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決反對代孕,因為它將「殺死」所有母親

 作者:海邊的西塞羅
棄養可恥,代孕無罪?別搞笑了,代孕危及整個人類文明
雖然眼下網上對鄭爽事件的討論,似乎已經吵成了羅圈架,但在我看來,此事的事實其實很好理清,它分為鮮明的兩個事件:
第一,鄭爽和她當時的男友張恆一起,赴美代孕產子。代孕這件事,在美國有些州是合法的,但在中國是非法的。
第二,鄭爽與前男友關係破裂之後,屢次表示要棄養孩子,這件事無論在美國還是在中國都是違法行為,在道德上也沒有任何可以洗地的空間。
所以鄭爽其實是辦了一件似是而非的事,又試圖辦一件錯事。這就是這個事件的性質。
問題在於,這兩件事情之間到底有沒有因果關係呢?
這個問題至關重要。昨天的文章發出後,很多讀者留言就把兩者孤立起來看,認為「棄養可恥,但代孕無罪」。
在他們看來,之所以會鬧出如此駭人聽聞的棄養,好像就是鄭爽這個渣女的道德墮落使然,而代孕行業本身是無可厚非的,不需為這個後果負責。
棄養可恥,代孕無罪?真的如此嗎?我們來講幾個故事。
1   有些東西,是金錢不可以購買的
1984年,27歲的美國新澤西少婦瑪麗看到報紙上刊登了一則代孕廣告。廣告中說,只要參加中心的代孕工作,就可以輕鬆地賺到一萬美金。
一萬美元在80年代的美國不是一個小數目,尤其考慮到瑪麗和她的丈夫長期生活在底層,在他們看來更是一筆巨款。幾經猶豫之後,她最終在爭的丈夫同意後「應聘」了這份工作。
僱傭她的那對夫婦與其情況剛好相反,出錢方的丈夫叫做威廉,是位醫生,妻子叫伊麗莎白。他倆都是高學歷人才,畢業於密歇根大學。畢業後,丈夫由於工作繁忙,顧不上家庭,所以勸服妻子晚幾年再要孩子。但就在等待當中,妻子被查出了患有動脈硬化症。丈夫是醫生,他自然知道,換上這種病,生孩子是有非常大的風險的,搞不好母子兩人都保不住。可是,已經年入中年的威廉,此時卻十分期望妻子能給自己生一個孩子,於是只能找代孕。
從各方面來講,這個案例都符合支持代孕者所設想的最理想交易狀態:購買代孕服務的一方確有生育需求無法滿足。而提供代孕的一方生活拮据,需要資金改善生存狀態。雙方也都有完善的家庭和社會關係,似乎不會出什麼亂子。
但問題很快就出現了,1986,瑪麗於醫院順利生出了一個女兒。但就在瑪麗「初為人母」,需要「交貨」的時候,她突然改變了主意:她認定這個小生命是自己的女兒,決心自己將其撫養長大。
於是,在生下孩子的當天,瑪麗就表態拒絕了接受一萬美元的佣金。相反,她當天晚上便迫不及待地抱著抱著孩子,偷偷地跑回來家。
「雇主」威廉夫婦聽說了這一消息,當然火冒三丈。三天後,威廉夫婦衝進了瑪麗的家,準備強行將孩子抱走。
但情緒激動的瑪麗,此時哭得歇斯底里,並且揚言要自殺,以此來脅迫威廉夫婦歸還孩子。威廉夫婦擔心鬧出人命,只好將孩子歸還回去。
萬分無奈的威廉夫婦想到了他們還簽有合同,於是就將瑪麗告上了法庭。
那美國法院會怎麼判呢?非常有趣,一審和二審法院基於完全不同的邏輯,給出了完全相反的判決。
一審的思路非常簡單,由於新澤西當時沒有代孕的相關立法,所以法院參照商業合同的慣例,認定雙方達成的商業契約是有效的,瑪麗拒絕交出嬰兒是違反契約的行為,因此必須立刻終止其親權,將孩子判給威廉夫婦撫養。
這個判決一出,輿論、尤其是女權主義輿論大譁,代孕是生意?孩子是商品?受孕者的子宮是製造商品的機器?這都什麼鬼邏輯?告他去!
於是瑪麗在美國女權組織的支持下繼續上告。
而在二審中,法官的判斷出人意料的翻了個:
1988年,新澤西州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裁定因違背公共政策,代孕合同無效,恢復瑪麗的親權,取消威廉的妻子伊麗莎白對孩子的親權。
細看新澤西州高等法院的這個判決,你會讚歎它在法學上的高妙,法官們沒有再去糾結代孕契約是否合法這個模糊不清的問題,也排除了階層鬥爭、女權主義這些立場的干擾。而是冷靜的進行了一場思想實驗:
假設在一起其他案件當中,不管出於什麼理由,如果法庭要判決一位母親永久的放棄她的孩子,這種行為本身,是否符合西塞羅所謂的「自然法」呢?
