,官員已經到朝堂上站好了;東方陽光普照時,朝堂上已經開始忙碌了。這麼看來,周朝官員的上班時間完全取決於公雞幾點打鳴,要看公雞的心情。
今天的「打工人」為了能多睡會兒懶覺,上班往往會踩點打卡簽到。古代官員上班也要「打卡」。明朝《官箴集要》記載官吏衙役等人要「每日侵晨於上畫卯,至暮畫酉」。每天卯時,人們就要在簽到簿上「畫卯」簽到,這一環節又稱「點卯」。王老師在小時候常聽爺爺上班前說「到單位點卯去」,當時還納悶是啥意思,後來才知道這是源於古代的上朝制度。卯時是早上五點到七點,咱們取中間值,按照六點算。從「至暮畫酉」可知,古人是在酉時下班。酉時是晚上五點到七點,咱們還取中間值,按照六點算。這樣算下來,古代官員早上六點上班,晚上六點下班,一天的工作時間是十二個小時。
那麼,古代官員一周工作幾天呢?漢朝官員五天一休息,唐朝官員十天一休息。明朝最狠,洪武六年,朱元璋「令百官每月五日給假」,每月只有五日那天放假。平均算下來,古代官員一周要上六天班,再加上每天從早上六點工作到晚上六點,可稱之為「666」工作制,同今天的「996」工作制簡直如出一轍。
古人上班遲到或曠工也會被扣工資嗎?當然,而且更嚴格。《唐會要》記載,在唐肅宗時期,「朝參官無故不到,奪一月俸」。缺席一天就要罰一個月的工資,這已經非常狠了。還有更狠的!宋末元初著名畫家趙孟,任職兵部郎中時,因為上班遲到,被札魯忽赤(負責地方行政的蒙古官員)打了屁股。明朝皇帝也喜歡打官員屁股,這種處罰被稱為「廷杖」,官員上朝遲到或缺席就會被廷杖。魏忠賢當政時期,有個官員上朝時快遲到了,害怕被打屁股,就在紫禁城內一路狂奔,心想「只要我跑得夠快,就不會遲到」。不料,慌忙中這位官員失足掉進了禦河,淹死了。這真是怕遲到怕到「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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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不滿「996」,古人對「666」也是滿腹牢騷。宋朝的歐陽修在《集禧謝雨》一詩中吐槽:「十裡長街五鼓催,泥深雨急馬行遲。臥聽竹屋蕭蕭嚮,卻憶滁州睡足時。」歐陽修在描述自己踩著泥濘冒雨上班的辛苦之際,不由得懷念起以前可以睡到自然醒的日子。
除了官吏衙役外,古代的奴婢和工匠也要上班。他們的工作時長可能比一般官員還長。清朝的方苞在文章《婢音哀辭》中回憶自己的一位名叫「音」的婢女時,說她「夜四鼓臥,雞鳴而起,率以為常」,即半夜一兩點睡覺,早上六點又要起牀幹活,常年如此。一天裡除了睡覺時間,她都在幹活,還沒有節假日,可謂「247」工作制——二十四小時工作,一周幹七天,像工蜂一樣每天不停工作,直到生命的盡頭。今天的「打工人」感嘆上班太累,自嘲「上班『996』,生病ICU」。方苞的這位婢女由於工作太累,年僅17歲就去世了,可謂「上班『247』,生病就歸西」。
到了近代,西方工廠制度傳入我國,出現了現代意義的「上班」。民國時期,上海工人的日平均工作時間為八至十一個小時。每月具體工作天數跟行業有關,紡織業最少,平均每月工作二十天;造船業最高,平均每月工作二十八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工人可以每周休息一天。即便這樣,周工時也長達四十八小時。直到1995年,我國才實現了一周雙休。
02 古代官員的工資高嗎?
有人統計過,當下的丈母娘在選女婿時,最喜歡的職業依次為公務員、醫生、教師。在古代,學而優則仕,最優秀的人才通常都以當官為自己的遠大理想。那古代官員的工資高嗎?
