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冬梅
「嚴格的一夫一妻制起源於基督教道德影響下的中世紀西歐」,在愛情與婚姻之間建立普遍聯繫,認為「只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這是西方對世界文明的一大貢獻。一夫一妻制、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離婚自由等,都是現代婚姻規則,屬於現代性的一部分。立足本土看,這都是舶來品。中國傳統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既不是一夫一妻制,也不是一夫多妻制。在這個婚姻結構當中,夫妻「敵體」,男主外,女主內,妻與夫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基本平等的,而妾則是夫妻之下的輔助性存在。有妻、妾然後有嫡、庶,正妻所生的子女為嫡子、嫡女,妾之所出則為庶子、庶女。嫡庶之別,有如天壤。
妻妾
《紅樓夢》第五十五回「辱親女愚妾爭閒氣,欺幼主刁奴蓄險心」,王熙鳳稱病,庶女探春代理榮國府家政,表現搶眼,生母趙姨娘卻來撒潑,幸而被王熙鳳的助理平兒鎮住。平兒回家報告。王熙鳳感慨探春雖然能幹,只可惜是庶出,「沒託生在太太肚裡」。平兒不服氣,王熙鳳就說出了下面一席話:
你那裡知道,雖然正出庶出是一樣,但只女孩兒卻比不得兒子,將來作親時,如今有一種輕狂人先要打聽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為庶出而不要的。殊不知庶出只要人好,比正出的強百倍呢!將來不知那個沒造化的,為挑正庶誤了事呢!也不知那個有造化的,不挑正庶的得了去。
王熙鳳雖然不讀書,卻是《紅樓夢》裡一等一的聰明人,在人情世故上看得極透徹,這一番「嫡庶論」便說得頭頭是道,可以總結如下:第一,在當時人的觀念中,正出庶出一樣,也就是說,一個家庭之中的子女,母親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父親是誰,社會地位父系傳承,子女的社會地位取決於父親的家族。第二,就社會現實而言,在結婚這一女性最關鍵的人生轉折點上,庶女實際上受到歧視。王熙鳳雖未展開說受歧視的原因,卻也不難推想。庶女沒有地位相當的舅家作為社會關係的依托,也沒有母親的嫁妝作為可能的經濟基礎,自身所附帶的資源相對匱乏,附加值不高。因此,如果有選擇,在相同或近似條件下,男性家族當然會選擇嫡女。第三,王熙鳳說,其實這些世俗的考慮都是浮雲:「庶出的只要人好,比正出的強百倍呢!」具體到探春姑娘,誰娶到她那是對方的福氣。作為嫂子的王熙鳳,可算是探春的知音。
關於嫡庶子女的安排原則,唐朝的褚遂良有更為精確的表達:「主祭祀之冑,必資於嫡長;擢文武之材,無限於正庶。故知求賢之務,有異於承家。」也就是說,第一,凡是涉及「承家」,也就是與家族傳承有關的,比如主持家族祭祀,或者包括皇位在內的爵位繼承,「必資於嫡長」,適用於「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嫡長子繼承原則;第二,凡與國家的人才選拔相關聯的,比如官學的入學資格、充當皇帝宿衛的資格,以及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受推薦升遷的資格,則「無限於正庶」,「人以才進,不論嫡正」[1],適用「看爹不看媽」原則。按照這一原則,庶子庶女是有可能憑藉自身能力和運氣實現逆襲的。
講完庶女,再回過頭來看一下庶女的生母——妾。 《禮記·昏義》論「娶妻之義,內教之所由成也」,曰:「婚禮者,將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也就是說,婚姻儘管要藉由一男一女的身體來實現,但就其本質而言,卻是兩個家族之間的結合。生兒育女,繁衍後代,以延續家族香火,雖不能說是婚姻唯一的目的,卻也是最主要的。換句話說,生育雖然在時間上後於婚姻,但邏輯上先於婚姻,結婚是為了生育,家庭的功能是養育。而妾在家中存在的唯一合理原因,就是為了更廣泛地繁衍子嗣。
從思想觀念史的角度看,《聊齋誌異》確實是本奇書,故事雖然都是編的,故事背後的觀念和慾望卻是真的。對照《林氏》和《段氏》兩個故事看,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妾在一個家庭中的地位和功能。林氏是好太太的代表,她剛烈貞潔,曾因抗拒北兵強姦而自殺,被救活後脖子歪了。林氏的丈夫戚生也是個有情有義的男人,本來是喜歡狎妓的,把老婆救回來之後,發誓永不相負,守著一個歪脖子老婆,不去妓院,不討小老婆,不招惹家裡的婢女。林氏過意不去,想盡辦法終於讓婢女海棠懷上了丈夫的孩子。林氏試探丈夫的口風,問他假定婢女懷上了怎麼辦。戚生回答說:留犢鬻母——孩子留下,母親賣了。林氏不忍,保護海棠生下孩子送回自己娘家撫養。就這樣,海棠生了兩兒一女,都養在林氏娘家。若幹年後,戚生已老,感嘆人生唯一的遺憾就是沒孩子。於是林氏捧出了三個孩子,戚生大喜說:「何不早告?」林氏說:我要是早告訴你,就怕你把他們的母親賣了。最終,林氏接回了婢女海棠,皆大歡喜。婢女地位低於妾,海棠可以懷孕生子,卻始終沒有母親的身份。全仗著林氏的賢德,才沒有被賣掉。像林氏這樣的妻子,蒲松齡說:「可謂賢德矣。」她完全不妒忌,為了讓丈夫能接納海棠,百法用盡。但是,蒲松齡說的「賢德」其實有它特定的歷史含義,最關鍵的內容是為丈夫的家族延續子嗣,而子嗣之有無是關係到戚生與林氏夫婦的養老送終、財產繼承等一系列問題的。
