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舒
今天的故事起點,是發生在1940年10月12日赫德路光天化日下的一場綁架案。
一個叫黃開平的男子全程目睹了三個持槍壯漢旋風一般從不知哪裡沖出,把開車回家吃午飯的弟弟黃宣平塞回車子裡,向西疾馳而去。綁架全程,不過一分鐘。
報警後一小時,警察在滬西某處發現了黃宣平的車子,有武器,有預謀,事先勘察過路線,唯一不明確的是動機。黃宣平是黃家最小的孩子,彼時34歲,是上海北極公司(主營業務賣冰箱)的商人。當時上海灘的綁架案很多,黃宣平待人溫和誠懇,警察對黃家人說,等著綁匪來聯繫他們,看看贖金金額再判斷。
黃宣平讀聖約翰大學時的照片
但黃家人仍舊陷入了巨大的不安。因為這不是他們家第一次遭遇飛來橫禍,21年前的除夕之夜,黃宣平的父親黃佐廷,一位同樣以「溫和善良」著稱的外交官員,被人發現死在了華盛頓,死亡時間是兩天前,1919年1月29日夜裡。
黃佐廷
當然,所有人都想不到,那場令人驚駭的殺人案,竟然是我們最熟知的一句臺詞的由來——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黃佐廷的住所位於卡洛拉馬路2023號,這是華盛頓的高級社區
讓我們回到1月31日除夕夜的傍晚。
第一個發現異常的是大使館隨員孫祖立,他已經兩天聯繫不到黃佐廷。他前往卡洛拉馬路黃的住所,然後發現,門口擺放著兩天的報紙、牛奶瓶和洗衣袋。他按了門鈴,無人應答,於是,他找來另一位喬治華盛頓大學就讀的醫學生李崗,李崗發現門鎖著,但一樓客廳有一扇窗戶開了半英寸。
李崗
他翻窗進入,找到了客廳電燈開關,吧嗒一聲,光明重回這間屋子的瞬間,李崗看見的,卻是燈光映出的一雙男人腳的輪廓。樓梯旁邊的地板上,有個人躺在那裡,一動不動。李崗沖了出去,沖過馬路,給公使館的孫祖立打了電話,讓他立刻報警。
黃佐廷被發現時的照片
躺在那裡的屍體是黃佐廷,臉被枕套蓋住,前額、頭頂和後腦勺都有擦傷,致命傷是兩處槍傷,一處穿過心髒,一處位於腋窩。背心上有焦痕,說明是近距離中彈。屍體附近是一盞黃銅燈,燈罩和燈泡都碎了,散落在地板上。在黃佐廷生命的最後幾秒,他也許曾經試圖用這盞燈還擊兇手。
房間裡的屍體不止一具,地板上的血跡像指向標,引領著警察來到地下室,那裡是廚房和鍋爐房。廚房的椅子上放著一把0.32口徑的左輪手槍,那就是兇器。鍋爐房裡,人們看到了兩具屍體,一具是黃佐廷的助手謝昌熙,另一具是工作人員吳炳新。謝的臉被枕套蓋住了,他的致命傷在頭部,而吳中了兩槍,一槍在頭部,一槍在心髒。
左為吳炳新,右為謝昌熙
謝昌熙曾經教過胡適英文,胡適在《四十自述》中提到過他:
李崗對警察說,他認得那把槍,槍是吳炳新的,吳曾經告訴他,槍有點生鏽,需要一點力氣才能開槍。警察在房間裡找到了三顆子彈,屍身上找到了五顆,手槍裡的三個彈膛仍然裝上了子彈,這表明這屋子裡進行了至少兩次謀殺——手槍曾經在被重新裝填之後又開了槍。
他同時想起了另一個細節,1月29日晚上,他曾經來找吳炳新,前來開門的是一個叫宦祥生的人,他1月22日從紐約而來,借住此地。李崗探了探頭,他看見黃佐廷的帽子和圍巾掛在門旁邊的架子上,這似乎說明主人在家。但當他問宦祥生時,宦卻回答,吳先生和黃先生都不在。
證詞來源哥倫比亞特區最高法院李崗1919年9月30日的供詞
宦祥生的父親曾是留美幼童,與黃佐廷是好友。黃佐廷受宦祥生母親之托,帶著宦祥生和他的弟弟一起赴美。這位就讀於聖約翰大學的年輕人似乎只學了一口流利的英文,其餘便和一切浮浪公子沒甚麼區別,他在過去的幾個月裡迅速花光了母親一次又一次寄來的錢,1919年1月,他一直胃疼便祕,但卻不願意去醫院,只用「喝威士忌來治療」。