先秦時期,官員一般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有爵位的貴族官員,並且可以祖傳,老子當官,兒子、孫子也能當官;第二類是非貴族出身的官員,一般隨機任用。第一類官員的收入主要來自貴族爵位所獲得的採邑。所謂採邑,就是君王分封的土地,包括土地上的人口。從採邑上獲得的收入就相當於這類官員的工資了。這種世代做貴族、享有採邑的制度叫作「世卿世祿制」。第二類官員由於沒有「貴族編制」,也沒有採邑,因此只能從上級那兒領工資,叫作「稍食」。稍食的多少,由僱傭雙方協商決定。春秋時期孔子周游列國,到衞國時,衞靈公有意留下他做官,但不知道工資該給多少,於是就問孔子:「你在魯國的時候俸祿是多少?」孔子答道:「一年大概是粟六萬鬥。」於是,衞國也按這個標準給孔子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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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建立後,官員不再世襲,而是由國家直接任命,世卿世祿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礎。此後,官員的收入主要是國家給的俸祿。漢承秦制,不同等級的官員俸祿水平差距不大。以漢朝為例,根據《漢書》(顏師古註)和《後漢書》記載,漢朝官員從最高級別的三公到最低級別的小官,一共有十七個等級,官員的俸祿級別被稱為「秩次」。秩序的秩,反映了不可僭越的等級秩序,秩次也成了衡量官員官職大小的標準。漢朝根據官員的秩次發放相應數量的糧食(有時是半錢半糧食),糧食的計重單位為「石」。所以在不少漢朝題材的文學作品裡,官員的大小經常用幾百石或幾千石衡量。
漢朝三公(類似於今天的副國級官員)的年俸祿為萬石,但這裡的萬石只是個虛數,實際為四千二百石;郡守(類似於今天的省級官員)的年俸祿為兩千石,實際為一千四百四十石;級別最小的基層公務員,月俸祿為十一石,折合每日為一鬥二升,所以這種小官又叫「鬥食」。最高和最低級別官員之間的俸祿差了三十多倍,差距還是很大的。
漢朝官員的收入到底是高還是低呢?我們拿同時期的普通老百姓對比一下便可知。根據學者張兆凱的估算,漢朝三公級別官員的俸祿收入為普通民眾收入的四十七倍。這樣算下來,即便是最基層的「鬥食」,也是普通人收入的一倍多。2018年,我國人均國民總收入約六萬七千元。假設這個數字是漢朝普通民眾的收入水平,那麼漢朝高級官員的年薪大約為三百一十五萬元,基層公務員的年薪大約為十萬元。由此可見,漢朝基層公務員的收入與今天差不多,但高級官員的收入就很高了,屬於「高官厚祿」。除了俸祿之外,漢朝高官還能獲得名目眾多的額外賞賜。比如東漢皇帝在年底時給予各級官吏的賞賜,稱「臘賜」,類似於今天的年終獎。
唐朝官員的俸祿是真正的俸祿,分為俸和祿兩種。俸發的是錢和布匹,祿發的是糧食。除此之外,國家還會發給官員一塊耕地,稱為「職田」,官員可以租出去,獲得的收入即為工資。但唐朝官員的收入並不高。有學者估計,即使是一個唐朝的五品官員,地位相當於今天的廳級幹部,其收入與漢朝的基層公務員相比也高不了多少。另外,唐朝還經常扣工資。皇上修宮殿、打仗缺軍費,這些都要扣工資。
官員工資最高的要數宋朝。宋朝官員的工資分為兩部分:俸錢、祿粟等基礎部分稱為本俸;第二部分是各種職務補貼,稱為「添給」。據《宋史·職官制》記載,宋朝宰相、樞密使等高官,每月俸錢為三百貫,折合成今天的購買力大概是三十萬元。另外還有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的縣令級別官員每月二十貫,祿粟每月五石,另外還有鹽、茶、薪、酒等各種添給。綜合算下來,宋朝最高級別官員的月收入在百萬元上下,基層公務員每月也在萬元以上。除此之外,宋朝政府還給官員配僕人。最低級別的官員可以配一個,宰相可以配一百個,僕人的衣食開銷全由國家報銷。