這一點在《段氏》中看得更清楚,商人段氏的老婆連氏,生性奇妒,段氏無子,不敢納妾。與一個丫鬟發生了關係並使她有了身孕,丫鬟最終被賣到了別人家。段氏過了六十歲,姪兒們開始覬覦他的豐厚家產,段氏想正式過繼一個姪子,可其他的姪子不依不饒。連氏氣得跺腳,給丈夫連買兩個妾,希望能為段家綿延子嗣。可惜,這兩個妾都沒能生下男孩。段氏死後,姪兒們在靈前分家,一點兒都不打算留給連氏和兩個妾及妾生的女兒,連氏束手無策。正在這時,當年被賣掉的丫鬟生的兒子回來了。連氏大喜,大聲呵斥姪子們:老娘也有兒子了。你們拿走的家甚,牽走的牛馬,都給我乖乖送回來,不然就等著吃官司吧。讓段家孤兒寡母絕處逢生的,正是當年在娘肚子裡被趕走的私生子。學者們對傳統時期女性的繼承權問題有著大量的討論,認為其基本走向是江河日下的。即便在現代的某些偏遠地區,父親死後兒子們分家,沒有母親的份兒,也不是稀罕事。沒有兒子,財產就會被姪子等同族男性掠去,為保證老有所養,丈夫死後不至任人欺侮,就必須幫丈夫生兒子。只不過,賢德的林氏是未雨綢繆,妒忌的連氏是亡羊補牢。故事裡說,連氏活到七十多歲,臨死,把女兒和孫媳婦都叫來,囑咐說:你們都給我記住了,如果到三十歲還生不出兒子,哪怕是典當釵環首飾,也要給丈夫納妾。沒有兒子實在是太慘烈了。
五代南唐 周文矩(款) 《浴嬰仕女圖》
《浴嬰仕女圖》,五代南唐,周文矩(款)。絹本設色,團扇。 35.9厘米×35.8厘米,現藏美國弗利爾美術館。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代很重視傳宗接代,在藝術中也多有體現,故在中國畫中專門有個門類就叫作「戲嬰圖」,這類圖主要描繪的是孩子們如何成長,如何遊戲等過程。此畫展現的就是嬰兒洗浴的場景:畫中仕女們極為疼愛這幾個嬰孩,幫他們脫衣服,給他們洗澡,其中一個孩子流鼻涕了,一位仕女正在幫他擦鼻涕。畫中孩子天真活潑,頭上的小鬏鬏樣式各異,顯得細膩生動。這類畫作的大量出現,即可反映出當時對生育的重視程度。
《聊齋》的這兩個故事一正一反,形像地說明了兒子對一個家庭的重要性。就經濟和宗族關係而言,妻子和丈夫是一體的,在父系傳承的家族制度下,丈夫的兒子就是妻子的兒子,為丈夫納妾或是婢女以求子,是一個無子的妻子最理性的選擇。 《聊齋》是男人寫的,所以他們從來不考慮另外一種可能——倘若不孕不育的是男主人,那該怎麼辦呢?
故事中的婢女和妾,都只是生育工具。 「留犢鬻母」也不是不可以的,無損主人的德行。歷史上,妾的地位曾有過沉浮。西周實行封建制,妻妾之間界限嚴格。春秋時期,葵丘之盟約定「無以妾為妻」,「若以妾為夫人,則固無其禮也」。 [2]盟約的出現從一個側面表明妻妾界限的鬆動,這其實也是封建制禮壞樂崩的表現之一。春秋戰國以至兩漢三國,妻妾界限一直處在相對混沌的狀態,常常受權勢的擺佈。西漢「婦制莫厘。高祖帷簿不修,孝文衽席無辨」。孝文帝所寵幸的慎夫人,「每與皇後同坐」。 [3]出身高貴的女子嫁為人妾,亦不以為恥。漢成帝許後的姐姐寡居之後,即嫁淳於長為「小妻」,「小妻」就是妾。三國時曹魏和孫吳,妻妾位錯亂之風頗為盛行,以寵奪嫡的現像多見,君有,臣也有。魏明帝先娶河內虞氏為妃,即位後立愛妾毛氏為後,虞氏斥之:「曹氏自好立賤,未有能以義舉者也。」[4]孫權「廢嫡立庶,以妾為妻」。 [5]鐘會的妾母深得其父鍾繇寵愛,「為之出其夫人」。 [6]孔子為治,以「正名」為第一要務。妻妾易位,容易造成秩序混亂。東漢末思想界開始出現了檢討的聲音,晉武帝泰始十年(274年)下詔:「自今以後,皆不得登用妾媵以為嫡正。」這是兩漢以來第一次用詔令的形式嚴格劃分妻妾界限,從而體現了儒家之禮。從此之後,妾的地位日益低下,甚至出現了「以嫡待庶而若奴,妻遇妾而若婢」[7]的現象。
《唐律》正式將「以妻為妾」定為罪名:「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為什麼「以妻為妾」「以婢為妻」是社會秩序所反對的? 《唐律疏義》的司法解釋是:「妻者,齊也,秦晉為匹。妾通賣買,等數相懸;婢乃賤流,本非儔類。若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虧夫婦之正道,黷人倫之彝則,顛倒冠履,紊亂禮經。」
「妻者,齊也。」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家庭內部,夫妻之間還是有平等之意的,那麼,傳統家庭之中夫婦之間的感情狀況如何呢?
夫婦
「張敞畫眉」的故事出自《漢書·張敞傳》。儒生張敞擔任京兆尹(首都市長),長安人多官大,京兆尹難當,每個市長都是萬裡挑一選出來的,然而,幹得長的兩三年,幹得短的一年,甚至幾個月,「輒毀傷失名,以罪過罷」,遭到詆毀,名聲受損,因犯罪或者犯錯誤而被停職,基本上就都灰溜溜地下臺了。在一段時期內,幹得長的只有兩個人,其中之一就是張敞。能在京兆尹位上乾得長,這說明張敞處理複雜關係的能力是超強的,非一般迂腐儒生可比。張敞的儒學修養和應對重大問題的思考能力,也折服了包括皇帝在內的長安政壇,朝廷每遇重大議題的討論,張敞都能「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天子數從之」。可惜的是張敞「終不得大位」,始終沒有做到宰相。為什麼呢?
