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九齡,能溫席,①孝於親②,所當執③。融四歲,能讓梨,④弟⑤於長,宜先知⑥。
【註釋】
①「 香九齡 」二句:香指黃香,字文強,東漢時江夏安陸(今湖北雲夢)人。黃香九歲喪母,因悲傷過度而身體憔悴,但仍守喪三年,「 鄉人稱其至孝 」。因家貧沒有奴僕,黃香就獨自照料父親,「 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溫席 」。 (見《東觀漢記·黃香傳》)②親:指父母雙親。 ③執:實行,做到。 ④「 融四歲 」二句:融指孔融(153-208),字文舉,東漢末魯國魯縣(今山東曲阜)人,「 建安七子 」之一。孔融四歲時,與哥哥們一起吃梨,就知道主動拿小的。大人問他為什麼這麼做。孔融回答道:「 我年紀小,理應拿小的。 」(見《後漢書·孔融傳》注引《融家傳》)⑤弟(tì):同「 悌 」,指敬愛兄長。 ⑥宜先知:應當儘早知道。

【解說與引申】
這八句裡,關於黃香的四句講「 孝 」,關於孔融的四句講「 悌 」。悌是一種附加在孝上的價值,有孝才有悌。
《說文解字》的解釋,孝是「 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 」「 孝 」字是由「 老 」字省去右下角的部分,和「 子 」字組合而成的一個會意字。
孝在中國文化中居於特別重要的地位。孔子思想的核心是「 仁 」,而「 孝 」是「 仁之本 」,就是說,孝是核心的基礎。最鄙視中國的人,也是這個判斷,如黑格爾說:「 中國純粹建築在這一種道德的結合上,國家的特性便是客觀的‘家庭孝敬’。 」
五四以來,反思中國落後之由,歸結為傳統文化,孝道自然也就成了重點批判對象。魯迅、胡適、傅斯年等大家,都有言辭極為激烈的文章。不過有意思的是,這些大師多半言行不一,從他們對待父母的態度看,其實是算得上「 孝子 」的。
既然認為中國落後是因為「 孝 」,照這個邏輯推下來,則西方能夠領先,自然是不提倡孝道的。頗有學者看見可用的證據,就忙不迭拿過來。如鄧曉芒先生的《希臘羅馬講演錄》說:
建立在權力意誌之上的神譜,就導致最初的神不是至高無上的神。我們中國人一般認為祖先越古老,就越尊貴,最初的人類始祖是最崇高的,地位隨著世系的下降而遞減。希臘的神的地位是可變的,最開始是天神烏拉諾斯統治整個宇宙,後來被他的兒子克洛諾斯推翻,閹割並打入地獄,這就帶有強烈的侮辱性了(兒子閹割自己的父親,並打入地獄)。然後克洛諾斯又被他的兒子宙斯推翻,也打入地獄。這就意味著誰要是能佔據統治地位,誰就可以為王,所以在《神譜》中以血緣關係為線索,但是已經摻雜了權力意志的因素。
以鄧老師之淵博,《史記·五帝本紀》自然是看過的,黃帝如何取代更古老的神農氏,他絕不至於不知道。至於子弒父,臣弒君,這種「 權力意志 」在中國更是只會過剩而絕不至於稀缺。所以只能說,默認了中國文化最重視血緣關係這個前提,又急於在西方文化里找不同,讓人太容易選擇性忽視許多事實了。
當然,中國的權力鬥爭往往喜歡拿道德來做包裝,希臘神話這種興趣小一些。這是因為神話保持著較多原始時期的面貌:老一代的強者懷著要被年青一代推翻的焦慮,而年青一代的強者擊敗老一代後,並不還要講一番大道理,這哪裡是什麼打破血緣桎梏的新思想,原始社會的獸性遺風罷了。實際上,到了古典時代,用道德語言給父權塗脂抹粉,是希臘人一樣很喜歡做的事情。
大致說:
第一,強大的父權,是社會發展到一定水平後,一定會出現的現象,——所以類似「 孝道 」的價值觀,在不同的古代文明里表現形態可能不同,卻大抵都是有的;
索福克勒斯的悲劇《安提戈涅》,女主人公為了讓哥哥入土為安,不惜違背城邦的法律,有一段著名的獨白:
可是在聰明人看來,我這樣尊敬你是很對的。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死了,或者我丈夫死了,屍首腐爛了,我也不至於和城邦對抗,做這件事。我根據什麼原則這樣說呢?丈夫死了,我可以再找一個;孩子丟了,我可以靠別的男人再生一個;但如今,我的父母已埋葬在地下,再也不能有一個弟弟生出來。
這段話頗有《左傳》裡「 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 」的味道。安提戈涅貞潔觀念如此之淡,春秋以後的中國人未必看得慣(後世的歐洲人也看不慣),但從孝悌的標準衡量,她實在是可以算標兵的。