宦祥生的英文拼音是Ziang Sung Wen,這使得許多文章認為他姓萬或者姓王
宦祥生以為1919年的新年要在牀上度過了,這時他接到了吳炳新的來信。吳邀請他來華盛頓,並且寄來了50美金的支票,此時宦祥生的銀行賬戶裡只剩下40塊美金了。1月22日,他登上了前往華盛頓的火車,住到了黃佐廷處(吳炳新也住在那裡)。到達華盛頓之後,宦祥生仍舊在生病,他事後宣稱,自己覺得給吳炳新和其他人帶來了許多不便,所以打算提前回家。另一種解釋是,黃佐廷作為長輩對宦祥生進行了批評教育,這顯然讓宦感到不快,於是他入住了靠近聯合車站的哈裡斯酒店,打算回紐約過中國節。
李崗的證詞讓宦祥生成為了重要的嫌疑人,華盛頓的警員決定坐夜班車前往紐約。2月1日清晨七點鐘,他們見到了宦祥生,同屋的還有他的弟弟。宦祥生說,已經看報紙得知了黃佐廷等人的死訊,正在擬定慰問唁電。他給警察看草稿,上面寫著「對死亡感到震驚」。宦祥生隨後開始詢問,這些人何時何地被殺,屍體何時被發現,兇手是否被發現,他又推測說,謀殺也許是唐人街的那些黑社會所為。警察問了他一個問題:「你幾號離開華盛頓的?」
「27號,星期一。」
說完這句話,他忽然看見警察身後站著的李崗。他閉上了嘴,有些慌張,因為他意識到,警察知道自己撒了謊。
在沒有得到搜查令的情況下,警察們拔槍進入並搜尋了宦祥生的房間,不過,甚麼也沒有找到。他們將宦祥生帶回了華盛頓,並且就他在29號之後的行程進行了調查,調查之後,他們發現了更為蹊蹺的細節。
宦祥生的弟弟宦中英在1月29日淩晨乘火車趕往華盛頓,之所以如此著急,是因為他一連收到哥哥的四封電報,一封比一封急切。到達哈裡斯酒店之後,宦中英發現哥哥確實很不舒服,一直躺在牀上,到午夜才能勉強入睡。
宦祥生的弟弟宦中英
即便如此,次日早晨,1月30日九點多,宦祥生還是帶著弟弟打車前往白宮街對面的裡格斯國家銀行。宦祥生沒有下車,由宦中英前往銀行,要求兌換一張5000美元的支票。這張支票所屬的戶口是中國教育團,收款人為「bearer」,上面有黃佐廷和謝昌熙的簽名。但銀行職員發現簽名似乎是偽造的,因此拒絕付款。沒有兌現成功的宦氏兄弟無奈回到聯合車站,並在當天坐火車回到了紐約。
由於案件發生在華盛頓的上流社區,被殺者又是中國的外交官,此時案件已經成為了華盛頓的熱點。警方受到了巨大壓力,他們決定把宦祥生帶到一個旅館進行祕密審問。華盛頓所有的報紙都開始報道這場謀殺案,《華盛頓郵報》開始猜測也許這和日本黑社會組織富山社有關,《泰晤士報》則著力渲染宦祥生兄弟的「花花公子」生涯:他們經常出入俱樂部、愛好打撞球、經常向朋友借錢……眾所周知,兩人都需要錢。但警察們顯然認為宦祥生的嫌疑更大,他們覺得真相就在眼前,宦祥生因為經濟壓力企圖偷盜黃佐廷的支票,未遂後殺了他們,而後到銀行兌換,帶著這樣的想法,警察開始對宦祥生兄弟進行一些逼供和誘供,他們先對弟弟宦中英說,你哥已經把你出賣了,他讓你去銀行兌現支票,一旦被捕,他就會逃跑。宦中英流著淚說,你們在撒謊。另一邊,警察又對宦祥生說,如果你不說實話,你弟弟也會成為幫兇,那樣他也會坐牢。
據說,他們還使用「照明等方法」,不讓宦祥生睡覺,並且把兇器手槍塞到宦祥生的手上。事後,宦祥生曾經說,警察罵他們是「黃老鼠」,不給他們水喝,不讓他們吃飯,在這樣的壓迫下,宦祥生招供了。
審問宦祥生的警察們
宦祥生承認了偽造支票簽名的事實,他對警察講述了那個晚上發生的事情——
吳炳新和宦祥生一樣瀕臨破產,他打算盜取黃佐廷的支票進行兌換。因為宦祥生的英文更好,所以兩人商量,吳炳新負責偷支票,宦祥生負責糢仿簽名。但黃佐廷發現支票少了一張,他打算報警,吳炳新知道後非常著急,於是約宦祥生在1月29日晚上過來商議。