《漢書·張敞傳》認為,這是因為張敞「無威儀」,缺乏威嚴儀態。張敞「無威儀」的例子之一就是「為婦畫眉」,長安城中人人都說「張京兆眉憮」,翻譯過來應當就是「張市長畫得一手好眉毛」——聽起來的確有些不嚴肅。果然,就有人報告了宣帝。宣帝很重視,當面質問張敞。張敞說:「臣聞閨房之內,夫婦之私,有過於畫眉者。」這個回答擲地有聲。 《張敞傳》接著說:「上愛其能,弗備責也。然終不得大位。」皇帝愛惜張敞的能力,沒有特別責備他,但張敞也因此最終沒能位極人臣。這句話有兩層含義:第一層是說皇帝愛才而大度,第二層是說張敞為畫眉這樣無威儀的行為付出了慘重代價。這就是東漢儒生班固對「張敞畫眉」的看法。
在現代漢語中,成語「張敞畫眉」通常用來形容夫婦感情好,已經變成一個褒義詞。然而在傳統時期,「張敞畫眉」其實很難稱得上是一個非常正經的褒義詞。比如唐代李翰編撰的啟蒙教材《蒙求》裡有一句,就是「張敞畫眉,謝鯤折齒」,把「張敞畫眉」與「謝鯤折齒」對舉。 「謝鯤折齒」是什麼典故?東晉謝鯤,「不修威儀」,曾經擔任東海王司馬越的僚屬,因為「任達不拘」被除名,謝鯤根本不在乎,照樣「清歌鼓琴」。鄰居高家的女兒有美色,謝鯤出言挑逗,「女投梭,折其兩齒」。 [1]人人都以為這下謝鯤該收斂一點兒了吧,可是人家照樣不在乎,「傲然長嘯曰:『猶不廢我嘯歌!』」按照今天的標準衡量,倘若謝鯤和高姑娘都是單身,那麼謝鯤追求高姑娘也沒什麼不對。但在當時的常識背景下,以謝鯤的身份地位,不可能還是單身,而且高姑娘的門第肯定配不上陳郡謝氏,所以謝鯤對高姑娘毫無疑問是單純挑逗,的確輕薄無禮,一梭子打斷兩顆牙齒是重了點兒,也不算過分。相比「謝鯤折齒」,「張敞畫眉」又錯在哪裡?以現在的標準看,夫妻關係講究的就是秀恩愛、著情侶裝、十指相扣、甜蜜對視等,這都是司空見慣的常規動作。張敞畫的是自己老婆的眉,「為婦畫眉」應該是加分項,它說明長安市長張敞夫妻關係和諧,是一個對家庭忠誠而值得信任的人。
但是,張敞是傳統中國的漢朝人。按照以班固、李翰為代表的傳統倫理觀點,「為婦畫眉」只能說明張敞「無威儀」,而一個無威儀的人是不配擁有「大位」的。儘管閨房之內有過於畫眉者,一個有修養的男人卻不應該做出「為婦畫眉」這樣親暱的舉動,哪怕是在閨房之內也不行。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綿延子嗣,「有過於畫眉者」的事肯定是要做的,但是畫眉不行。隱藏在「張敞畫眉」故事背後的,是中國傳統文化關於夫妻關係的潛規則——妻子不是愛欲的對象,公開表達對妻子的愛是羞恥之事。
傳統時期的妻子是丈夫家庭責任的分擔者。
妻子的首要職責是侍奉公婆,所謂「夫人之職,莫先乎舅姑,甘旨以事居,蘋蘩以事往,故可以配君子,正家道也」。 [2]新媳婦嫁過來時公公婆婆都健在,則須小心伺候,吃穿用度能夠做到「非出其手,舅姑弗悅」[3],才稱得上是一個好妻子。科舉時代,異地做官是原則,兒子游宦四方,老太爺和老太太「樂閭裡,與姻族遊」,不願隨行,怎麼辦?那便只能是「夫人願侍左右」了。範仲淹筆下的胡夫人陳氏,丈夫在外做官二十年,她在老家服侍公婆二十年,「縫衣㸑飱,必躬親之。至舅姑之終,與公執喪三年,然後就公官所」。範仲淹贊曰:「此夫人大節,無愧天下之為人婦者,有聲詩之義焉。」二十年太久,陳氏的丈夫胡公會一直單著嗎?當然不可能,他的身邊一定會有婢妾服侍左右;當然,婢妾雖親,卻不能動搖夫人的正妻地位;只是這樣的夫妻關係必然是責任恩義大於情感,此夫人「又性好禮,自少至老,對公如賓客」。 [4]萬一嫁過來的時候公婆俱已過世,該怎麼辦呢?那就必須要承認這是一個極大的遺憾,當然,這個遺憾是可以彌補的。南宋史繩祖給他的第二任太太楊氏寫的墓誌銘,就特別強調了一句:「君念不逮事吾親,春秋時祀,嚴毖吉蠲,躬執饋盥。」因為沒趕上伺候公婆,所以歲時祭祀,都是格外嚴肅認真,親自整治祭品。伺候公婆,是妻子的首要責任。
妻子第二重要的職責是撫養、教育家中的孩子,特別是男孩兒,自己生養當然好,但並非絕對必要,前妻所遺、妾之所生亦可,只要是丈夫的骨血。北宋前期,高氏嫁趙家,前妻遺有五子一女,「夫人煦育教誘,過於己之所出」,高氏又生了四個兒子,活下來兩個。培養這七個兒子是高氏最重要的貢獻,「夫人每聞諸子之賓至,必解衣為貰酒脯,使延之,從容以講習道義,故七子皆舉進士,有聞於時」。
南宋 梁楷(傳) 《蠶織圖》(局部)
《蠶織圖》,傳為南宋梁楷繪。絹本設色,長卷,531厘米×27.5厘米,現藏黑龍江省博物館。在中國傳統社會,通常是男主外、女主內,也就是男耕女織的基本生產糢式。 《蠶織圖》即反映了江浙一帶養蠶人家養蠶織布的生產場景。此長卷由24個畫面構成,場面宏大,佈局嚴謹,從人物面部表情到身體動作,皆栩栩如生,彷彿能聽到畫面中人物的交談聲與織布機發出的嚓嚓聲。圖中出現的眾多器物與屋舍,皆採用工整嚴謹的界畫方式勾勒,設色古樸淡雅。此局部畫面中,我們看到一婦人正忙著織布,旁邊還有位嬌小的女子正在紡線,女性居家勞作的情形在畫中有著生動的呈現。
其中最小的兒子趙概,「自初能言,夫人日自課以書,使調四聲作詩賦」。趙概從十七歲開始考進士,父親死後二十四年,終以高科及第。 [5]