有段子說,遇到危險,「 循規蹈矩地尋找門道出逃的是德國人,因為他們崇尚理性和規矩。迅速越窗而逃的是美國人,因為他們崇尚實用主義。首先幫助情人或者妻子出逃的是法國人,而首先背著母親逃跑的是中國人,因為法國人浪漫,而中國人講究孝道。 」這話反映的是中國人對現代西方人的刻板印象,翻古書的話,則最能代表古羅馬精神的維吉爾的史詩《埃涅阿斯紀》,埃涅阿斯出逃時是背著老父,牽著兒子,讓妻子跟在後面,所以最終也只是妻子死了,但祖孫三代成功脫險。羅馬人的始祖,對女人雖然極不靠譜,但也稱得上為父則慈,為子則孝。
《聖經》裡面,上帝讓亞伯拉罕殺了兒子以撒獻給自己,亞伯拉罕毫不猶豫照做,這固然體現了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仰之堅定,也一樣體現了他對兒子擁有絕對權威。而小以撒面對父親的屠刀毫無畏懼,對上帝的信和父親的孝,可謂渾然一體。
實際上,五四先賢看見的中國和西方的差異,往往其實是古代和現代的差異,西方進入現代之前,很多地方反而也和中國差不多。
第二,原始儒家那裡,孝道沒有後世那樣嚴苛乃至變態;
《孔子家語》講,孔子的學生曾參,在地裡鋤瓜的時候不小心斬斷了瓜的根。他父親非常生氣,舉起一根大棍把打得曾子摔倒在地,不省人事。過了很久,曾參才甦醒過來,他先走近父親問候道:「 剛才我得罪了大人,您為教導我而用力打我,您可沒使岔勁傷者自己吧? 」然後退下回到房裡,邊彈琴邊唱歌,這是想讓父親聽見,表明自己的身體早已恢復了健康。
孔子聽說了這些情況就發怒,告訴弟子們說:「 如果曾參來了,不要讓他進門。 」
曾參覺得冤,託人向孔子請教。孔子就拿舜舉例子了:「 昔日舜侍奉父親,父親使喚他,他總在父親身邊;父親要殺他,卻找不到他。’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因此他的父親沒有背上不義之父的罪名,而他自己也沒有失去為人之子的孝心。 」
言下之意是,你傻站著讓你爹把你往死裡揍,你命也丟了,他落一個殺子的惡名,可能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你這就是最大的不孝!
所以我們可以想像,類似「 二十四孝 」裡郭巨埋兒、王祥臥冰求鯉之類的故事,要是被孔子知道,他老人家一定嚴厲批評,是絕不至於會讚賞的。

有人問孟子,舜娶堯的兩個女兒,這事顯然沒有得到舜的父親瞽叟同意。娶媳婦兒要有「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那舜這麼做算不算有違孝道?
孟子回答了一句特別有名的話:「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
做兒女的,有三件事叫不孝。
第一種叫「 阿意屈從,陷親不義 」,父母做壞事,做兒女的不阻攔,就是一不孝。
第二種叫「 家貧親老,不為仕祿 」,你爸媽年紀大了,你還在家啃老,這是二不孝。
第三種最嚴重的,「 不娶無子,絕先祖祀 」。像舜這種情況,要是請示父親的話,娶誰瞽叟也不會同意,那就只能一輩子單身了。
所以孟子說,舜這種情況,沒有請示父親,但是勝過請示父親。
這麼理解「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今天固然仍不免「 繁殖癌 」之譏,卻簡直可以為自由戀愛辯護。
第三,在沒有社會養老體系的情況下,孝道是讓人「 老有所依 」的保障底線。
孝道為什麼在傳統社會裡有那麼深厚的群眾基礎?因為不孝會被全社會廣泛譴責,是許多老人唯一可以指望的力量。
中國近現代史上,基督教在許多地方激起民憤,原因之一就是,它解除了教民盡孝的義務,造成了許多老人孤苦無依。而宗族之類的社會力量乃至官府想懲罰不孝子,教會卻為這些人渣提供保護。
從這個角度看,孝道千般不是,但在傳統社會裡,又確實離不開。
現代社會由核心家庭組成,即一對夫妻帶著未成年的子女,孩子能夠自立之後,就離開獨立生活。社會有完善的養老體系,父母晚年生活的基本保障,不用子女操心,父母和子女之間,仍有親情的聯結,但各自享有更大的自由,不必講究傳統的孝道了。
但這自然只是理想狀態,尤其必須以社會保障體系的高度發展為基礎。這個基礎越欠缺,傳統的孝道就越可能殺回馬槍,這個並不以個人好惡為轉移。
來源 不是東西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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