在這個自問之後,法庭得出結論,要求一個十月懷胎的母親去放棄母子親情,是違背自然法的,是不正義的。這樣的判決涉嫌踐踏被告人和孩子的基本人權,而任何商業合同不能凌駕於人權之上。
因此法庭最終判定合同無效,商業代孕從此在新澤西州違法。
時至今日,新澤西依然是美國四個完全禁止商業代孕的州之一。
而耐人尋味的是,新澤西高等法院在判決書中還寫下了這樣一段判詞:「利益的動機支配、滲入並最終控制了這場交易。而本法庭認為,在一個文明的社會中,有一些東西是金錢不能購買的,否則它將動搖我們社會的根基。」
那麼,新澤西州法院說的這個「文明社會不應允許用金錢購買」的東西是什麼呢?
是做母親的資格。
2    人類母親為什麼那麼苦
我觀察到,很多對代孕持支持態度的人都是跟我一樣都是直男。這些朋友在論述此事時,往往從純經濟學的角度,把代孕解釋成一種受到爭議的普通新興職業。
但事實上,代孕這個行業恰恰並不單純是一種普通職業,因為它與一種人類歷史上給最悠久、最不可以替代的職業,構成了不正當競爭關係。
那個職業名叫母親。
世上只有媽媽好,這歌誰都會唱,但母親這個「職業」對整個人類文明的影響力往往是被父權社會的歷史記敘者們所有意忽略。
人類母親的概念,不同於自然界任何一種已知生物。如果你仔細觀察一下,會發現從生物學的角度上講,人類母親為養育、照料自己的子女所付出的成本,遠遠超過了任何一種已知生物。
本來,由於胎生和哺乳,哺乳類動物的母親在養育子女身上的花費,已經大大高於其他生物。而人類母親在這一點上又做到了極致:一般哺乳類動物母親照料子女的養育期,都不會超過其種類平均的十分之一。但人類卻有一個占據其整體生命近五分之一的未成年時代。
更不消說,人類母親在懷胎和分娩時所需要經受的痛苦,也是所有動物中最劇烈的。
你可曾經思考過,這一切是為什麼呢?
聖經當中說,人類母親遭遇這種特別的苦難,是上帝為夏娃偷吃智慧果而施加的懲罰。這一點倒是跟進化論對此的解釋有暗合之處:人類母親的生育、養育之苦,是人類為獲得智慧而付出的必須的代價。
在距今250萬年前,隨著非洲生態的劇變,因競爭失敗而被趕出越來越少的叢林的一群loser猴子,被迫開始了他們的進化之路。
可能是因為原本就是loser,這條進化之路走得也缺乏章法,他們同時開始了兩項彼此矛盾的進化歷程——一方面,它們增加腦容量,讓自己越來越聰明,另一方,他們開始嘗試直立行走,以便解放雙手。
如果學過一點生理學,你會發現在這兩個進化方向剛好是互相矛盾的:對於胎生哺乳類來說,增加腦容量,就意味著胎兒的頭部會越變越大,母體勢必將臀部撐得足夠大,以完成成功分娩的目的。
腦容量與骨盆寬度的矛盾,是人類進化上的死結。
可另一方面,直立行走又要求人類的臀部的寬度必須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不然我們只能像螃蟹一樣走路。跑不快跳不高。
在這種兩難之中,人類的進化很快(大約也有個幾十上百萬年吧……)就進入了死胡同。2008年,美國科學家在埃塞俄比亞找到並近乎完全地復原了一個直立人(距今180萬-20萬年的古人類)成年女性的骨盆,發現這個骨盆與現代人的骨盆差不多一樣大。也就是說,從那時起,人類女性的臀部就不再繼續增大了。但問題是,直立人的那點智商還不夠創造文明,想真正成為人類,寶寶必須更聰明才行。
那怎麼辦呢?
直立人中我們祖先的那一支,開始了更瘋狂的「作死」之旅。
首先,本著沒有條件硬要上的精神,我們祖先胎兒的腦容量在母親臀部寬度不增加的情況下,硬是比早期直立人嬰兒增加了30%。這導致人類母親在產下孩子時需要忍受極大的痛苦和高昂的風險。
在醫學革命開始前,人類是所有哺乳類中生孩子最難、母嬰死亡率最高的物種,當老鼠一窩一窩下崽,馬牛羊等動物生產後第一時間就可以繼續遷徙時,我們的母親每生下一個孩子卻都要過一次鬼門關。
所以我們今天站在生物鏈的頂端、擁有智慧、創造文明絕非易事,我們最應該感謝的,是女性、是母親們的勇敢和堅強。
然而,即便如此,似乎還是不足以人類的腦容量達到所需的高度。於是人類進行了另一項前者影響更深遠的進化——早產。
為了滿足孩子腦容量擴大和母親骨盆不能增加的兩難,人類女性只能在孩子尚未發育完全時就把他生下來。早產導致的結果,是人類的發育期期被拖的超長,人類的幼年期和青年期是黑猩猩、長臂猿和獼猴的兩倍。與那些生下來就能走路,斷奶後就能自理,兩三年內性成熟的動物們不同。人類兒童遲遲不能自立,必須在庇護下成長。
所以嚴格的說,人類的妊娠期其實不是十個月,而是十年。
人類的這場瘋狂進化史中,我們為提高智商付出的代價幾乎都由女性來埋單了。
當我們男性吃香喝辣、坐享高智商時,女性卻要為此承受生理的痛苦,撫育兒童的壓力。
但這個世界上哪有這麼不公平的事情呢?於是為了補償這些一切生物中最偉大的母親,「父親」這個概念被憑空塑造了出來,去與之相配。
人類男性不能像他的動物同道那樣打完炮就走,而需要買車買房,把老婆娶回家,照顧她,讓她安心生孩子、養孩子——於是婚姻制度就應運而生了。
是人類母親的超常付出,讓我們有必要建立婚姻,又因為婚姻的存在,我們才有了文明。
所以歸根結底說,是母親這個職業,創造了人類的文明。
與父親只是一種歷史性概念不同,母親是人類社會最根基的「元職業」。動搖她,整個人類文明都將地動山搖。
3    別了,母親?
