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余遠環
一
這個新聞讓我目瞪狗呆。
一個殺人犯獲刑15年卻未服刑一天,還入黨當村主任成為人大代表。
孫小果跟他比簡直弱爆了,他叫巴圖孟和。
2020年9月3日,新華社《半月談》雜誌發布《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一文,引發關注。
事情發生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
巴圖孟和與白永春是小學同學,原本也是好朋友,1992年5月12日,因打麻將發生口角後,白永春先動手打了巴圖幾個耳光,巴圖很生氣,隨後拿刀向白永春的胸部和右肩捅三刀。
然後,巴圖送白永春送到醫院後,自己去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
白永春因心臟破裂導致的大出血而死亡。
在法庭上,巴圖辯稱,由於永春先動手打了他的臉部後什麼都看不見。為了製止他繼續打他,因此拿刀是為了嚇唬他,而並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巴圖的辯護人認為,他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犯罪時不滿18周歲,因此應當減刑處罰。
對此,原呼倫貝爾盟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巴圖無視國家法律,因瑣事被人先毆打後生氣,並持刀殺害被害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所稱的「 嚇唬人」和其辯護人所稱的防衛過當等辯解和辯護意見,不成立。
當時,法院判決巴圖犯故意殺人罪,由於有自首情節,且未滿18歲,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在法定期限內,巴圖未上訴,公訴機關也未抗訴,判決生效。

按正常程序,罪犯巴圖應從被羈押的陳巴爾虎旗公安局看守所,投送到監獄服刑。然而,此後發生的事情,卻讓這起本不復雜的案件偏離正軌。
法院判決後,巴圖以「 全身水腫、尿血」為由前往醫院檢查,然後保外就醫。
母親、姑父為其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並成為擔保人。
據多名當事人回憶,這份手續上,有數名當地時任政法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簽字。
家屬擔保人、政法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
憑著這份手續,巴圖孟和連監獄的門都沒進過,便於1993年直接從看守所重獲自由。
也就是說,殺了人判了刑,一個保外就醫,直接讓殺人犯巴圖「 雲坐牢」、「 紙面服刑」了15年。
神奇吧?
巴圖在外15年,不是在醫院治病,而是像正常人一樣生活。這種光天化日之下的荒誕,就沒有一個人看見嗎,國法何在,監督何在?
擦!
雲南的孫小果再瘋狂,作惡多端,整個過程中,司法機關同樣處在缺位狀態,網開一面。不過,人家好歹裝模作樣坐了十幾年牢。
這個巴圖比孫小果還牛叉。
二
當巴圖第二次出現在看守所時,已是15年後——他是來拿「 刑滿釋放證明書」的。
從此巴圖逆天改命,開始了開掛的人生進階模式:
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巴圖在村里任會計;
2009年10月至2017年5月,連續當選村主任;
2009年1月,巴圖入黨;
2012年當選為陳巴爾虎旗人大代表。
「 刑滿釋放」後,短短幾年時間,巴圖就從會計到村主任、再到申請入黨直至當選旗人大代表。
如此順暢,我下巴都要給震驚掉了!
這個改寫人生的劇本,如果拍成電影都會被禁播,可偏偏卻是真事。
即便是沒死的雲南孫小果,可能也不得不佩服啊。
白永春的母親,看著殺害了自己兒子的巴圖逍遙法外,當上了村主任,當上了人大代表,而自己一直申訴一直無果……
你說,今年74歲的白永春的母親,遭受的是怎樣的折磨?
白永春的母親多年來一直奔波追問,為何遲遲得不到反饋?在此期間,都是哪些部門接待的,負責人是誰?你們為何視而不見、置之不理?這是不作為,還是沆瀣一氣?
一位朋友說:天高皇帝遠,地方小縣城的領導,那真的是隻手遮天,權力大的很,有些人知法犯法,為了利益亂了心魔斷了是非。
是哦,多少人的命運就這樣被這種人給改變,一個小老百姓又能找誰去說理?
要不是巴圖一再作死,真相可能還沒有重見天日的一天。
2017年,巴圖因職務犯罪問題東窗事發,被立案偵查,2018年1月,巴圖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經查實,巴圖在擔任嘎查達期間,騙取草原生態獎補資金24.5萬餘元,並指使他人虛列獎補資金發放表,侵吞嘎查集體草場草原生態獎補資金28.2萬餘元。
巴圖是因為貪污,才被紀委盯上,然後法院才發現,這個人還是15年前的殺人犯。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2018年6月14日,法院決定對巴圖所犯故意殺人罪、貪污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正義遲到了27年。
白永春的母親說,「 快30年了,我啥都沒幹,就是要為小兒子討回公道。」如果不是老人足夠堅強和執著,正義還能實現嗎?
有網友說:「 我相信正義,也信任法律,可我無法相信遲到的正義,無法信任被權力金錢裹挾後的法律。」
白永春的母親一直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年邁母親的追問,也是我們所有人的追問。
巴圖如此神奇的經歷,背後如果沒有瘋狂扎堆的保護傘,根本撐不起這樣一片天的。
既然巴圖都已經入獄了,像孫小果案一樣,該打那些保護傘了。
最新消息,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牽頭,聯合自治區紀委監委、法院、檢察、公安、司法、監獄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已抵達呼倫貝爾市開展工作。
這陣勢,凡是和「 法」沾邊的,能來的都來了。至於是否來真的,不知道,咱們只能拭目以待。
想起8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文章《清除妨礙司法公正的絆腳石》有一句話:無論是多久之前犯下的事,也無論現在身居何職,所有過往都需經過當下的審視。
對於那些把法律當兒戲,為罪犯撐保護傘的領導幹部,應追究法律責任,嚴厲懲處,為法律立威,不懲戒不足以平民憤,即使他們退休了也必須追究。
孫小果案後來拔出蘿蔔帶著一大堆爛泥,一大堆部級廳級幹部落馬,本身就是對此類案件的最好的詮釋。
巴圖這個「 雲服刑」案,是否也該帶出一大堆爛泥,維護公檢法的公正性,還被害人以公道,還法治一片朗朗乾坤呢?
來源 南方找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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