妻子職責的第三條是照顧丈夫家的親戚朋友,包括很難伺候的大姑姐及鄉下親戚。南宋初年,孫氏嫁蘇瑑,蘇瑑的姐姐「性堅正,善持家法,凡家人必責以法度,不知者以為過嚴」,只有孫夫人「能事之,則終身怡怡,未嘗少忤」。 [6]很多關於夫人的墓誌都表揚她們生活簡樸,卻拿出大把的錢來照應丈夫的寒族。司馬光「以為婦人無外事,有善不出閨門,故止敘其事,存於家,庶使後世為婦者,有所矜式耳」。他筆下的夫人張氏可以說是男人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君性和柔敦實,自始嫁至於瞑目,未嘗見其有忿懥之色,矯妄之言。人雖以非意侵加,默而受之,終不與之辨曲直,己亦不復貯於懷也。上承舅姑,旁接娣姒,下撫甥姪,莫不悅而安之。禦婢妾寬而知其勞苦,無妒忌心。……平居謹於財,不妄用,自奉甚約,及餘用之以賙親戚之急,亦未嘗吝也。」[7]司馬光有道德潔癖,是個正經到骨頭裡的人,他筆下妻子的形像也是極為端正的。
丈夫為妻子所作的墓誌銘,另有兩篇比較特殊的:一篇是唐代後期楊勞為夫人鄭瓊所寫的,另一篇是南宋後期史繩祖為夫人楊君樾所寫的。兩朵奇花,別有真意,值得一表。
楊勞的妻子鄭瓊,出身一流高門滎陽鄭氏,她十九歲嫁給楊勞,三十三歲過世,生了四個女兒,死時長女楊李九歲。如果楊李是她的第一個孩子,那麼鄭瓊是在二十四歲結婚,五年之後才生育的。墓誌中有這樣一個細節:不知何時,楊勞在外面有了個私生子。楊勞三十歲時,這孩子也能滿地爬了。楊家上下大概無人不知,單單瞞著鄭夫人。有一次,小丫鬟不小心說走了嘴,鄭瓊知道了外面這個兒子的存在。於是她很大度地賞賜了這個丫鬟,並且說:哎呀,要不是她,就讓我的兒子流落在外面了。鄭瓊對丈夫私生子的稱呼是「吾兒」。這個片段是身為丈夫的楊勞記錄下來的,他也許此時心懷感激吧。私生子的地位要低於妾所生的庶子,鄭瓊對這個孩子的接納應當賦予了他類似於庶子的地位。楊勞說,鄭瓊早死是因為迷信,在鄭瓊小時候,有個和尚說她活不過三十歲,所以她的精神一直處在高度緊張中,神經兮兮地念經,做各種莫名其妙的祈禱活動。 [8]楊勞筆下的鄭瓊除了大度接納私生子這一點,其實並不太像一個典型的好妻子,在念經上花費很多時間,家政水平和對公婆的服侍肯定不會太理想,又沒能生出兒子來。讀楊勞的文字,總覺得他的嘴角掛著一絲無可奈何的苦笑。
史繩祖給楊君樾寫的墓誌,則是另外一種典範。史繩祖和楊君樾算是二婚——史喪妻,楊守寡。他們在一起風風雨雨三十二年,情深義重。史繩祖筆下的楊君樾是平生知己,靈犀相通,生死與共。史繩祖寫道:淳祐初年(約1241年),我擔任四川制置司的參議官。蒙古入侵,大帥逃跑,把兵船物資推給了我。敵人偵察到我的位置,一萬騎兵「夾岸而逼」,包圍了我軍。這時候很多人都想丟下船隻和物資上山逃命。只有我的夫人說,現在四面都是賊,上岸也是個死,不如戰死。我受夫人的話鼓舞,帶領夫人和兒子登船率先沖向了敵陣,最終我們保全了船隻和物資。可是後來的大帥妒忌,冒領了我的功勞,有人為我叫屈。可是我的夫人說,保全性命,不辱使命,足了! [9]
在墓誌當中,史繩祖始終都用「君」來稱呼楊君樾,這個稱呼表達了尊重與愛。史繩祖的故事告訴我們,在傳統時期,男主外,女主內,分工平等的家庭內部,也可以有志同道合、情深義重的夫妻關係存在。只不過這種家庭結構犧牲了女性的自由,把女性的活動範圍局限在家庭內部,女性沒有獨立的社會身份和事業。北宋末年,孫家有個小姑娘非常聰明,李清照很喜歡她,「欲以其學傳夫人」——名滿天下的導師李清照主動要求收學生,可結果怎樣?這個當時只有十歲出頭的小姑娘拒絕了李清照,理由是「才藻非女子事也」[10]。最終,這個小姑娘成了一位賢妻與良母。這是對社會規範的自願馴服。幸福是非常主觀的事情,但社會規範不是,好的社會應當給所有人更多選擇的自由。
善事公婆、教養子女、照顧親戚、和睦家族,是儒家文化中理想妻子的應盡之責。所有這些責任均與丈夫相關聯,卻並不直接與丈夫發生關係。丈夫與妻子作為男人與女人性的關聯,是傳統文化有意迴避的部分。就算是老婆死了,丈夫悼亡,也要特別強調妻子的賢惠。舉兩個例子。唐代元稹的悼亡詩:「謝公最小偏憐女,自嫁黔婁百事乖。顧我無衣搜藎篋,泥他沽酒拔金釵。野蔬充膳甘長藿,落葉添薪仰古槐。」[11]宋代賀鑄的悼亡詞:「重過閶門萬事非,同來何事不同歸。梧桐半死清霜後,頭白鴛鴦失伴飛。原上草,露初晞,舊棲新壟兩依依。空牀臥聽南窗雨,誰復挑燈夜補衣。」[12]元稹的詩和賀鑄的詞對亡妻的思念都是有關美德的。蘇軾的悼亡詞《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中「小軒窗,正梳妝」一句,非常側面地提到了容顏,已經很了不起了。至於清代沈複《浮生六記》中的蕓娘,一切以丈夫為中心,滿足了一個落魄文人的一切幻想,卻最終遭到夫家驅逐,結局淒慘,也是不難想像的。
貞節
今天的我們相信,在愛情和婚姻中要保持忠誠,且這種忠誠應當是相互的,不分男女。而貞節卻是男權社會對女性單方面的忠誠要求,它強調的是女性單方面對男性及其家族的義務。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楊繼盛因彈劾嚴嵩,被誣陷下獄,謀害至死。在臨終前寫給妻子張氏的絕筆信中,楊繼盛說:婦人家有丈夫死了就一起死的,是因為夫主沒留下兒女可以守望,活著沒用,所以跟著丈夫去死,這才是「當死而死」,死得重於泰山,這叫「貞節」。倘若夫主死了,身後還有幼女孤兒無人收養,那麼這婦人的身上,就肩負了夫主的祖宗祭祀、命脈、一生事業,這當口就死了,那便是拋棄夫主的祖宗祭祀、隳壞夫主的事業、辜負夫主的重托,給夫主的身後遺留下無窮憂慮,這種死法不但是輕於鴻毛的,而且會為眾人唾罵,罵她是個不知道理的婦人。
