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加裡·加勒斯(Gary M.Galles)
我在校學習美國政府史時,許多關鍵歷史問題受歪曲、無人關心,甚至被完全忽視。這些空白削弱了我充分理解許多事情的能力。蘭德爾·霍爾孔貝(Randall Holcombe)的新書《處於危險中的自由:美國歷史上的民主與權力》填補了相當大的一些空白,尤其是對於美國憲政及其如何演變的問題:從保護自由到以犧牲自由為代價推進民主。他提出許多新穎而重要的見解,沒有學校課本讓人感受到的那種漠然處之。
政府的角色
霍爾孔貝準確地抓住了關鍵,
「政府的角色,正如[國父們]所看待的那樣,是保護個人的權利,而對個人自由威脅最大的就是政府本身。因此,他們設計了一家權力受憲法限制的政府,這家政府只能從事憲法明確允許的活動。本書描述了美國政府的基本原則,是如何從保護個人自由,轉變為實現人民的意願,這一點是由民主決策過程所揭示的。」
他首先闡述了這樣一個觀點:「國父們無意建立一家民主政體,也就是一家由民意引導的政府」,這與當前的「理解」形成了鮮明對比。從聚焦自由到聚焦於經常侵犯自由的民主這一轉變,之所以特別重要,原由是,
「體現在美國21世紀民主政府肌體上的權力,正是18世紀美國人竭力想要避免從而反抗的權力。」
由於我沒有足夠篇幅來解析處於危險之中自由的一切相關問題,我想強調幾件特別值得注意的事情。
作者從引用約翰·洛克開始,對那些感興趣於促進自由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常見的起點。但他也喚起人們對加圖來信的關注,這是導致了美國革命誕生的最有影響力的(但如今幾乎完全被忽視的)因素。長久以來,我一直被建國者受人推崇的許多真知灼見所震撼。這些洞見可以追溯到此處,我響應霍爾孔貝的邀請,讓更多人發現它。
自由與民主是互補的嗎?
《處於危險中的自由》挑戰了當前自由與民主相輔相成的典型假設。
「自由的原則表明,首先,政府的作用是保護個人的權利。民主的原則表明,集體決策是根據多數人的意願做出(…)政府當中給予民主的空間越大,對自由的威脅就越大(…)特別是,民主概念的優勢地位威脅到了自由市場經濟的生存,而後者是國父們自由觀念的延伸。」
選舉性質的變化反映了這一點,
「曾幾何時,選舉多半被視為一種選擇有能力者的方法,讓他們去從事一項受憲法規定約束的工作。隨著民主的擴展,選舉成為公共政策的公民表決。」
共識相對於民主
這本書也挑戰了建國者想要民主的普遍假設。雖然「國父們希望通過民主程序選拔負責政府運轉的人」,但他們「也想令那些運轉政府的人免受其公民的直接影響」,因為「讓政治決策者免於向公民直接負責,更有利於政府遵守憲法規定的限制。」
因此,美國憲法建立了一家有限的政府,旨在保護自由,而非促進民主。但是美國「一直在朝著更加民主的方向發展,其意外後果是自由的減少。」
霍爾孔貝展示了共識和民主之間的比較,市場體系闡明了共識,在市場體系中,和財產權有牽涉的所有各方人士都同意交易,但在政府體制中,「一個群體只需較少共識就能夠採取更廣泛的集體行動。」滑坡效應就是,
「公民越想通過政府行動來推進全民目標,他們在集體決策過程中要求的共識就越少。」
對憲法的一項深入研究
《處於危險中的自由》的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方面是,它遠遠超越對憲法問題的典型討論,以令人興趣盎然的方式,極大擴展了讀者的理解。例如,有多少美國人知道強調意見一致的《易洛魁憲法》?有多少人知道1754年制定的《奧爾巴尼聯盟計劃》,或者它是如何受到易洛魁憲法的影響?有多少人知道,「從《奧爾巴尼聯盟計劃》到《邦聯條例》再到《美國憲法》的演進,有一條清晰的鏈條」?【《易洛魁憲法》,又稱《大和平法》,由6個印第安部族締結,最初不是以書面語言記錄和傳播的,而是通過傳達意義的貝殼串珠符號。憲法分為117條。統一易洛魁聯盟的象徵是一棵東方白色松樹,叫做「和平之樹」。每一族或部落在易洛魁政府運作中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一些史學家聲稱,《大和平法》為富蘭克林、麥迪遜和其他美國憲法制定者提供了重要靈感,美國憲法的聯邦結構受到了易洛魁聯盟這個活生生例子的影響。富蘭克林在殖民地同胞中傳閱1744年《蘭開斯特條約》的會議記錄,在這份文件的結尾,六族領導人提議向英國人傳授他們的治理方法。富蘭克林的《奧爾巴尼計劃》也被認為受到了他對易洛魁政府理解的影響。據說,參加制憲會議的南卡羅來納州代表約翰·拉特利奇曾向其他制憲者宣讀過六族的長篇法律,開頭就是「我們,人民,組建一個聯邦,建立和平、平等和秩序(…)。」1988年10月,美國國會同時通過了第331號決議,承認《易洛魁憲法》對美國憲法和《人權法案》的重要影響。——譯者注】