所以,宋朝官員的收入是歷朝歷代最高的,清代文學家趙翼就曾在文中驚呼「宋制祿之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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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都認為明朝官員工資低,我們來看看具體有多低。明朝官員分九品十八級,正一品官員每月俸祿發米八十七石,級別最低的從九品官員每月發米五石。在人均收入普遍都低的明朝,這已經不少了。當時江南一個五口之家的年消費折米五十五石,九品官的年發米是六十石,二者相當,最小的官也能養得起全家人。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明朝官員的工資經常不夠發,沒米的時候就折成其他東西,比如宣德年間折過布匹。有人會問:布匹拿出去賣不就完了?沒那麼簡單,折換的時候政府往往把價格定得比市場價高出好幾倍,出去賣就賠錢。最荒唐的時候,政府還把蘇木、胡椒等香料當俸祿發放給官員,滿朝文武走路時都飄著十三香的味道。
清朝官員的工資比明朝還低。清朝一品的總督年俸銀為一百八十兩,祿米為一百八十石。按照康乾盛世時期的米價計算,其俸祿折合大米六萬斤,按照今天超市中等價位的散裝大米四元一斤計算,清朝一品的總督年薪大約是二十四萬元。以此類推,七品知縣的年薪是六萬元。這個工資水平真心不高,要知道這些俸祿還包含了手下沒有編制的幕僚的工資,以及所有的辦公費用。所以清朝政府就允許地方官員搞一些制度性的腐敗來貼補,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耗羨銀制度。
所謂耗羨,就是地方官收稅的時候以損耗的名義加收的賦稅。為甚麼會有損耗呢?清朝徵收的稅賦主要是糧食和銀子。糧食在儲藏、運輸過程中有發霉變質的,還會有被蟲鼠鳥雀吃掉的,所以會消耗一部分;徵收銀子時,民眾交的大多是碎銀子,地方官府要將這些碎銀子熔鑄成官制的銀錠,熔鑄的過程也會有損耗。這些錢糧的損耗自然要讓民眾承擔,所以政府徵稅的時候一般要多加收一部分損耗,這就是耗羨。耗羨制度在漢朝就有了。清朝的耗羨加徵率一般是10%,因此耗羨成了地方官腐敗來源。雍正時,為了打擊地方官吏腐敗並減輕民眾負擔,實行了耗羨歸公制度,將全部耗羨固定為正稅並上交中央,取而代之的是給地方官員的養廉銀。總督的養廉銀一萬六千兩,加上俸祿,折合今天的年收入超過一千萬元;地方知縣的養廉銀一千二百兩,加上俸祿,年收入約合今天的八十萬元。
至於不能收稅的京官,就靠地方官的送禮了,而且套路極其繁多。比如冬天的時候要送「炭敬」來買炭取暖,夏天的時候要送「冰敬」來買冰降溫,過年時要送「年敬」來買年貨,京官領導家裡有喜事的時候還要送「喜敬」賀喜,甚至領導家的門衞都要送「門敬」來慰問打點。所以,清朝官員的額外收入非常高,並不靠基本工資過日子。
03 古人是怎麼出書的?
1990年,小說《百年孤獨》的作者馬爾克斯到訪中國。當看到街頭的書店、書攤到處都在賣他的盜版書,這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可被氣壞了。據說他放下狠話,稱自己死後一百五十年內不授權中國出版他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獨》。的確,對作家和出版社來說,最害怕的就是盜版。古代也有盜版書嗎?古人是怎麼出書的呢?這一篇咱們就來聊聊古代的出版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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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彫版印刷術出現之前,圖書的拷貝全靠人工抄寫,這就是歷史上的「寫本時代」。在漢代,專門以抄書謀生的人被稱「傭書」。東漢軍事家班超早年家貧,就靠抄書贍養母親。他們或受僱於人,或自己抄完再拿到市場上出售,這就是中國圖書出版業的源頭。私人抄本沒有版權概念,所以寫本時代的圖書多是「盜版書」。當時也有一些官方編撰的正版書,漢朝的蘭臺就是官方的圖書編纂機構。對於一些經典書籍,官方還會將其內容刻在石碑上,供大家抄寫和勘校抄本的謬誤。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漢朝的熹平石經,官方將《論語》等七部經典刻在了四十六塊石碑上,可視為最早的正版教科書。