這段話,曾經被學者引用,來說明在明朝的貞節觀下,丈夫對妻子生命的漠視。然而,當我們把整篇絕筆信耐心讀下來,就會發現其中所蘊含的深情,楊繼盛其實是在勸說妻子不要自殺,忍痛苟活。在這封信的最後,他說:我就死了,留得你在,教導我的兒女成人長大,各自成家立計,就當我活著的一般。我在九泉之下也放心,也歡喜,也知感你。如今咱一家無有我也罷了,無有你,一時成不得便人亡家破,稱了人家的願,惹人家的笑。你是一個最聰明知道理的,何須我說千萬,只是要你戒激烈的性子,以我的兒女為重方可。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楊繼盛對張氏的深情,毋庸置疑。然而他用來勸說妻子苟活的邏輯,又確實是貞節觀念所主導的——你的一切都是我的,你的生與死都應當以我和我家的需要為轉移;若我無兒女無父母,那你不活也罷;今我有兒女,你自當苟活於世,保全我的血脈。美國電影《泰坦尼克號》,沉船之後,浮冰錯雜的海面上,傑克和羅斯只有一塊浮板可以容身等待救援,傑克選擇鬆手沉入海底,把生的機會留給心愛的女人,即使這個女人沒有懷著自己的骨肉,即使這個女人後來跟別人結婚、給別人生娃,豐富多彩地過完一生。這種情節,楊繼盛和他所處的時代是完全沒有辦法想像的。楊繼盛甚至還先後買過兩個妾,而所有這些,都無損於他對張氏的深情,因為在極端的貞節觀下,這都是說得通的。
那麼,如此極端的貞節觀念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現代學者有種討巧的說法,喜歡稱「宋明」,將元朝一百多年忽略不計,直接把宋和明連成一片說。比如說到貞節觀,最省事兒的說法就是「在宋明理學的影響之下」,出現了「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這樣極端的話語。這句話的確是宋朝理學家程頤說的,但是貞節觀這個鍋,宋朝卻不能隨便就替明朝背起來。程頤本人主張婚姻的最高理想是男女雙方都從一而終,他指的「失節」既包括女性的失節,也包括男性的失節,而非片面責備女性。在實踐上,「二程」也並不反對女性再嫁。程頤能夠欣賞和讚美女性的學識與才華,他甚至主張,優秀的女子如果找不到合適的伴侶,那麼不妨獨身。
自從漢代以來,帝制中國的表彰對象之中就有所謂「烈女」「節婦」,且以她們作為女性榜樣。但是烈女之「烈」,節婦之「節」,卻並不一定與守貞有關,它可以指女性在各個方面取得的特殊成就,比如說善於教育孩子,保持家風。宋代的女性榜樣基本上仍然處於這種價值多元的狀態,比如包拯的兒媳婦崔氏,就是一位受到朝廷表彰的節婦。
崔氏出身名門,十九歲嫁給包拯的長子包繶,產一子。兩年之後,包繶過世。過了四年,他們的兒子夭折。包拯與夫人董氏「以其妙齡」,詢問崔氏的心意,勸她改嫁。崔氏誓死不從,繼續留在包家,盡孝持家。包拯晚年,得幼子包綬,家中婢妾所生,由崔氏負責教養。幾年之後,包拯過世,崔氏扶老攜幼從開封搬回包氏的老家廬州。這個時候,崔氏的母親呂夫人親自趕到廬州,逼著女兒改嫁自己娘家哥哥的兒子,崔氏護送母親去見舅舅,取得舅舅的支持之後,又回到了廬州。最終,崔氏為董夫人養老送終,又為包綬選擇名師,教養成人;更為難能可貴的是,崔氏甚至還輾轉找到了包綬的生母,把她接回包家來,成全了包綬的孝道。民間故事裡包公「嫂娘」的原型,應當就是這位崔夫人,只不過她並非包公的嫂子,而是包公的長媳。
為了表彰崔氏,當地地方長官親自為她作了《節婦傳》,朝廷也特事特辦,給了崔氏誥封和「旌表門閭」的榮譽。旌表門閭的具體形制不清楚,大體就是在大門口設置特殊的標記,讓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光榮所在,作用接近於明清的貞節牌坊。但是,宋朝的旌表門閭與明清的貞節牌坊,所表彰的東西卻有著極大的差別。明清人像看賊一樣盯著女性身體,而宋人看到的卻是女性對家族和社會的貢獻。崔氏的旌表門閭敕書是由蘇軾起草的,至今還在,其中最核心的是這一句:「使我嘉祐名臣之後,有立於世,惟爾之功。」讓嘉祐名臣留在世上的唯一骨血,成為一個有成就、有操守,讓世人稱道的人,這是你的功勞啊,尊敬的崔夫人。你的這種精神,將會振作我們的社會風氣,「使薄於孝悌者有所愧焉」。嘉祐是仁宗的最後一個年號,也是宋朝人心目中的黃金時代,嘉祐名臣,指的就是包拯。
在改嫁相對自由的風氣之下,崔氏兩次選擇了留守。這是她的主動選擇,而非外界所強加。沒有人會對她說:丈夫死了,你又沒個兒子,不如乾脆自殺,跟了丈夫去!自始至終沒有人把她的價值綁定在她死去的丈夫身上,崔氏作為一個女人的存在,受到了足夠尊重:公婆詢問她的心意,如果她願意,就可以改嫁;母親逼著她改嫁,是因為心疼女兒年輕守寡;舅舅雖然願意接納她做兒媳婦,但最終還是尊重她個人的選擇。而崔氏最終選擇留在包家,實際上也獲得了一片施展才華、有所作為的天地,儘管這片天地只在包氏庭院之內,但是其影響卻超出了包氏門閭。這就是宋朝的節婦,她的頭頂上沒有貞節牌坊,身後也沒有貞節觀的陰影。
傳統社會,父系家族出於血緣純潔性的考慮,對被視為生育工具的女性的純潔性有所要求,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走到極端變態的地步,片面強調女子的貞節,將失身視為比失去性命還可怕的事情,反對再嫁,把守節本身當作一項社會工程來抓,是明朝才開始的事情。明朝發明了貞節牌坊這種女性貞節紀念碑,有明一代,見於記載的節婦烈女多達35 829人,平均每年130人。而清朝人自詡本朝「表彰節孝,曠越前代……偏方下邑,窮簷小戶,皆獲上邀旌典。是以婦女相獎為節孝者,數十倍於明以前」。
「夫為妻綱最是吃緊」「女人最污是失身」,這樣的話就像緊箍咒一樣,從明朝開始,一直念到了三十年前。在當下的Me too運動中,有那麼多男性站在了受害者這邊,男性和女性合力打破了貞節魔咒,共同反抗強權與暴力,建設平等和諧的兩性關係。