有多少人注意到,「與它所取代的文件《邦聯條例》相比,《美國憲法》顯然對政府的約束更少(…)《美國憲法》不僅沒有限制、反而擴大了政府的權力?」然而,
「儘管《憲法》起草者們確實有意擴大聯邦政府的權力,但他們也同樣有意阻止一家民主政府的建立。」
有多少人意識到南方《邦聯憲法》對《美國憲法》講述了什麼以及《美國憲法》自採用以來對憲法原則的偏離,尤其是因為「南方《邦聯憲法》起草者實際所要解決的問題,絕大多數與利用立法權將代價強加給一般大眾,以便向範圍狹窄的選區提供福利有關」?
「《美國憲法》通常被描繪成一份限制聯邦政府權力,保障公民自由的文獻(…)和《邦聯條例》相比,《美國憲法》對聯邦政府的約束較少,那些政府運作者得以擁有更多的自主裁量權,而負擔的義務更少。《美國憲法》的通過增強了政府權力,為兩個世紀以來政府的擴張奠定了基礎。」
精英憲法
霍爾孔貝關於「精英憲法」的章節很吸引人。「當憲法最初起草和批準時,(公民)幾乎沒有直接成為聯邦政府一個組成部分」的事實揭示了:「憲法設計了集體決策的民主程序,但國父們無意設計一個能夠響應多數人意願的政府」。他對於緣何如此舉出了理由。
關於選舉人團制度的那一節甚至更加驚人,因為它與目前關於全國普選契約的幾乎整個辯論所依據的假定大相逕庭,
「在制定憲法時,國父們預測,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有一名候選人從大多數選民那裡獲得選票。國父們推論說,大多數選舉人只會投票給他們各自州的一名候選人(…)而以州為界的票選,就不太可能產生任何擁有多數票的候選人。」
因此,「國父們設想,在大多數情況下,總統最終要由眾議院從前五大選舉人團投票獲得者那裡擇出(…)此外,沒有跡象表明獲得選舉人團票的數量,除了排出前五名候選人以外,還有其他什麼份量(…)這一過程並非刻意要實現民主。」
我發現上面討論的問題特別有趣。但與歷史課程通常講授的內容相比,這本書裡面有更多值得玩味的地方,也常讓人感到驚訝。
美國發展偏離了建國價值觀
這些議題包括:政黨的演變;安德魯·傑克遜的影響,他「為民主而戰,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讓我國政府更民主的結果,是擴大了政府的範圍和權力,以便回應治理方案的大眾要求」,「開國元勛們預見到了這一點,並試圖通過限制民主在新政府中的角色來加以防範」;南方州與北方州之間的戰爭(「美國政府轉型中最重要的單一事件」,包括消除了州脫離出去的真實可能性;重建時代的修正案;利益集團政治的起源;聯邦監管權力的演變;公務員激勵機制的演變;第十六修正案(所得稅)作為「對更大聯邦政府要求的回應」;對20世紀20年代的另一種看法是,這個時代「非但沒有代表對進步主義的退讓,反而擴展了現已確立的正統觀念」;增加了對新政和法院的深入了解,社會保障是「一項新政計劃,旨在從根本上改變聯邦政府的歷史和憲法角色」;「偉大社會(如何)代表著民主的最終勝利,因為這是第一次,政府範圍的重大擴展是基於選民的要求,沒有任何情有可原的情況」,等等。
總而言之,有許多極好的理由讓我推薦《處於危險之中的自由》。在這本書中,霍爾孔貝不僅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有力而深刻的視角,讓我們看到了美國偏離革命原則演變的各個重要方面,而且還提出一個發人深省的重要警告,
「不幸的是,許多美國人似乎並沒有完全理解這些危險,因為他們繼續把政府的基礎從自由推向民主。」
來源:私产经济学与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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