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吞紅太陽」罪

中共自其成立以來,尤其在建政之後,以莫須有的罪名戕害了數不清的中國人,讓受害者和其家人飽受折磨,其殘暴、無恥、荒誕實在是難以寫盡,且迄今未休。尤其在十年文革,羅織荒唐、荒誕罪名的戲碼達到了極致。大陸出版的《極左笑淚錄》中記錄了若幹這樣的例子,其中有一個叫「口吞紅太陽」罪。

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就通過整風運動消滅了異己,確立了自己的權威。伴隨著毛權威的樹立,在延安喊毛「萬歲」,將各種封號如「偉大的革命舵手」、「不但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革命家和政治家,而且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理論家和科學家」貼在毛頭上,唱新改編的《東方紅》等,變成一種雖無明文規定但卻必須遵守和履行的儀式,最後甚至達到了宗教狂熱的程度。

毛太陽」開始冉冉升起。到了文革,全國上下對毛的肉麻吹捧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毛太陽」是「人民大救星」唱遍全國每個角落。連中共的禦用文人郭沫若也曾寫過這樣令人哂笑的大白話詩:「天安門上紅旗揚,毛主席畫像掛牆上,億萬人民齊聲唱,毛主席萬歲萬萬歲,萬歲萬歲壽無疆,毛主席呀毛主席,你真賽過我親爺爺。」

在這樣全民上下狂熱的氛圍下,任何對毛的「大不敬」行為都要受到嚴厲的批判。

且說文革初期,成都某小學有一位因個人問題被「揪出」的女教師,一日跟隨同事下鄉勞動,收割小麥。臨行前,鞋子出了問題,鞋底釘頭冒出,很紮腳。因為趕時間,女教師就隨手拿起一張報紙,折曡幾層後墊在鞋底。午休時,女教師坐在田邊休息,突然想起誤用黨報做了墊腳,已犯「踐踏之罪」。惶恐不安中,她悄悄走到一個僻靜的地方,脫鞋查看。

這一看,可說是如晴天霹靂:報紙頭版上竟然有毛的大頭像。這還了得!女教師幾乎被嚇暈,趕緊將毛像撕下來,藏入褲兜中。等她一抬頭,發現有兩三個監管人員正在向自己跑過來。情急之下,女教師迅速將毛像搓成紙團,放入口中,想要吞下去。

監管人員似乎明白發生了甚麼異常情況,馬上上前扼住女教師的脖子,強迫其吐了出來。紙團吐出後,赫然發現了毛像。於是馬上在田間召開批鬥大會,女教師被定性為「口吞紅太陽犯」,隨即被押送到公安部門治罪、判刑。女教師為這個荒誕的罪名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最後的結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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