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是會想起赫爾佐格的那部影片《卡斯帕·豪澤爾之謎》(1974),這個德國著名的野孩子也是彼得·漢德克《卡斯帕》的原型。和那些由動物撫養的孩子不同,卡斯帕從小就被關在一間黑暗陰冷的房間內,有人給他面包和水以維持基本生命。
對於意外出現在文明視線中的「狼孩們」,撫養並重新教化他們似乎是無可指摘的共同選擇,而其背後似乎也隱隱透著一股人類中心主義的味道。被野獸撫養長大的人類孩子雖然與我們同為智人,但自始就扮演了某種野獸們所在意的角色(否則何來撫養一說)。因此在獸們看來,那個人類夥伴的去向也許並非回歸族群,而是遭受了違背意志的強取豪奪——如果他們具備有近似於人類的情感系統的話。
而對於「狼孩們」來說,這一改變也未必是他們想要的,畢竟他們即將要「回歸」的生活正是他們曾經會避之不及的地方。也許在若幹年的同化之後他們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甚至慶幸當時的遭遇,但這又何嘗不是教化的結果。
在蘇共垮臺後的那些年裡,隨著蘇聯社會結構的瓦解,越來越多的流浪兒童開始出現在莫斯科和聖彼得堡的街頭。就像倫敦的流浪者一樣,他們都曾出現過,但又神祕消失了——以一種無關緊要又令人叨擾的幹擾者姿態,沒入城市的生活幕布。
但莫斯科街頭的一個男孩卻與眾不同,他似乎曾被極力忽視,但卻依然受到關註。
1996年,四歲的伊萬·米舒科夫(Ivan Mishukov)離開了家。由於母親無法處理自己的酗酒男友和伊萬之間的關系,小男孩決定走上街頭,遠離那所混亂的公寓。
莫斯科街頭的垃圾桶和流浪狗。這裡曾是伊萬和流浪狗一起居住過的地方。
莫斯科有很多流浪漢,也有很多野狗,因為這座城市根本沒有能力為如此多的流浪者提供住所。於是, 伊萬開始上街乞討,並把每次討來食物的一部分分給一群小狗。狗狗們也逐漸開始信任他,和他成為了朋友。最終,伊萬甚至成了狗狗們的隊長。
與人類之間的相處糢式相比,這種關系看起來十分完美。 他乞討食物,並與狗狗們分享。在每個漆黑的漫長冬夜裡,狗狗們都會同伊萬依偎在一起,用自己的體溫為他取暖,盡管街上大雪紛飛,寒風刺骨。如果有人想要欺負伊萬或者偷他的東西,狗狗們也會站出來保護他。
警察發現了伊萬,想要抓走他。但在狗狗們的保護下,他成功逃脫了三次。最終,警察在一家餐廳的廚房裡放置了一些食物做為誘餌,狗狗們就被成功地引誘開了。由於失去了狗狗們的保護,這個野男孩很快就被抓住了。
1998年,重回人類社會的伊萬。
伊萬已經露宿街頭兩年了。然而,因為在人類家庭裡生活過四年,他可以跟人們正常交流。在羅伊托夫兒童庇護所(Reutov children』s shelter)待了一段時間後,伊凡開始上學。他看起來和其他莫斯科孩子沒甚麼兩樣。但據說,他晚上總是會夢到狗狗們。
1998年7月,當這個非同尋常的故事被公之於眾時,引起了世界新聞界的高度關註。然而,伊萬的經歷並非絕無僅有。在過去的400年裡,也有幾個同樣經歷的孩子被人們發現並帶回了人類社會。
這種野性迷戀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古代神話中有很多類似的故事,故事裡的主人公出生時被遺棄,卻被動物撫養長大。例如,居魯士的野蠻教育;被遺棄在河邊的摩西;由鳥類撫養長大的塞米勒米斯(Semiramis);被棄於喀泰戎荒山中的「腫腳」俄狄浦斯;降生於西塞隆山峰的安菲翁(Amphion)和澤圖斯(Zethus);伊達山上被熊哺育的帕裡斯;蒂羅爾、涅琉斯和珀利阿斯的故事;被母鹿喂養長大的阿萊阿斯(Aleas)。