奇花:程氏不嫁女
在傳統時期,「男主外,女主內」「女無外事」,女性生命的價值通常附麗在家庭上——必須結婚,成為妻子,才能在丈夫的成就中與外部世界建立聯繫;必須生兒育女,成為母親,才能在丈夫的家族傳承中獲得現世的承認和死後的追祀,以及在兒子的功業中與外部世界建立進一步的聯繫。
一個女人在成年之後,倘若不能通過婚姻進入另外一個家族,成為妻子和母親,她的生命則近乎荒廢,死後肉體和靈魂也將無處安頓。武則天晚年,在繼承人的問題上心懷猶疑,明明親生兒子已經備位東宮,卻還有數百人上疏擁戴她的姪子武承嗣做太子。最終,李昭德的一席話打消了武則天廢子立姪的念頭,李昭德說:「豈有姪為天子,而為姑立廟乎?」[1]哪有姪子做了皇帝,為姑媽立廟享祀的呢?陛下想要在死後享受子孫的血食祭祀,就必須立自己的兒子,姪子姓武也沒有用——父系傳承,子孫奉養和祭祀的是自家的列祖列宗,姑媽是別人家的鬼,「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2]姑媽不在姪子的祭祀範圍之內,這是製度,是文化,是傳統時期人們賴以安頓身心的信仰。通過婚姻和生育成為夫家的祖妣,進入夫家的祭祀序列,從而獲得靈魂的安頓,血食永享,這是傳統世界中女性生命的終極價值。所以,在傳統世界中,婚姻對於女性而言不是選項,而是唯一正確的道路。沒有不結婚的女人,只有嫁不出去的女人。
在傳統的傳奇故事中,像「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這樣西式的結尾是遠遠不夠的,中國傳奇的圓滿結尾一定要夫貴妻榮、子孫繁衍、婚宦兩得才好。比如白行簡的《李娃傳》,妓女李娃與高門子弟鄭生的傳奇故事,結尾就非常典型:首先,鄭生官運亨通,這是必須的;其次,「李娃封汧國夫人」,這也是必須的;再次,還必須有「綿綿瓜瓞」的內容——李娃生的四個兒子都做了大官,官兒最小的也是個太原尹;哥兒四個娶的老婆都出自高門甲第,鄭家的興隆繁盛,舉世無雙。唯有這樣的結尾,方稱得上美滿。這其實很像宋朝正常女性的墓誌銘:必須要嫁,要孝順公婆,如果因為各種原因沒能照顧公婆,那就恭謹地祭祀追悼;必須要生,兒女雙全,福壽綿綿;必須要教,丈夫不幸早逝,寡妻則要承擔兒子的教育工作,克服喪夫和貧困所帶來的種種困難,為了給兒子尋找最好的學區,要不惜搬家,為了給兒子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要捨得拔下釵環首飾換錢買酒菜款待兒子的學友;必須要親睦丈夫的親族,自己的生活可以很簡樸,但是丈夫用家中錢財來周濟親戚,則必須捨得,不能吝惜。寡母的自我犧牲,賢妻的含辛茹苦,最終在兒子和丈夫的仕途成功中得到了豐碩的回報,這樣的故事,一直是傳統時期女性人生故事的主調。
不僅如此,通過兒子和丈夫的捨生取義,母親與妻子還獲得了名垂青史的機會。東漢末年,宦官興起黨錮打擊儒生官僚,範滂被捕,唯一不放心的是母親,母親反過來以名節勉勵範滂從容就義。 「滂母」成為後世賢母愛子以義的典範,「汝能為範滂,吾豈不能為滂母耶?」這樣的話,包括蘇軾的母親程氏在內的很多賢母都說過。 「岳母刺字」的民間故事裡,隱隱然也有「滂母」的影子。範滂與滂母之間的聯結已經從血脈、倫理上升到了道義。通過兒子的捨生取義,母親的生命也得到了昇華。丈夫與妻子之間也有類似的關聯。明嘉靖年間的忠臣楊繼盛被貶隴西狄道(今甘肅臨洮),他創辦超然書院,購置學田兩千畝,以為書院永久之資,還拿出了自己的俸銀,又「鬻所乘馬,出婦服裝」,把自己的交通工具賣了,還賣了老婆的衣服。楊太太張氏對此的真實反應,以楊繼盛為主角的記載是不會加以理會的。但是,我們也不能用現代女性的心理來妄意揣度,認為楊太太一定是委屈的。現代婚姻的基本邏輯是兩個自由獨立的個體間的自願結合,結婚之後,夫婦之間在經濟權力、社會地位等方面仍然有著清晰的你我界限,在現代婚姻之中,人們衡量利弊得失的基本單位越來越傾向於個人。而在傳統時期,家庭才是利弊得失的基本計量單位,在家庭之中,男性是核心與主導性因素,女性是依附性因素。所以,楊太太應該是能理解並接納丈夫要求自己所做出的犧牲的。有時候,女性對大義大節的秉持,會比男性純粹果決。比如南明的禮部尚書錢謙益,當南明政權覆亡之際,按照錢夫人柳如是的想法,是要夫婦一同殉節的,錢謙益面有難色,如是「奮身欲沉池水中,侍兒持之不得入」。 (陳寅恪《柳如是別傳》)按照陳寅恪先生的考證,錢氏夫婦後來都投身了反清復明的民族大業,可是在投水殉國的那一刻,柳如是比錢謙益堅決。
「婦人隱德閨門,非遇事莫顯」,女性的日常活動的空間是在閨門之內,只有遇到特殊事件,女性的美德才能光大彰顯。這就是傳統社會所認定、允許的女性價值。傳統時期為女性所提供的人生選擇空間是極度狹窄的,相夫教子是唯一正途。出家為比丘尼、女道士是不得已的選擇。不幸墮入風塵,縱然有千種風情、萬般才華,也不過是文人風流的點綴而已。當然,這並不排除某些特殊個體活出不同一般的精彩。這些精彩個體的存在,其實並不具有代表性,無法上升到一般,她們是特殊的奇異花朵。但是,她們存在於黃茅白葦之中,就尤顯珍貴,值得褒揚。
