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專題(二):官辦養老保險不是龐式騙局

文:古原

首先我要來介紹一下官辦養老的幾種模式。

一   官辦養老融資的幾種模式

現有的官辦養老金融資模式有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及混合製等三類方式。

什麼叫現收現付制呢?

在現收現付制(Pay-As-You-Go)下,由當代在職人員繳納養老金用於上一代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養老基金無法進行儲蓄積累,這種制度號稱他的目的是側重養老收入的公平目標及再分配和社會共濟功能。

我們一般稱這種模式為官辦養老保險,中國的官辦養老金模式基本上就是現收現付制。

社科院近日發布的一份報告稱,當前,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已高達16個,如果不考慮財政補貼,全國養老金當期結餘今年已是負值,即便算上財政補貼, 2028年當期結餘也將出現負數,累計結餘則將在2035年耗盡。

現收現付制說的是你這個月上交的社保費用,當月就直接用於發放當時退休老人的養老工資了。

那麼你按要求連續交數十年,你得到了什麼呢?

你得到一個領取養老金的資格,你當年交的錢已經全部用於上一代了,而你在退休後可以通過政府獲得下一代年輕人上交的養老金的供養。

什麼叫基金積累制呢?

基金累積制實際上是一種強制儲蓄模式,比如美國的404退休儲蓄計劃,加拿大的養老基金(CPP),中國的企業年金。

社會保險專題(二):官辦養老保險不是龐式騙局

這種制度的特點是,政府強制個人儲蓄,並將這些儲蓄用於投資金融市場,參與者到了年老後,可以一次性支出自己的所有儲蓄和投資收益或是按要求逐年支取。

基金累積制與現收現付的區別是,基金累積制中,你的錢還是你的錢,並沒有被用掉,只不過用於投資了,你能領到的,也只有自己所有的投資額和收益,並不進行平均分配。

什麼叫混合製呢?

混合製指的就是現收現支模式+基金累積制。

大家覺得加拿大的福利很好,但加拿大的養老保險中,現收現支模式支付的金額是很低的。

加拿大的現收現支養老金計劃叫OAS, 65 歲或以上的人每月可以領取的一項福利。可以領多少呢?

在 18 歲之後在加拿大居住達到40年可以領取全額的OAS福利金$614.14加幣。但如果個人收入超過$128137加幣,就不能領取養老金。

與你想像中可能不同。

第一, 加拿大並不是人人可以享受這種養老金,收入高的人就不能領;

第二, 保障水平非常低,一個月才六百多,加拿大人的月收入中位數是5000加幣,這和中國的低保差不多;

那加拿大人養老主要靠什麼呢?

主要依靠的就是加拿大赫赫有名的CPP,也就是強制養老儲蓄計劃。加拿大的CPP被評為世界上最好的養老基金。

而這個基金的支出方式是各人用各人的錢,他沒有發生財富轉移。這個後文會進行詳細的介紹。

當然加拿大還出台了一堆關於低收入老人的補貼項目,這裡就不做詳細介紹。

籠統地說,官辦養老保險是龐式騙局,這個說法是不夠科學的。

當然我明白,這種說法指的都是現收現支式的養老保險模式,但我在前面已經分析過了,官辦養老保險本來就不是保險,他具備稅收一樣的屬性。在美國,就直接叫社會保險稅。

既然是一種稅收,那他就需要按稅收來理解。

二  奧巴馬醫保案

以下內容主要引自薛兆豐講義,略有修改

美國最大的奧巴馬總統的醫改方案,被他自己認為是他任內最偉大的成果之一,奧巴馬醫改的全稱叫《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 )》。這個方案是奧巴馬在2010年簽署的一項聯邦法案。

奧巴馬醫改最大的「 亮點 」有幾個:

1、他要把3000萬沒有醫保的美國公民納入醫保的範圍;

2、保險公司不能因為投保人有過往的病史而拒絕投保,也就是說,不能歧視投保人;

3、保險公司也不能因為投保人過往的病史而索取不同的保費。

把所有的公民都納入保​​險範圍,然後禁止保險公司進行歧視,這是奧巴馬醫改一個重大的特點。

這樣一套醫改方案聽上去確實令人興奮,因為所有的人都能夠得到「 公平的對待 」,不會有人因為自己過去得了什麼病,不會因為自己買不起保險而受到歧視。

看了上一篇文章,你就能明白,奧巴馬醫保方案違反了保險的運作原理

奧巴馬醫改非常複雜,它當中有一個核心的部分,當然也是引起最大爭議的部分,就是「 個人強制令(Inpidual Mandate ) 」。

你要維持這麼一個「 大鍋飯 」的體系,必須強迫所有人都進來,不准離開。所以整個奧巴馬醫改方案的成敗關鍵,就在於「 個人強制令 」能不能實施。

什麼叫個人強制令呢?它是說:所有的人都必須繳納保險,不管你是年輕的還是年老的,不管你是健康的還是有病的。

比方說,每個人必須從2014年就開始繳納保險,那些拒絕繳納保險的人,他在2014年的時候,得交95塊錢的罰款,或者是他們年收入1%的罰款。看這兩個數字哪個高罰哪個。

而到了2016年,罰款就會大幅提升,從95塊錢變成695塊錢,或者是他們可徵稅收入的2.5%。看哪個高罰哪個。

奧巴馬醫改還涉及一個基礎問題:

我們前面講過,保險是一種商業產品,是一種人們自願購買的商業產品,但現在奧巴馬逼著所有人都購買。聯邦政府有權逼著每一個公民都購買某種商品嗎?這會不會違反美國的憲法呢?