此類主人公往往會成為城市的締造者,比如安菲翁,他的琴聲曾讓頑石感靈,圍繞他的周圍建起一座城池。
然而,其中最為著名的應該是羅馬神話中羅馬市的締造者羅慕路斯(Romulus)和萊姆斯(Remus),他們的故事與許多其他神話故事都有相似之處。這對雙胞胎的母親是雷亞·西爾維亞(Rhea Silvia),祖父是阿爾巴隆加曾經的國王努米特(Numitor),但後來被自己的弟弟阿穆利烏斯(Amulius)奪權篡位。
為了防止雷亞·西爾維亞誕下後代推翻自己,阿穆利烏斯逼迫她成為了維斯塔貞女(vestal virgin)。然而,一天晚上,西爾維亞卻懷孕了,她聲稱是戰神馬爾斯(Mars)強姦了自己。阿穆利烏斯氣急敗壞,他下令將西爾維亞誕下的一對雙胞胎丟入臺伯河,在那裡等待「命運的憐憫」,正如普魯塔克(Plutarch)的著作中所說的那樣。
死亡似乎已經近在咫尺,但意想不到的是,一只母狼哺育了他們,還有啄木鳥為他們銜來食物。這樣生活了一段時間後,一個名叫福斯圖魯斯(Faustulus)的牧羊人發現了兄弟倆,並把他們帶回了家。
在福斯圖魯斯和妻子阿卡·拉倫蒂亞(Acca Larentia)的撫養下,兩兄弟變得愈來愈剛強且勇敢。他們帶領一幫亡命之徒,襲擊了阿穆利烏斯的領地,但卻暴露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接著,他們推翻了阿穆利烏斯的統治,又恢複了祖父努米特的王位。而後,兩兄弟就開始著手建立自己的城市。
複位與置換是羅慕路斯和萊姆斯故事的核心:兩兄弟占據了母狼寶寶的位置,牧羊人夫婦養育了他人的後代,而馬爾斯則莫名其妙地成了替罪羊。就在母狼哺育雙胞胎時,嬰兒的嘴唇緊緊裹著母狼的乳頭, 一種跨越物種的母性便戰勝了野性。就這樣,孩子們在大自然中奇跡般地活了下來。
大自然的善意告誡人類: 只有奇跡般地仁慈才能洗清人類的罪孽。正因如此,隨著羅馬的誕生,這座城市才得以重建。
中世紀有許多關於野獸養育人類兒童的故事。那似乎是「天鵝孩子」的時代,在各種各樣的神話故事中,哺育孩子們的可能是雌鹿、山羊、母獅、狼、烏鴉,甚至是一只老鼠。
有野獸將孩子從母親身邊偷走,也有野獸把孩子從人類的暴行中解救出來。在屋大維(Octavian)的故事中,一對雙胞胎男孩由一只猿和一只母獅養育。《高瑟爵士》( Sir Gowther )中一個邪惡的孩子在母親給他喂奶時撕裂了她的乳頭,然後獨自來到野外居住,不久卻遇上了麻煩。這時,一只狗叼來食物救了他,這讓他開始懺悔自己曾經的罪孽。
這類故事中最著名應該是《瓦倫丁和奧森》( Valentine and Orson )。他們是流浪漢貝利桑(Bellyssant)的雙胞胎孩子,但卻在森林中走丟了。其中一個男孩瓦倫丁很快被發現並返回了人類社會,而他的兄弟奧森卻留在了森林裡。奧森被一只熊抓走,帶回巢穴喂養她的幼崽。然而,「我們永遠的朋友上帝卻為我們展現了又一個奇跡」。熊寶寶們並沒有吃奧森,而是輕柔地撫摸他。或許是出於同情,熊媽媽把奧森當成了自己的孩子撫養長大。
兄弟倆分開後,瓦倫丁成長為人類社會的文明人,奧森卻變成了中世紀的「野人」。在中世紀和文藝複興時期的傳奇故事中,這些「野人」經常出沒於森林中,他們不理智,吃生肉,且無法被馴服;他們住在遠離教堂鐘聲的樹林裡,也死在那裡;他們毛茸茸的像魔鬼一樣,有時身上還滿是樹葉;他們很孤獨,總是獨自行走在荒野中;他們還會從邨莊抓走孩子或婦女;他們蠻橫、暴力。 然而,若是他們可以被馴服,那麼流浪騎士的忠誠僕人也就無需在荒無人煙的森林裡冒險了。可是他們並不會說話。