奇花之一是程家的女兒,雖然她終身未嫁,卻贏得了那個時代最偉大的思想家的尊重與讚美。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九月初一,江寧府上元縣主簿程顥的府上又添了一位姑娘,這是程顥最小的女兒,程頤的姪女,她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這一年程顥三十歲,雖然官職卑微,卻已是名滿天下的學者。四年前,程顥中進士,跟他同年考中的還有蘇軾、蘇轍兄弟,曾鞏和張載,而他們的主考官是大名鼎鼎的歐陽修。程顥、程頤兄弟的學術聲譽在程顥中進士之前就已經確立。張載在開封,開辦《周易》系列講座,他坐在鋪了虎皮的椅子上講,眾人聽得津津有味。一天晚上,程顥、程頤兄弟來旁聽,並參與了討論。次日,張載就讓人撤去了虎皮,說:你們還是向程氏兄弟學習吧。當時張載三十七歲,程顥二十五歲,程頤二十四歲,都是在開封準備參加科舉的舉人,那種追求真理當仁不讓的銳氣與胸襟,令人感佩。程姑娘就出生在這樣一個讀書做官的人家,她的父親和叔叔都是當時最優秀的學者。
程姑娘從小就是一個安靜愛思考的孩子。因為是女孩子,所以程家並沒有刻意教她讀書,只是小姑娘耳濡目染,「自通文義」。到了十六七歲,程姑娘開始談婚論嫁。 「舉族愛重之,擇配欲得稱者。」從宋朝開始,中國進入科舉時代,選女婿的最核心標準是能不能讀書,科舉成功的概率有多大。程家的官位雖然不高,但是學術聲望極高,特別是程顥「名重於時,知聞遍天下,有識者皆願出其門」,而且,從程顥的高祖程羽開始,五代為官,社會關係資源豐厚。按道理講,選一個能讀書、肯上進的女婿應該不難,然而「訪求七八年,未有可者」。或許因為程姑娘尊從自己的本心,沒有把世俗標準放在眼裡,而家人又十分尊重程姑娘的心意,所以一直未能找到合適的人。
二十歲過後,程姑娘成了親戚朋友眼中的問題人物——「既長矣,親族皆以為憂,交舊鹹以為非,謂自古未聞以賢而不嫁者」。家人甚至曾想找個差不多的人家把她嫁出去算了,然而終是不忍心,「不得已而下求,嘗有所議,不忍使之聞知,蓋度其不屑也」。二十四歲,程姑娘的母親過世,在為母服喪期間,她因悲傷勞累,也染上了重病,次年(1085年)二月初二,程姑娘病逝。她被葬在了洛陽伊川程氏家族墓地,也就是父母身旁。
程頤親自為姪女書寫了《孝女程氏墓誌》。志文中,程頤回顧了程姑娘臨終前的一幕:姑娘病得很重了,我想這世界上也沒有其他東西可以讓她開心的,就對她說,你喜歡聽道義,就讓我再為你講一講吧。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程頤給予姪女的可謂儒家的最高禮遇,像聖人一樣,聞道而後死。程姑娘喜歡讀書,她的父親、叔父都是當世大儒,可是在此之前,由於性別限制,她都只能是旁聽生,沒有聽講的資格。終於,在這一刻,程頤賦予了程姑娘「聞道」的資格。待程頤講完,姪女說:叔父為什麼沒早點教我呢?我現在腦子已經不行了。不過我死而無憾了,只可惜沒能為母親完成喪禮。說完,程姑娘讓人召來了家中的兄弟和晚輩,囑咐安撫完畢,溘然長逝。
對短命而亡的姪女,程頤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說:「嗚呼,是雖女子,亦天地中一異人也。如其高識卓行,使之享年,足以名世勵俗,並前古賢婦,垂光簡冊。不幸短命,何痛如之!」對程姑娘的未嫁,程頤也明確地表達了態度:「眾人皆以未得所歸為恨,頤獨不然。頤與其父以聖賢為師,所為尚恐不當其意,苟未遇賢者而以配世俗常人,是使之抱羞辱以沒世。頤恨其死,不恨其未嫁也。」[3]
「恨其死,不恨其未嫁」,是宋朝大儒對家中未嫁女兒的悲憫。對程姑娘,程頤既有對姪女的憐愛,更有對一個同樣高尚的靈魂的尊重之愛。有學者研究漢代女性「過時不嫁」的現象,認為史書中晚嫁的女性,主要包括了貧女、醜女、巫女、宮人,以及殘缺家庭的長女等。縱觀歷史,還有像程姑娘這樣自願選擇不將就的。而在蕓蕓的催嫁父母中,也有像程頤這樣讚美、尊重、憐惜不嫁女兒的。這才是真正的愛——希望她好,給予尊重。宋朝人有這樣的覺悟,況今日之父母乎。
奇花:女僕張行婆
張行婆雖然是個身世坎坷、地位卑微的女僕,卻活出了生命的精彩與尊嚴。
張行婆出生在一個下級軍官的家庭。母親早逝,父親繼娶,繼母是個狠毒的女人,張行婆在七歲的時候就被她賣給了人販子,人販子最終把張行婆賣到了尚書左丞範家,範家給張行婆取名菊花,這是個丫頭常用的名字,就像冬梅一樣。張行婆自此就叫張菊花了嗎?我認為不是,她被叫作菊花的時候,已是範家家奴,應當姓範或沒有姓,所以她的名字就是菊花。菊花糢樣乖巧,手腳勤快,範家女兒出嫁時,就把菊花做了陪嫁丫頭,菊花跟著範姑娘來到了泗州全家。範家姑娘出身高貴,菊花勤快謹慎,在全家很受器重。
二十八歲那年,菊花跟著太太回娘家,在範家的大門口,她看見了一個瞎了一隻眼的賣柴老頭,越看越像自己的父親。一問之下,果不其然。二十一年前的一天,父親下班回家,不見了女兒,繼母說是孩子淘氣,跑丟了。父親瘋了一樣地衝出去找,卻始終未能找到,於是哭瞎了一隻眼睛。轉過年,皇上大閱禁軍,瞎了一隻眼的父親是混不過去的,於是被解除了軍籍,變成了普通老百姓。因為沒有別的營生,只好賣柴為生。
菊花早已過了出嫁的年齡,如今她找到了父親,全家就乾脆放她自由,讓她回家與父親團圓。父女團圓,狠心的繼母該怎麼辦?按老頭的意思,這狠毒的女人就該打一頓趕出去。可菊花說:要不是母親,我也到不了範家這樣的貴人家,母親是有德於我的。我還有什麼可抱怨的呢?如今上天保佑,我重新見到了父親,我回來卻趕走老太太,我怎麼能安心呢?聽了這話,父親留下了繼母。二十一年過去,當年那個身強力壯、兇起來似乎能把她撕碎的女人,已是一個乾巴巴的老太太了,因為沒有生下一男半女,又賣了前房所生的女兒,她備受譴責。