唐朝貞觀年間,彫版印刷術發展起來,歷史進入「刻本時代」,真正意義上的圖書出版業開始出現。彫版又稱刻版,操作時先將文字刻在木版上,印刷後裝訂成書。「出版」的「版」字,本意即古代的刻版。這種刻本圖書從唐朝一直流行到近代,興盛了一千三百多年。有的朋友可能會疑惑:宋朝的畢昇不是已經發明了活字印刷術嗎,為甚麼後來流行的仍然是刻本圖書呢?這其實是大家一直以來的一個誤區,活字印刷術在古代的實際作用一直被誇大了。活字印刷的印書質量遠不如刻版,且漢字太多,挑字排版很麻煩,在古代使用極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出版的《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一共收錄了古代圖書一萬一千多部,其中屬於活字印本的只有一百五十餘部。
古代的刻版圖書分為三種——官刻、私刻、坊刻。所謂官刻,是指官方刻版印刷的圖書。私刻就是私人出錢刻版印刷的圖書,這種書多是學生出資為老師刻版印刷,或是子孫為長輩刻版印刷。對古代圖書行業影嚮最大的,當數坊刻圖書。
所謂坊,即書坊,是專門編輯、刻版、印刷、售賣書籍的商業部門,類似於今天的民營圖書公司。本書的出版策劃公司讀客文化在古代就應叫作「讀客書坊」。書坊在唐朝就已出現,繁榮於宋朝,鼎盛於明朝。有學者粗略估算過,明朝共有四百多家書坊,集中在江南地區,尤以南京、蘇州、杭州為多。
書坊採取的是完全的市場化運營,多是前店後廠,前面賣書,後面刻版印刷。甚麼書好賣,書坊就刻甚麼書,市場針對性很強。甚麼書最好賣呢?查看當下的圖書暢銷榜,排在最前面的往往是小說。古代的情況也如此,小說最好賣。清人金纓在《格言聯璧》中說:「賣古書不如賣時文,印時文不如印小說。」比如《三國演義》和《水滸傳》,在明朝也是印了一版又一版。可惜古代沒有版權意識,作者一毛錢的版稅都拿不到。
盡管沒有版稅收入,但古代的作家可以通過「約稿」賺錢。明朝後期,很多文人兼職做暢銷書作家。比如參加應天府鄉試失利的淩濛初,為了賺錢,就應了書坊的「約稿」,編纂了針對通俗市場的小說集《初刻拍案驚奇》,結果大賣。幾年後,他又寫了續集,稱為《二刻拍案驚奇》。所謂「二刻」是指第二次刻版,即為續集之意。再比如明朝小說家許仲琳,沒錢給女兒置辦嫁妝,就潛心數月寫了一部長篇玄幻小說,給女兒當嫁妝。女婿把書稿拿給書商看,書商大喜,認為此書必定會大賣,遂重金購得。這部書就是《封神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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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書坊也深受盜版困擾,好不容易出版了一本暢銷書,市場上很快就會出現盜版翻印。宋人因此有了版權意識,刊印圖書時會在書中加一頁「牌記」,即版權聲明。比如《東都事略》的牌記就寫著「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許覆板」。這與現在圖書版權頁上寫著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是一個意思。
04 古人是如何逛街購物的?
今人酷愛逛街,每逢周末或節假日,約上三兩好友,不知不覺就能逛上一天。這得益於當下商場的全方位服務,不僅能購物,還能吃喝娛樂,還能美容理發,甚至還有睡覺的地方。那麼在古代,人們能去哪裡逛街購物呢?