瓦倫丁和奧森,這對分別已久的雙胞胎在打鬥時認出了彼此,才得以重新團聚。雖然這僅僅只是虛構的故事,卻啓示我們文明和野蠻應該和解。
伊萬·米舒科夫只是這一現象在現實生活中最近的一個例子。18世紀,在漢諾威哈默爾恩附近的樹林裡,邨民們遇到了一個赤身裸體的男孩,他們給男孩起名叫「野男孩彼得」(Peter the Wild Boy)。後來,野男孩同喬治一世在聖詹姆斯宮殿住了一段時間。
印度狼女卡瑪拉和阿瑪拉。
1800年,阿維龍的維特(Victor of Aveyron)在拉庫恩(Lacaune)附近的樹林裡被找到時,全身赤裸,沉默不語。卡瑪拉和阿瑪拉(Kamala and Amala)是印度的狼女,於1921年在米德納波爾(Midnapore)的叢林中被發現,兩個女孩都習慣於用四肢行走。
然而,關於香檳區野女孩梅米·勒布蘭科(Memmie le Blanc)的故事記錄更為真實且完整。
在1731年9月的一個晚上,梅米第一次出現在松吉邨(Songi)附近。她拿著一根棍子,從樹林裡出來找水喝。她看起來大概9、10歲的樣子,雙腳赤裸著,披著一件破爛的毛皮衣服,頭髮上還掛著一片葫蘆葉。邨民們說,她的臉和手都特別黑。
邨民們對她進行了幾次抓捕都沒能成功,甚至還有一只看門狗被她一棍子敲死了。於是,大家試圖用一桶水來誘捕她,但她還是被嚇了一跳,逃到了一棵樹的最高處。一個聰明的邨民提議讓女人和孩子們站在樹旁,因為他們看起來更為和善。他們對她微笑,表現地極其友好。接著,一個懷抱孩子的婦女走到樹下,遞給小女孩一些蔬菜和兩條魚,小女孩顯然已經饑腸轆轆,想要從樹上下來接過食物。
抱孩子的婦女依然保持著溫柔的態度,微笑著,把一只手放在胸前,「好像是在向小女孩保證她很喜歡她,並且不會傷害她。」陰謀得逞了:小女孩從樹上滑下來準備拿走食物。但那個婦女繼續引誘她,不停地向後挪步,面帶微笑,裝出一副十分慷慨的樣子。女孩就這樣跟著她,離開了那棵樹。而埋伏在附近的邨民此時抓住機會,迅速跳出來把女孩抓住了。
隨後,小女孩被帶到了埃皮諾伊子爵府邸(the chateau of Viscount d』Epinoy)的廚房裡。廚師正在為子爵的晚餐準備一些禽肉。 在大家都沒註意的情況下,女孩飛快地咬住了一只死家禽,開始吃起來。埃皮諾伊來時,看到女孩正在吃生肉,於是就讓人給了她一只沒有剝皮的死兔子。小女孩立刻剝了兔子的皮,把它吞了下去。
他們給女孩做了檢查,還問了她一些問題,但她一句法語也聽不懂。起初他們誤以為小女孩是黑人,但給她洗過澡後發現她其實是白人,身上的黑色是污垢,也有可能是油漆。 她的手有些奇怪,雖然手掌跟普通女孩一樣小,但手指卻出奇地大。後來大家推測,這可能是她經常在樹上跳來跳去的結果,就像松鼠一樣,她需要強有力的手指去抓緊樹枝。
她戴著一條項鏈和一些垂飾,身上披著一張帶有小袋,長度到膝蓋的大獸皮。小袋裡還有一根棍子和一把小刀,上面刻著大家都不認識的文字。
埃皮諾伊子爵是第一個為野女孩辯護的顯貴。野女孩在1732年接受洗禮,取名為瑪麗-安吉麗·梅米·勒布朗(Marie-Angelique Memmie Le Blanc)。在接下來的10年裡,梅米很快學會了法語,還在幾個修道院裡生活過,她的傳記由兩位同時代的贊助人一同撰寫:赫凱夫人(Madame Hequet)和蘇格蘭律師詹姆斯·伯內特(James Burnett),即後來的蒙博多勛爵(Lord Monboddo)。