菊花回歸,三口團圓是好事,但是日子該怎麼過呢?父親已經年近八十,沒有收入,沒有田產。聽父親說,他當兵之前在濰州老家是有田地的,只是出來的時間長,田地已被他人霸占。聽到這話,菊花二話不說,帶著父親就回了老家,擊鼓鳴冤。官司打贏後,張家有了田產,日子就有了著落。不久,父親便過世了。父親的過世讓繼母內心充滿了恐慌——當年她賣了幼小的菊花,如今菊花正當壯年,見多識廣,連官府都敢進,而她已是垂垂老矣,倘若菊花要報復,她只能任憑宰割。但是,讓繼母完全沒有想到的是,菊花真的像女兒對母親一樣照料了她的晚年。繼母的腿不好,稍微遠一點兒的路,菊花就背著她,就這樣,一直背到了繼母過世。
而後菊花選擇了結婚,她嫁給了鄰近一個很普通的農民,生了一個兒子、兩個女兒。沒幾年丈夫過世,菊花一個人拉扯著三個孩子,終於熬到兒子娶了媳婦,女兒也出嫁了。按照一般故事的人生走向,菊花這時候就該做個有福氣的老太太,含飴弄孫,安享晚年,但是她沒有。
兒子結婚之後,菊花對他說:我一直是信佛的。咱們這一片有一座古廟,荒廢很多年了。我要帶領鄰居們把它修好,住進去後就「不復為爾母矣」,不再做你的母親了。
古廟修好,菊花就離開家,成了修行人。而且,她告誡兒子不要到廟裡來:廟裡所有的是眾人的財產,是用來興修佛事的。如果兒子進進出出,那麼別人會起嫌疑之心,不容易講清楚。在菊花這裡,修行之地和世俗之地涇渭分明。
菊花還去看望了故主,她去泗州拜會了全家,又步行幾千裡到陝州拜會了全家的小姑子,這位小姑子嫁到了陝州夏縣的司馬家。在司馬家,菊花雖然是客人,但是安守女僕的本分,勤儉節約,為年幼的女僕洗頭洗澡、縫補衣服,就像對待自己的女兒一樣,家裡養的猴子和狗,她也每天定時投餵,跟這些小畜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菊花離開之後,猴子和狗一直傷心地叫,好幾天都不肯吃東西。
就是在陝州夏縣的司馬家,菊花遇到了她的傳記作者司馬光。司馬光的文集之中,只有四篇傳記,其中的一篇就是為菊花寫的。他遇到菊花的時候,菊花已經步入老年,被人稱為「張行婆」,「行婆」
北宋 王居正 《紡車圖》
《紡車圖》,北宋王居正繪。絹本設色,69.2厘米×21.6厘米,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此畫所展現的是兩位婦女在互相配合著紡線,其中一位是相對年輕的懷抱幼子的邨婦,另一位是老嫗。老嫗站在稍遠點兒的地方,為年輕的邨婦牽紡線。在年輕邨婦身後,有一個蓬頭稚子正在逗玩一隻蛤蟆,還有一隻小狗在紡車後兀自撒歡兒。從畫中人物打著補丁的衣著來看,她們的生活條件並不太好,但老嫗和邨婦臉上所露出的恬淡的表情,讓整個畫面看上去寧靜、樸素。這與文中講到的張行婆的人生現狀與態度相契合——她並未因眼下拮據的生活現狀而顯出絲毫的抱怨,而是一直保持淳樸向善的本色。
就是信佛而在家修行的老年婦女。司馬光為什麼會給張行婆作傳?因為他在張行婆身上看到了儒家士大夫都相當缺乏的四樣美德——忠、孝、廉、讓。在司馬光的理解中,張行婆對故主人的深情,是忠;為父親和繼母養老送終,是孝;守護廟產不許兒子隨便進入,是廉;對主人家年幼女僕的照顧,是讓。司馬光是非常純粹的儒者,對張行婆的佛教信仰,他是看不起的。所以,司馬光在傳記結尾這樣說道:張行婆有這樣的美德實屬難得,可惜她被浮屠蒙蔽,無法進入儒家的禮義之途。儘管如此,張行婆的行為確實有值得推崇的地方,所以我才敢私下記錄她的生平故事。
這其實是司馬光的狹隘之處。佛教信仰正是成就張行婆所有美德的基礎。比如,她人生最大的悲劇肇始於繼母的出賣和欺騙。但是,當她歷盡艱辛跟瞎眼的父親團聚之後,卻阻攔了父親對繼母的懲罰,她給父親的解釋,也應當是她用來說服自己的理由——她把得入貴人家為奴婢看作自己的好運氣,而繼母的出賣則是她進入貴人家的原因,繼母的出賣雖然是惡行,卻最終導致了好的結果,當她把自己的一生放在佛教的因果鏈條上去看時,就會得出一個奇怪的結論:繼母其實有恩於自己。所以,以佛教徒的善良,張行婆理解並心悅誠服地接納了她的命運。至於對父親和繼母的照顧,特別是對繼母晚年的好,司馬光以孝道來解釋,我更願意認為這是種天生的善良。孝道是外在的約束,善良是內在的驅動,也是一種更高級的智慧。
張行婆的結婚和生育,司馬光說得太簡單,因為這與他所表彰的美德關係不大。張行婆結婚的時候,已經三十多歲了,這在宋朝算是超級大齡。女性沒有傳承家族香火的責任,普通女性可能會因為生計選擇婚姻,而張女士應該是衣食無憂的。她為什麼選擇結婚?父親和繼母死後,如果不結婚、不生孩子,那她可能會孤獨終老,但作為一個虔誠的佛教徒,按理說張行婆應當是不懼怕這種孤單的,可她最終選擇了結婚。
丈夫死後,她獨自養大三個孩子,幫助他們完成了嫁娶,然後飄然離去,修廟,看守廟產,獨自修行,臨別之前對兒子說一句「不復為爾母矣」,含笑斷塵緣,實在是了不起的瀟灑。
我很佩服這個在歷史長河中微塵般的張行婆。她知道自己是誰,知道自己要什麼,有擔當,不畏懼,能接納,懂感恩,獨立又自尊。一個女僕,最終活出了這樣的精彩,值得讚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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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異鄉客Outsi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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