吳炳新和宦祥生一起填好了支票並且敲好章,正在廚房進行商量時,謝昌熙回來了。吳炳新馬上拔出手槍朝他開槍,謝試圖逃走,宦祥生聽見了兩聲槍嚮,過了一會兒,吳炳新回來,從廚房抽屜裡取出子彈重新裝彈,之後把槍放回了口袋。
兩個人沉默了一會兒,吳炳新嘀咕了一句,我本來就很討厭謝昌熙。
他們倆就繼續討論誰去兌換支票,這時候,又有人進了屋。
這次是黃佐廷,兩個人聽見黃博士脫下外套,在客廳裡待了一會兒,而後去二樓,十分鐘之後,到達地下室廚房。他第一個看見的是宦祥生,黃佐廷有點吃驚,他以為宦已經離開了,這時吳炳新拔出手槍,直接對著黃佐廷胸口開槍,黃轉身上樓,吳炳新緊緊跟隨。之後,宦祥生聽到甚麼東西被砸碎的聲音(應該就是那盞破碎的黃銅臺燈),而後是槍嚮,在那之後,又是死一樣的沉寂。
吳炳新再回到廚房的時候,他已經換了衣服。他把槍放在了桌上,然後對宦祥生說,別以為可以逃走,你也是兇手,我們倆一起殺了人。
殺死吳炳新的念頭就是那一刻產生的,宦祥生起身在房間裡來回踱步,走到抽屜前偷偷摸摸地取了一些子彈。他趁吳炳新不註意拿到了槍,並且裝上了子彈,但這一切居然沒有被吳發現,這實在令人感到費解。宦祥生提議去鍋爐房加點煤,兩人便一同前往。吳炳新率先走進去,宦祥生在身後開了槍,吳幾乎倒在了謝的屍體上。怕他沒有死,宦祥生把他翻了個身,而後又開了一槍。
他把槍留在了椅子上,洗掉了手上的血跡,離開房間之前,他對著黃佐廷的屍體,哭了。
《華盛頓郵報》報道了宦祥生的認罪情況,標題是:宦承認在吳殺了黃和謝之後,他殺了吳。
在法庭上,宦祥生堅稱自己沒有殺害黃佐廷:「他和我母親是非常好的朋友,我從來沒想過要殺他,在吳炳新殺害了黃佐廷之後,我一心只想要為他報仇。」他們請不起律師,而中國大使館也沒有為他們尋求法律支援,畢竟,死亡的是他們的同事,大使館對於這件事的沉默可以理解。
隨後,宦祥生得知了陪審團的決定——他們認定宦祥生一級謀殺罪名成立,應當處以絞刑。
宦祥生當場踡縮在椅子上,低下了頭。
《申報》對於這場案件也做了報道,2月6日,他們報道了黃佐廷的死訊,但那時還沒有披露嫌疑人。
2月18日有了後續報道,但因為中英文翻譯的關系,《申報》寫作「王氏兄弟」。
黃佐廷的靈柩直到1920年的2月14日才到達上海,《申報》報道說,玻璃棺裡可以看到黃佐廷穿著白色西裝,因為用了美國的防腐藥水,屍身沒有腐爛。
《新聞報》則在2月12日報道了兇手被判絞刑的消息,但仍舊把宦祥生寫成「王祥生」。
當所有人都以為這場案件已經劃上句號時,四年之後,1924年,《申報》上忽然出現了一條新聞——黃佐廷案件重新進行審理。這次,終於把宦祥生的名字寫對了。
宦祥生為甚麼沒有被絞死?有幾個原因。在被宣判死刑之後,他在朋友們的幫助下找到了律師,並且要求上訴。但上訴請求一直沒有得到回應,1921年5月20日,在宦祥生即將上絞刑架前幾周,發生了一件難以置信的事,一審判處宦祥生死刑的法官古爾德因為心髒病突發去世了。當另一名法官接手案件時,距離宦祥生上絞刑架只剩下24個小時,但就是這最終的24小時,為他換得了生機。這位法官同意重新審理,唯一的證據來自宦祥生在警察局的認罪書,而宦祥生的律師們從程序不正確入手,徹底否認這份認罪書。
宦祥生否認了之前他做的所有供述,包括殺死吳炳新等。他聲稱自己當時不在現場,不知道為甚麼三人被殺。至於拿到的偽造支票,他宣稱是吳炳新之前給他的。
關於不在場證據,他們找到了為黃佐廷做屍檢的醫生。這位醫生指出,屍檢顯示,黃佐廷在死前三個小時沒有吃任何食物,謀殺應該發生在午夜至淩晨1點之間。而宦祥生有證據證明,自己在十二點已經回到了哈裡斯酒店(但這個不在場有點牽強吧)。