梅米說,自己被抓走的時候應該只有七八歲。她依稀記得當時自己被帶上了一艘大船,然後去到了一個溫暖的國家。那時的奴隸幾乎都是黑人,所以人們把梅米全身都塗上了黑色。之後,他們乘著船橫渡大海,又來到了一個炎熱的國家。在那裡,她被帶到另一條船上,為主人做針線活,如果她不工作,就會挨打。但女主人似乎對她很好,她總是為梅米庇護。再後來,船出事了,船員們趕緊上了小艇,卻把梅米和另一個黑人女孩留在船上,聽天由命。梅米和黑人女孩開始努力游離沉船,但黑人女孩不怎麼會游泳,她緊緊地抓著梅米的腳,以免溺水。
終於,她們到達了岸邊。上岸後,梅米跟黑人女孩開始了漫長的野外生活。她們只會在晚上出來覓食,因為那樣才不會被人發現,白天就在樹上睡覺。她們吃從地裡挖出來的樹根,有時候也會生吃動物,像野獸一樣。梅米還學會了糢仿鳥鳴,因為那很像她記憶中祖國的一種音樂。然而,由於兩個女孩都不懂對方的語言,她們只能通過手勢和瘋狂的叫喊來進行交流,就像梅米被法國人抓捕時發出的驚叫一樣。
伯內特寫道:「盡管她現在已經是勒布朗小姐了, 但就在被抓走的兩三天前,當她看到地上不知是誰掉落的花環時,竟然會興奮起來。是出於新奇感,還是花環使她想起了自己以前見過的某種東西,這就不得而知了……她甚至為此手舞足蹈起來。」
梅米害怕黑人女孩會搶走花環,於是趕快伸手去撿,與此同時,黑人姑娘拿起棍子重重地敲向了她伸出去的手。梅米的手受了重傷,但還是還擊了一下,擊中了對手的額頭。黑人女孩尖叫著倒在地上,額頭流著血。梅米懷著同情和內疚的心情跑去找了一只青蛙,然後剝去青蛙的皮,敷在女孩的傷口處,再用樹皮包好。就這樣,兩個同伴沉默著分開了。受傷的女孩回到河邊,而勝利的女孩則走上了通往松吉邨的宿命之路。
梅米在歐洲的經歷戲仿並顛覆了歐洲對新世界的探索。就像「野男孩彼得」一樣,她讓我們得以發現人類世界既陌生又新鮮的一面。在梅米的故事中,我們看到了小女孩奇特的人生經歷,和她曾面對的艱難處境,即使是作為局外人也會感到十分震驚。
法國人自己也曾為梅米的經歷而感到困惑和不安,她的到來實在令人費解,這似乎已經危及到了已知事物存在的安全性和確定性。無需走上巴黎的街頭,就能體驗到美洲、非洲和南海曾經上演的歷史:歐洲殖民者第一次接觸到「野蠻人」時內心複雜的恐懼感和羞愧感。
在赫凱夫人印刷梅米傳記時,尚-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出版了他的開創性著作《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 Discourse On The Origins of Inequality )。盧梭遺憾地回顧了人類的原始起源,他認為人們逐漸在複雜的社會中失去曾經的尊嚴、慈悲和活力。
以上關於野孩子們的故事,有些是真實的,也有些是虛構的。 或許,還存在著另一種敘述方式,即我們同自己野性的一面之間持續存在的,支離破碎又難以忘懷的關系。
文/Michael Newton
譯/鈉鉀
校對/兔子的淩波微步
原文/www.theguardian.com/books/2002/jan/19/ex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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