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紅軍的綁票和借條」

網上刊登的李元龍撰寫的《紅軍的綁票和借條》一文透露,作者曾因文字被關進監獄時讀到了《長徵前所未聞的故事》,內中提到在193411月,賀龍、肖克的紅軍在貴州的黃平縣城抓到了兩個英國傳教士魯道夫•博薩哈特和海曼,以及他們的妻子或孩子。兩個傳教士被紅軍綁起來,「像牽狗一樣」被紅軍牽著走,共有560天之多,而紅軍只為從他們身上勒索錢財進行長徵。

博薩哈特後來在回憶錄記述道,紅軍向傳教團索要的贖金是七十萬美元。結果,海曼付了一萬塊銀元,博薩哈特則一文未付。但是,與他們一同被關押的那些被俘的中國人身上,紅軍的確榨出了不少金錢。

正是因為紅軍這樣的惡行,紅軍每到一地時,地主、富戶一般都聞風而逃了,但常常留下一個上了年紀的親戚或信得過的僕人在家照看財產。紅軍就把這些人逮起來,直到地主交了一筆適當的罰金才放人。如果不交罰金,人質有時就會被處死。如果人質年紀太大,或病弱得跟不上長徵隊伍,他們也會被殺掉。

在博薩哈特寫的《神靈之手》中還提到,這些紅軍還曾綁架了一個德國傳教士凱爾納,他最終因為教會沒有採取任何行動而喪命。

不僅如此,《九評共產黨》中也講到,李先念的紅軍在鄂西一帶綁票縣城裡的首富人家,不是綁一個,而是家族中每富裕家庭綁一個,叫「綁活票」。「綁活票」不「撕票」,即不殺人質,留下活口,目的是要家裡人一壇一壇不斷地送大銀元去供養紅軍。直到喂飽了紅軍,或是家破人亡,無油水可榨,才把奄奄一息的人質放回。有人因此被驚嚇折磨致死。

在李元龍的文章中,還提到原中共將領吳法憲在回憶錄中的記載:有人說,那個時候吃了藏民百姓的東西,有的留了錢,有的留了借條。不過據我所知,絕大多數情況都不是這樣的,因為即使想留錢,我們那時候也沒多少錢。有的人倒是留了條子,說是以後還,可誰都明白,這是「老虎借豬,一借不還」。以後,那是甚麼時候啊!後來有的幹脆連條子也不留了。哪裡還還,不可能還了。所有的部隊都一樣,見到了就吃,找到了就拿,把藏民家裡的東西吃光,既不給錢,也不留條。

吳法憲的記述應該是真實的,實實在在地打了中共厚顏無恥的嘴臉。

如此「借款」的光榮傳統到了國共內戰時期,被叫做了「就地籌措」。中共另一個將領陳再道回憶道:1947年劉鄧躍進大別山,無法依靠後方長途運送冬裝,「從商城南下時就開始籌措布匹,見到布店和有布的富家就借布,留下字據把布拿走,說明以後憑借條如數付款。糧食也開借條,有的用打土豪的方法開倉取糧。部隊抽出不少幹部去借布、借糧。」

更為滑稽的是,2005427日的《金華日報》的一篇報道說:湖南汝城胡運海在維修其祖父胡四德遺留下來的三間老土坯房時,發現了一張70年前紅軍寫的借條,內容是「向胡四德借稻穀103擔,生豬3頭,約503市斤,雞12只」。最終,當地民政局向胡運海歸還1.5萬元。問題是當年的借條只值1.5萬元?中共真是不要臉。

難怪有人對此譏諷到:黨軍所謂的秋毫無犯,就是白吃白喝以後給老百姓留下黨軍自己印的錢票子——借條,實是變相地搶。不僅收借條的人不知甚麼時候可以兌現,連寫條子的都不知道。……大別山就有商人在八十年代以當年解放軍開的借條作為革命文物獻給政府,而被政府「按現價」付賬「獎勵」。

相反被中共宣傳工具反面宣傳的國民黨的國軍,老百姓的評價比較好。老人說國軍進邨時,都是列隊行進,從不讓軍人脫隊單獨行動,而且不準騷擾無辜百姓。即使國軍宿營也要到離邨子較遠的野外宿營。

無疑,不管中共怎麼宣傳,真實的历史是中共與土匪並無兩樣,世人若是相信了,只能被中共害得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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