他們還找到了在警察局為宦祥生檢查身體的醫生,他證實「犯人虛弱、疲憊、憔悴,腹痛劇烈」。法官問醫生,這種痙攣性結腸炎是否影嚮了宦祥生的判斷。醫生說:「是的,在這種情況下,他無法做出任何決定。」「在那種情況下,他是否有可能簽署一份將他送上絞刑架的供詞?」「我想他會的。」
而之前警察那些嚴訊逼供的內容,和辱罵他們兄弟為「黃老鼠」的細節,也被美國媒體們披露出來。
宦祥生律師認為,供詞必須是自由和自願的,才能被接受,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的威脅或暴力來獲取,不得通過任何直接或暗示的承諾(無論多麼輕微)或施加任何不當影嚮來獲得。而這些,當初逮捕宦祥生的警察們顯然沒有做到。
這一切,國內媒體似乎並沒有過多報道,黃家人也沒有再次前往美國進行作證,案件已經變成了宦祥生控訴美國政府司法不公正。重審的結果居然拖到了兩年之後,1926年1月11日,這一天距離宦祥生被宣判有罪之日起,已經過去了六年零兩天。而他比那時候胖了60磅。
最後的結論是,因為目前一級謀殺罪成立的主要證據是宦祥生的證詞,而因為程序不正確,這份證詞是無效的。但如果進一步訴訟,只會浪費納稅人的錢——那時候政府已經為這個案子花費了大約150000美元。
6月16日,法官宣布,他相信沒有陪審團可以「做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最終宣布撤銷對宦祥生的指控。
宦祥生和他的弟弟走出了法庭,媒體拍下了這張照片——
媒體報道,宦祥生當天立刻和弟弟以及律師們前往當地的一家高檔西餐廳吃了牛排,那是他七年來第一次用叉子吃飯。
之後,他在《紐約時報》連續發表了17篇文章,這顯然是有高人指點的營銷手段,在文章中,宦祥生把嫌疑指向了李崗,他提出的證據有,李崗有黃家的鑰匙,李崗說出了手槍難用(如果不是吳告訴他而是他自己用過)等。
這些證據並沒有被大洋彼岸的黃家人採信,甚至,連他的母親本人都相信兒子才是兇手。她在兒子被捕之後前往黃家道歉,並且提出賠償,但被黃家人拒絕了。在那之後,那可憐的老婦人哭瞎了雙眼。宦祥生沒有第一時間回國,而是在美國做了幾年生意,先在他關押的監獄外面開了個小吃店,還一度賣過一種「wan mandarin cream」(一種糖果)。
被宦祥生指控的李崗在1924年回國,在清華醫院擔任醫生。他娶了清華校長周詒春的長女周丹鳳。他後來又赴美留學,專攻耳鼻喉科,回國後定居上海,1940年代初任上海國立醫學院耳鼻喉科教授及上海中國紅十會醫院耳鼻喉科主任醫師,也自行執業。
1940年10月,黃宣平被綁架的那個秋天,李崗在上海,宦祥生也在上海。他在1929年回到上海,結婚並且生了三個女兒。我在《新聞報》上找到宦祥生的一點資料,1938年11月他曾經在報上發過一個遺失啓事,這可以證明當時他確實生活在上海。
他會看到報紙上的黃宣平綁架案消息嗎?
在黃佐廷遇害之後,撐起整個家庭的是黃佐廷的夫人薛葩,她是中西女塾(McTyeire School)首屆七名畢業生之一。1911年,黃佐廷被任命為華盛頓游美學務處監督之後,薛葩曾經負責護送過好幾批女學生。黃佐廷去世之後,薛葩不得不將原居所賣出套現,換購赫德路的一套房子。她甚至曾經將這套房子也抵押給銀行,用來建立黃氏女學(Wong』s Academy for Girls),這所學校最著名的學生是張愛玲,「愛玲」這個名字,也是在報名黃氏女學時,媽媽一時想不到,拿「 Eileen」英文名字隨口改的。
黃氏女學創辦人薛葩、黃倩儀、黃倩鴻三人合影
在黃宣平遭遇綁架之後,仍舊是薛葩站出來主持了大局。她敏銳地聯想起,就在黃宣平被綁架前幾天,黃宣平在北極公司的合夥人兼好友陳三才因涉嫌僱傭白俄人刺殺汪精衞在雨花臺就義,獄中關押之際,陳三才曾經給黃宣平寫了一封英文信。黃宣平的綁架,會不會和這件事相關呢?
