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要吃東西的,進食是一個人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事情,自古及今,人們不僅關心吃,而且認為能吃飽便是最快樂的事情,因此《左傳》中才有「唯食忘憂」(吃飯可以使人忘記憂愁)這樣的名言。而將這樣的想法推己及人,對於人死後所化為的鬼,和雖然無所不能但同樣是生活於天地之間的神靈,人們自然也會考慮他們需不需要吃飯,而答案自然是肯定的。所以當人因為渴望獲得鬼神的庇佑,而需要討好他們時,將自己所認為最美味的食物奉獻給鬼神,至少在人自己看來,無疑是最合適不過的討好方式了。
而對於鬼與神靈,人們奉獻食物的方法並不相同。鬼是死去的人,但鬼住在哪兒卻是個大問題,帝王認為自家的祖先平時都在天上,所以《詩經·文王》雲:「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文王靈魂升降天庭,無刻不在天帝身旁),但人是去不了天上的,所以就又建起宗廟,廟中安置著神主,作為祖先憑依之所。帝王祭祀祖先,必須於此進行,東漢的蔡邕說:「古不墓祭」(古時不會到墓前祭祀),就是這個意思。帝王祭祀祖先,流程極為複雜,需要獻上的食物也品類繁多,據《禮記·禮運》一篇中記載的祭祀流程講,首先要祭以「玄酒」,玄酒實際就是水,這是沿襲自遠古祭祀時的習慣;之後獻上所宰殺犧牲的血和毛,以及盛在俎中的大塊的生肉,這同樣是古人保留的遠古傳統;之後再把肉和骨頭微微煮過,獻給祖先,接著君主與其夫人獻上釀造好的美酒與烤好的肉和肝髒;再然後則是將犬、豕、牛、羊等牲畜(即前面提到的犧牲)完全煮熟,裝在「簠、簋、籩、豆、鉶」等容器中,還有熬成的肉羹,全都獻給祖先,整場祭祀才算完成。
而對於普通人來說,祭祀祖先肯定不會有這麼講究,無非是帶上食物到墓前去祭奠罷了。《孟子》中「齊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便是明證,所謂「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此人每天都能從去墓地祭祀的人那裡蹭吃蹭喝到飽,可見這就是當時最普遍的祭祀方式。而不管是帝王還是普通人,他們獻給祖先的食物,其實也都是人自己吃的東西,《荀子》雲:「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正是如此。
至於神靈,人們祭祀他們選用的食物一般以家養牲畜為主,其祭祀方式又各有不同。比如祭天,祭天高高在上,又和人不大熟,即使建個廟想請他下來也很難,所以古人選擇用土築造一個臺子,稱為「泰壇」,然後在臺上堆起木柴,在柴堆上放進玉與犧牲,之後點燃木柴,煙氣上達於天,便算完成了對天的祭祀。以此類推之,若是祭地,則要將祭物埋進土裡;祭山,則將祭物放進山裡;祭河,則將祭物投進河中。都是想方設法要離神靈居住的地方近一點,以期神靈能夠收到。
殷商時有以人祭神的風俗,周朝建立後革除了這種陋習,但到春秋時便又再次死灰複燃,僅在《春秋》中便三次提到人祭,《左傳》中又提到一次,典型的如《僖公十九年》:「鄫子會盟於邾。己酉,邾人執鄶子,用之。」所謂「用之」,一般來說用牲畜祭祀才會用這個詞,這裡用「用之」,則是將人等同為牲畜。而在進行人祭的國家裡,既有宋、楚這樣或本就源自殷商,或者在當時被視為「蠻夷」的國家,卻也有魯國這樣的老牌禮樂之邦。似乎在當時,人祭已經是一件司空見慣的事情。戰國時「西門豹治鄴」的故事裡,巫婆稱河神要娶妻,所以每年都要獻出一個少女,這恐怕都已經是因為時代進步而有所改良的說法了,在最初之時,少女恐怕根本就是送去給河神的美餐吧!所以《莊子》中才說:「故解之以牛之白顙者與豚之亢鼻者,與人有痔病者不可以適河。」唐代的成玄英註解到:「古者將人沉河以祭河伯,西門豹為鄴令,方斷之,即其類是也。」則「河伯娶婦」實為「河伯吃人」。
神靈尚且如此,妖怪吃人的情況便更加普遍,《列異傳》中便提到秦穆公時有妖怪名媼,「常在地下,食死人腦。」《述異記》中則有一種更加恐怕的妖怪,其狀「如人長大,被發至足,發多被面,不見七竅」,還能知曉死者親屬的姓名,而他「以面掩亡人面,亡人面須臾裂剝露骨。」乃至於「屍見白骨,連續而皮骨都盡。」是能活活把人嚇死的可怕妖怪。至唐代時,人祭的傳說忽然又再度興起,以至於在天寶年間甚至傳出了皇帝派人到民間「取人心肝,以祠天狗」的謠言。而在宋代,則確實出現了用人祭祀妖神的情況,甚至一時蔚然成風,一部《夷堅志》中這樣的故事便不下數則,《宋會要》中也有提及,甚至於朱熹也一本正經地分析道:「南人常食贏蚌,得人之肉,則用以祭神,複以其骨為醬而食之,今湖南、北有殺人祭鬼者,即其遺俗也。」明清之時,雖也偶爾有此類故事,但大多可以看作都市傳說之流,與宋代動輒真會被人綁去喂妖怪的情況已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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