有人把這個事情告上了法庭,案子最後到了美國最高法院。案子的核心法律問題就是:政府有沒有權逼著民眾去購買一種商品。

美國憲法裡面的這個「 商務條款 」規定了,國會有權管州與州之間的商業,而保險是州與州之間的商業,所以國會有權逼迫人們買保險。

這樣的理解對不對?最後有意思的是,美國最高法院在2012年6月28日頒布了判決。他們的判決是:奧巴馬醫改當中的「 個人強制令(Inpidual Mandate ) 」部分符合憲法,部分違反憲法。

為什麼說它違反憲法呢?那是因為,憲法當中的「 商務條款 」,說的是國會有權管制州與州之間的商務,但是並不表示國會因此就有權逼著人民買東西。因為如果你這麼理解,說有了商務條款,國會就可以逼著人們買東西,那麼人們的生活就會完全被國會、被政客操縱,不能這麼理解。

但是法官筆鋒一轉,他說:奧巴馬醫改法案其實也是符合憲法的。為什麼?因為奧巴馬醫改裡面所說的保險其實不是保險,它是政府所安排的一種補貼制度,它不是我們前面反复討論的那種「 能夠自我維持的商業保險 」,它是一種向一群人徵稅,政府拿了納稅人的錢,然後再向另外一群人發放補貼的財富轉移制度安排。

既然不是傳統的商業保險,既然它不是一種產品——當然國會和政府沒有權逼迫人們去買一種產品——它是一種補貼政策,所以國會和政府,根據美國的憲法是有權這麼做的。

也就是說,美國大法官將他定義為一種通過強制徵收進行補貼的一種類稅收行為。

三   什麼是龐式騙局呢

而龐式騙局是什麼意思呢?

第一, 有確定的回報承諾

第二, 受益者拿到的回報源於新加入者的投入

第三,組織者的目的是詐騙錢財,收到手上的錢足夠多就要跑路

社會保險專題(二):官辦養老保險不是龐式騙局

官辦養老保險顯然並不完全符合這個定義。

第一,官辦養老保險並未承諾你退休後能拿到多少錢,不但不承諾,有時還會主動調高受益者的回報。

比如,中國最近多年連續調高退休工資的金額。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意見》明確,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

2020年養老金發放水平提高,讓1.2億人得到了實惠。今年繼續上調退休人員待遇,養老金將實現連續17年上漲。

再比如瑞典公共養老金在製度設計上將其支付水平與養老基金財務狀況掛鉤,實現自動調整,以緩解養老金支付壓力。

也就是說,在瑞典,你以後能拿多少錢是不知道的,隨時根據基金的財務狀況變化,收的多,你就拿的多,收的少,你就拿的少,你並沒有確定的收入回報。

官辦保險還不承諾你拿錢的時間,比如各國都推遲了發放養老金的時間,各發達國家普遍在65歲以上。

社會保險專題(二):官辦養老保險不是龐式騙局

又不承諾你拿多少錢,又不承諾你什麼時候可以拿到錢,沒有具體的承諾,這就與龐式騙局是完全不一樣的。

龐式騙局能成立,是因為騙子說,你投在我這裡的錢什麼時間可以拿到多少回報,這才吸引大家交錢。

如果不承諾利益回報金額,不承諾時間,那就是普通的社會融資,比如股權融資就是這樣,既不承諾利益回報,也不承諾時間。

第二、官辦養老金的收入來源廣泛,並不是只有新職工的養老金。

官辦養老金的實質就是稅收,也是一種政府進行收入轉移分配的強制性的製度安排。除了養老保險金的徵收外,政府同時也在徵收其他的稅種。

稅種之間的區別在於徵收方式的不一樣,比如增值稅按銷售額來進行徵收,所得稅按企業利潤額來徵收,而養老保險金則是按企業員工數量和工資總額來進行徵收。

這些稅收徵收上去後,政府是根據需要統一使用的。

所以,並不能說,社保基金的支出,就是僅僅僅來源於新一代職工交的社保基金,實際上,他是在整個稅收池中進行支出。

第三、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保險並不存在詐騙方。

政府不但不把民眾交的養老保險裝入口袋,還經常在養老資金不夠時進行財政補貼,全世界各發達國家經常性地對養老資金進行財政補貼,也就是將其他的稅收轉移到養老基金池裡來以補充不足。

中國政府補貼養老基金的規模已達萬億級別,美國2004年養老基金虧損了9000億美元。在德國,政府每年用於補貼法定養老保險體系的資金高達729億歐元。而日本政府在同年政府養老基金上財年淨虧損達3.06萬億日元。而這些虧損,都是由政府的其他稅收來進行彌補的。

社會保險專題(二):官辦養老保險不是龐式騙局
綜上所述,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金並非龐式騙局,只不過人們習慣於把養老金的專款專用錯誤理解為他的收入來源只能是上交的養老保險費用,當上交的人數量減少時,人們就會說,龐式騙局要破產了。

但你看,世界上這麼多國家搞了這麼多年的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保險,為什麼沒破產呢?因為,他的底盤是整個政府的稅基甚至加上未來的稅收,而不是民眾每月上交的養老保險費用。

所以,簡單地將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保險視為龐式騙局,不夠科學。

總結一下,本章我們說明了官辦養老保險的本質是稅收,他與其他稅種一樣沒有區別,只不過是一種指定用途的稅收,他的支出基數並不一定只是源於本稅種,實際上各國政府的操作都是將全部稅源甚至未來稅源視為養老金支出的來源,所以簡單地說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保險是龐式騙局,不是太準確。

接下來就是重點了,搞清楚了官辦養老保險的本質,那這種模式的BUG到底在哪裡呢?到底會引發什麼問題呢?

只有搞清楚,俾斯麥創造的官辦養老保險不是保險而是稅收,也不是龐式騙局,你才能理解,他所產生的問題到底是什麼。

 

來源     古三古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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