過了兩天,綁匪果然派人上門,開口要價500萬元法幣,否則撕票。當時1940年官方匯率為100法幣約合30美元,500萬法幣等於150萬美元,這當然是一筆巨款。薛葩和英國巡捕房的探長進行了溝通,認為綁匪也許和76號相關。巡捕房探長帶著黃開平前往拜訪吳四寶,吳先一頓發火,說自己不知道這件事。黃開平便表示,母親講了,願意傾家蕩產出贖金,但家裡實在出不了那麼多錢。吳四寶想了想回答,這件事我來查查,看看是不是能夠關照關照。一周後,綁匪再次來電,溝通幾次,贖金終於降到了5萬法幣,薛葩說,不能讓人家一點甜頭嘗不到,於是成交。
11月4日,黃宣平終於回到家裡,薛葩見到小兒子歸來,放聲痛哭,黃宣平被關在地窖裡24天,體重減輕24磅,滿面胡須,大家都說「如鐘馗一般」。
《新聞報》上刊登黃宣平被釋放的消息旁邊,是另一位富商的兒子被綁架的新聞,贖金為100萬
薛葩的判斷是正確的,這場綁架案並不完全為了求財。抗戰勝利後,黃宣平受到了國民政府的嘉獎,因為他在抗戰時期曾經幫助政府鑄造了兩億多枚鋁幣,也許也是這一舉動,惹惱了汪偽政府和76號,從而決定借綁架給他一點警告。
綁架案的劫匪居然在第二年抓到了,主犯名叫陳福田,不僅綁架過黃宣平,還搶劫過金城大戲院總經理柳中浩家,數罪並罰,主犯被判了六年。
1941年7月23日《申報》名為《大批盜犯判刑》
這次綁架,卻讓黃宣平想清楚了一件事:生命隨時隨地都可能失去,所以不如趁著活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和母親一樣,開始投身於慈善事業。
1966年,美國最高法院頒布了一項新法令,無論是在聯邦還是地方層面,只有完全自願的認罪才是有效的,執法人員在審訊前必須明確告知嫌犯其權利,這被稱為「米蘭達警告」(Miranda Warning)。這是根據「米蘭達訴亞利桑那案」而命名的。在此案中,嫌犯米蘭達(Ernesto Miranda)被控綁架和強姦,警方在審訊前沒有告知嫌犯其憲法權利,米蘭達不服,上訴至最高法院。時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倫(Earl Warren)追溯了宦祥生案的經驗,最高法院以一票之差推翻了亞利桑那法院判決,裁定認罪書無效。
可以說,宦祥生案對於「米蘭達警告」的出臺,有著不可忽略的作用。
但此時,宦祥生已經不可能知道這一切了,他因「反革命罪」被送去江蘇勞改,而後又送回上海關押,1968年,他死在了監獄中,這一次,沒有任何審判。
1951年6月,李崗被上海市衞生局調派到第六人民醫院任耳鼻喉主任醫師。不久,他因為受到調查而自殺。
黃宣平全家在1948年搬去了香港,1960年,薛葩在香港家中去世,享年86歲。
《東成西就,七個華人基督教家族與中西交流百年》裡記載了黃宣平到香港之後的部分事跡
1981年,黃宣平在家中看電視時,因心髒病突發去世,享年70歲。
70歲,也不算長壽,但這一輩子,確實是波瀾壯闊。雖然出生在殷實的中產之家,父親卻在自己8歲時就遭人槍殺,中年遭遇綁架,數次被日軍威脅問話,這樣的人生,究竟算好還是不好呢?
說實話,我還是有點羨慕黃宣平的,因為他的太太,是30年代最最可愛的中西女塾「校花」夏璐敏啊!
想聽夏璐敏的故事嗎?想知道她和黃宣平有著怎樣不可思議的相似經历嗎?想了解夏璐敏時代的中西女塾生活嗎?
下期講給你們聽。
Ps:本文中有關宦祥生案的資料和圖片,均來自Scott D. Seligman所撰寫的《The Third Degree: The Triple Murder That Shook Washington and Changed American Criminal Justice》,google圖書是個好東西,除了貴沒毛病。
轉自:香江小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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