站在這個角度上,請你重新觀察代孕,這個行業的本質是什麼呢?
它是在試圖對母親這個職業完成一次解構和再分工。
是的,從經濟學上講,代孕的產生也許是符合一部人需求的:因為母親這個職業的付出過於艱辛、巨大了。所以自然產生了分擔風險的需求,在技術條件達到的情況下,有人願意花錢,將生育,這個母親職責中最為繁重、也最為高風險的工作剝離出來,由他人來代勞。
這個思路看似很符合經濟發展中,平攤風險和將一切勞動市場化的趨勢,但它卻忽略了一個矛盾:一個母親如果不付出生育這個巨大的「沉沒成本」,她還願意像過去的母親那樣,心甘情願的支付「養育」這個更巨大的成本嗎?
皮之無存,毛將焉附?
「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自己知道心疼。」這是很多中國母親的老話。而在1985年的「瑪麗代孕案」當中,我們見識到了人類母親與孩子關係的確立,並不是通過提供那一個卵子,而是通過十月懷胎。
我們人類不是翻車魚,母親是生我們養我們那個人,而不是卵子提供者。
鄭爽之所以在此次事件中說出「打都打不掉,我TM煩死了」這類引發網民公憤的「非人發言」。正是因為她雖然是孩子的「法理母親」,但她事實上根本不是母親。
試想一下,如果懷孕的是她自己,她經歷過了七個月與胎兒的母子連心,還會有這樣的發言嗎?
我不相信任何母親在那種情況下,還能輕易做出「棄養」的決定。
是的,孕育的過程雖然艱難、痛苦,但它是所有想成為母親的人的必修課。
如果通過技術手段將其外包出去,我很懷疑那個接受嬰兒的「法理母親」是否還能當一個好媽媽。——可能不僅是所有人都會像鄭爽做的那麼渣,但這種概率無疑是被大幅提升。
代孕普及化最好的情況,也不過是母親退化為一個類似父親的角色,與孩子建立一種純後天的、基於血脈認同的親情關係。
問題是,這樣真的好嗎?你到大街上去掃聽掃聽,誰願意拿自己的親媽去再換個爹?
是的,所有人心裡都知道,基於先天、骨肉相連的母愛,是人天生的最寶貴的財富,是不可以拿任何其他東西去置換的,父愛尚且不行,金錢就更別想了。
所以,代孕的合法化,將意味著母親這個古老職業被肢解、走向消亡。
這是自有人類以來從沒有經歷過的巨變,你確定我們的文明做好準備了嗎?
著名專欄作家徐志戎先生(筆名肉唐僧),曾經寫過一本小冊子,名叫《被劫持的私生活》,這本書系統的討論了人類的性、婚姻與愛情。
而該書的最後一章我印象特別深刻,該章名叫「別了,父親」。在這一章中,徐先生指出,現代社會福利制度不斷完善的過程,本質上是在由社會代替個體承擔父親這項職責。
那些福利制度越好的國家,父親這個概念消失的就越快,在北歐、法德等國家,你幾乎已經找不到模板式的父親形象了。
而父親的消失,給這些社會帶來了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
而現在,在代孕行業的勃興當中,我們依稀能看到母親這個職業也在被肢解。
可以斷言,那些放任代孕產業肆意發展的國家,最終將同樣為「母親的消失」而埋單。其付出的代價,將比我們看到的那些「父親消失」的國度還要嚴重千萬倍。
所以,那些鼓吹代孕合法化的朋友,再問一句,你真的確定我們的澀會,已經為此做好準備了嗎?
很多朋友批評我:你鼓吹政府對代孕市場進行嚴管,這有違你自己所秉持的保守主義立場啊。
我覺得恰恰相反,反對代孕恰恰是一個保守主義者在這個問題上最應該保持的立場,因為一個合格的保守主義者是對一切貿然的社會變動持審慎態度的。
我們要警惕人類拿著技術的鑰匙,去胡亂打開那些未知的盲盒。
不然你就會發現,這些潘多拉魔盒中放出的,將是比此次「鄭爽事件」恐怖萬倍的魔鬼。
為了人類文明還能存續,為了偉大的母親不會消失,我堅決反對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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