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北海
6月17日,經過16小時的庭審長跑,普陀區法院對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兒童進行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隨後,王振華在6月18日,通過其辯護律師陳友西發表聲明,明確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無罪。
案情的介紹就到這裡,陳有西律師,說實在話,我想了一夜也沒想明白您的嫌疑人是怎麼敢於上訴的。

王振華
您的聲明我已經一字一句細心拜讀,說實在的,對於您網羅藉口的能力,在下實屬佩服。
首先,您暗示網上所報導的案情是虛假的,您掌握的案情才是真實的。
其實這輪不著我們去做判斷,我們也沒有那個能力去作出判決,一審法院已經以人民的名義,對您所謂的事實作出了判決。
法院在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後判決,您的嫌疑人王振華先生猥褻兒童成立,比你巧舌如簧,寫1萬字的聲明,暗示100次你的真實才是真實,都管用的多。

陳有西以前還罵過有錢人這次他給的實在是太多了
其二,您說您的被辯護人走進酒店房間總共只有13分鐘,可能作案時間只有5分鐘。
我不知道您這數據是從何而來,稍微有常識的人都能知道,男性從脫下褲子到性喚起,要不了多長時間。也許您很了解那方面的難言之隱,但您不能用您這種標準來評判犯罪嫌疑人。
再次,就算老天爺長眼,王振華先生真的功能衰退,只有5分鐘的作案時間,那又能證明什麼呢?
在明尼蘇達州,劉強東同學作案時間可只有兩分鐘一樣沒耽誤他因為強姦被警察局抓起來。
時間很重要,但時間對判斷強姦沒有一分錢關係。

對不起東哥我又來鞭屍了
其三,也是我萬萬沒想到的一點,被害人一方的律師計時俊向中國新聞周刊透露,您不僅要求無罪釋放,還要求恢復其上海政協委員,全國勞動模範等所有榮譽。
既然您主張嫌疑人無罪,這我也認了,然而驚人的是您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的時候卻承認,王振華的確有嫖娼的主觀故意。
從案情上看,他也的的確確給雞頭花了9萬塊錢打算嫖娼。
您看,您一邊要求恢復他的名譽,一邊承認他就是要嫖娼。
請問您把政協委員和全國勞動模範當成什麼人,又把他們放在何種地位上呢?難道和您的嫌疑人一樣,是一群扎堆儿的嫖客嗎?

江蘇省關於撤銷王振華勞動模範的公告
其四,您說目前您手裡的信息還沒有公開,目前社會上的聲討聲音絕大多數只是參照被害人方面的一面之詞。
你看你們玩法律的,我能把不講理的屁話包裝的很有道理。
陳律師,如果您掌握的案情有力,如果您的案情站得住腳,如果您堅持的所謂案情,能夠讓天下人心服口服,完全能夠在不涉及被害人隱私的情況下公開,以澄清案情,您幹嘛把它藏著掖著呢?
合理的解釋,只剩下了一個

王振華在接受法院審判
最後一點,網傳您收了1200萬律師費,奇怪的是您並沒有否認,只是回了記者一句,我收多少錢和案子有什麼關係?相當於默認了這個價格。
10年之前我其實聽說過您,李莊律師,當年也算是中國律師數一數二的人物,做過很多嫌疑犯的刑事辯護,那次,他為一個涉嫌故意殺人的老闆做無罪辯護。
而當他被以涉嫌偽造證據妨礙作證拘捕的時候,您站出來給李莊律師做了無罪辯護,一時間您被奉為法律之光,捧上神壇。
很多人說您變了,從10年之前為律師辯護的法律之光A變成了今天為錢賣命的小人。
其實我知道您沒變,無論時間如何變化,您的被辯護人背景和錢包都深厚得很。

「 10億以上老總100%可以判刑 」 說出這句話的陳律師最終還是敗給了金錢
當代社會,在法律審判中,大家都有僱律師的自由,只不過有錢人更自由一些。
1200萬,這個價碼確實高,現在看來也的確物有所值,您所做的一切工作完完全全對得起這麼高昂的價格。
您是個出色的律師,但您大可不必昧著良心說什麼真實案情,談什麼倫理道德

陳有西律師的聲明第1條就開始談倫理道德
真正的資產階級,哪怕支付常人一生所難以企及的高昂律師費,用於洗脫犯罪嫌疑,也不過是九牛一毛。法律的平等,正在向資產的天平所傾斜。
本案最諷刺的是,在您宣布上訴的同時,新城控股直接盤中暴漲4%,王振華先生所直接持有的新城股份為48%,光是這4%就為他帶來了15個億的財富,給您那1200萬不過是1%
雖然您滿嘴跑火車,撒謊都圓不回來,但我真的很欣賞您竭盡全力,為了幾個臭錢而出賣靈魂的樣子。
傳播真相 探究歷史 支持正義 分享快樂
Follow @greatera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