人類最初沒有市場,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時代,吃飽飯都是問題,沒有剩餘產品用於交易。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剩餘產品增多,人們會把多餘的產品拿出去交換,換回自己需要的產品。這樣,出現了交易,市場也應運而生。《易經·系辭》裡說:「神農氏作……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意思是說,神農氏(炎帝)發明了市場。這種說法牽強附會,因為商品交易是人類為滿足生活需要而產生的自發行為,早期市場是社會進步中自然形成的,並非官府或領袖創設的。
後來,民眾交易日益頻繁,市場也從偶然的交易地點演變為固定的商業場所。此時,政府開始介入市場的管理。城內是市場的集中地,「城市」一詞也因此而生。西周以後, 官府開始管理城中的市場,對其地點、規糢、形制、時間等做了規定,這便形成了「官市」。依據《周禮》「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的城市布局規定,最初的官市都設立在王宮的後方。可能是王宮客戶群體較大,也方便進行採買,故而設立在附近。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官市的消費人群逐漸以民眾為主了。再加上考慮到王宮安保問題,官市都轉移到王宮外的城市中心位置了。
唐朝以前,官市被限定在固定的區域裡,周圍築有高大的垣牆,類似一座城中城。唐都長安,最初有嚴格的坊市制度。民眾居住在一個個坊裡,類似於今天的一個個居民小區。坊的周圍有坊牆,牆上開門,居民在早晚固定時間內出入。官市的形制也類似坊,只是內部並非居住區,而是店鋪林立的商業區。長安城主要有東西兩大官市,各有特色。東市距離皇宮、大明宮、興慶宮較近,周圍坊內居住的都是達官顯貴,所以多售賣高端商品,相當於今天北京的SKP;西市附近多是民眾和商人居住,售賣的商品更為親民,相當於今天北京的西單王府井。另外,西市在城市西面,是絲綢之路進入長安的最近市場,所以也售賣大量進口貨。西市內有專供胡商存放貨物的「波斯邸」,類似於今天北京東四十條外貿一條街。但是長安西市賣的可都是純正進口貨,並非忽悠人的「外貿尾單」。除了東西兩市,長安城還有個南市,以經營牲畜買賣為主,並非普通的百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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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市被限制在固定區域,還受到營業時間的限制,這都給民眾帶來了諸多不便。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在民眾旺盛的購物需求的催化下,更方便的社區市場應運而生。唐朝中後期,坊牆和市牆逐漸被毀,商業行為突破了官府設定的區域限制。坊內也出現了許多店鋪,很多坊還因店鋪而聞名。如以樂器鋪聞名的崇仁坊,絲絹鋪集中的宣陽坊,金銀玉器店林立的延壽坊,還有以青樓妓院吸引人的平康坊。從此,古代商業由「官市」一統天下的局面被打破了。
到了宋朝,坊市制度完全消失,民眾皆可臨街開店。很多商鋪在門口擺攤經營,嚴重影嚮了城市交通和市容市貌。在整頓市容時,宋朝政府的管理頗為人性化,他們在店鋪五步之外立一個「表木」,「表木」之內的區域劃給店鋪,允許他們自由地設攤擺桌、種植樹木、搭建涼棚,大力發展地攤經濟。與唐朝坊牆外毫無生氣的街道相比,宋朝的街道充滿了熱鬧與煙火氣。
城市內交易便利,如果生活在偏遠的農邨,逛街購物是不是很不方便呢?完全不是。城市之外,古代還有名為「草市」的民間集市。草市是相對於官市而言,多存在於鄉邨和郊外。草市分布廣泛,交通便利處、人口集中處、商品生產處,都可能有草市的存在。草市的種類也很多,還因地制宜。比如茶葉產地附近有茶市,漁港附近有魚市,養蠶集中地有蠶市。白居易在《放魚》一詩中描述了潯陽江頭的魚市:「曉日提竹籃,家僮買春蔬。青青芹蕨下,曡臥雙白魚。」草市類似於今天農邨的集市,極大便利了鄉邨居民的生活。一些規糢較大的草市,在後世就發展成了小鎮或縣城。比如宋代延津縣的草市鎮,就是由隋唐五代時期的草市發展而來的。唐末五代至宋初,類似這樣由草市轉變為市鎮者多達二十四個。
古代也有類似今天「618」或「雙11」之類的購物節,這便是定期舉辦的廟市,也稱廟會。隨著佛教和道教的繁榮,寺廟道觀常有宗教集會,因此聚集了大量人群。人多的地方就有市場,廟市便是以寺廟為依托的定期性民間集市。廟市興起於唐朝中後期,在宋朝達到鼎盛。根據現存史料統計,北宋東京(今開封)每年一次的廟市就有二十五個。東京城內的大相國寺,一月內的廟市有五次之多。廟市上的商品琳琅滿目,有餐飲食品、日用百貨、文玩珠寶、飛禽走獸等。不僅有土特產,還有進口貨。宋人愛逛大相國寺廟市,使其成為網紅打卡勝地。公元1101年,一個十七歲的北宋才女,在大相國寺的廟市上遇見了她的一生摯愛——一位年長她三歲的太學學生。後來,二人終成眷屬,其愛情故事也成為千古佳話。這個愛逛街的才女,就是李清照。如果能穿越回古代,朋友們可一定要多出去逛逛街!
本文節選自《古代人的日常生活2》(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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