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圍繞墮胎合法化的「墮胎之戰」,正在不斷升溫。自2016年大選和川普當選總統後,美國「捍衛生命」反墮胎陣營聲勢大振,「捍衛生育權」挺墮胎陣營聲勢也相應升級。
2019年2月22日,川普政府發布新規定,限制聯邦資助提供墮胎轉介服務的團體(如: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Planned Parenthood)。該規則由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在去年首次提出,如果機構組織及團體獲得聯邦資助,則不可提供墮胎服務;同時,新規也禁止聯邦向提供轉介墮胎服務的機構、組織及團體撥款。
與此同時,伊利諾伊州宣布了《生殖健康法案》(Reproductive Health Act),該法案取消了對未出生嬰兒的多項保護措施,包括對墮胎地點的限制、允許非醫生墮胎、自行墮胎等等。該法案還將迫使醫療保險提供者為墮胎提供保險,教堂或其它宗教組織也不例外。此法案一旦實施,會將使墮胎在懷孕的全部九個月期間合法化。伊利諾伊州州長普利茨克(J.B. Pritzker)承諾,要讓該州成為全美「墮胎最友好的州」。
2月25日,美國聯邦參議院以53-44否決了《墮胎倖存者保護法案》(Born-Alive Abortion Survivors Protection Act)。該法案的主要推手是內布拉斯加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本·薩希。法案要求實施墮胎的醫護人員對墮胎失敗後還活著的嬰兒採取挽救生命的措施,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最嚴重的可以判5年監禁,甚至是一級謀殺。
川普在參院投票後發推文說:「參議院民主黨剛剛投票反對阻止殺害新生嬰兒的法案,民主黨的墮胎立場現在這麼極端,他們根本不在乎殺死新生兒。今天的投票是美國國會史上最駭人聽聞的一場表決之一。如果有一件事是我們所有人都該認同的,那就是保護無辜嬰兒的生命。」
美國總統川普上台執政兩年多來,在政治、經濟、軍事和外交等多方面取得成效,讓美國走在了「再次偉大」的道路上。特別是在價值觀方面,川普致力於捍衛宗教和信仰自由,保護生命。
2018年5月22日,川普演講中說:「每一個生命都是神聖的,每一個孩子都是來自上帝的珍貴禮物。」這句話,向世界傳達出了清晰明確的理念和信息:美國正在向傳統價值觀回歸。
如今,美國社會以至歐洲和全世界,已經分化為涇渭分明的兩大陣營。在美國兩黨之爭表面的背後,其實是兩種不同價值觀的對陣:傳統和現代,這兩個完全對立的價值觀之間的激烈對抗。
美國墮胎合法化簡史
19世紀的美國政府持「反墮胎」立場;1803年,英國通過了《艾倫伯勒法》,開始對墮胎實施更多限制,受此影響,各州亦紛紛效仿,到了1849年,有20個州將胎動前(即懷孕18週)的墮胎定為輕罪,將胎動後的墮胎,定為二級謀殺。
自1859年起,除為挽救母親生命,美國醫藥協會譴責所有墮胎行為,並敦促各州立法限制墮胎。1859年,美國醫學會年會通過決議,敦促各州立法限制墮胎。到了1910年,除了肯塔基州以外,美國所有的州都對墮胎進行了限制。同時,即使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下,墮胎權也是掌握在醫院的審查委員會中,由醫生而不是當事者說了算。
1921年,生育控制聯盟(Birth Control League)在紐約成立,開始大力鼓吹避孕和墮胎。
1930年代,執業醫生每年進行80萬宗墮胎,非法墮胎也大增。此後,墮胎合法化迅速蔓延。
1959年,立法機構提案「刑法雛型」,擬通過因強暴或亂倫而致的懷孕,或為了母親身心健康,可在合法醫院執行墮胎手術的法令。
1965年,康州高等法院決定讓人工避孕合法化,並定義為「個人權利」。
1967,科羅拉多州首先通過因強暴、亂倫或為拯救母親生命可施行墮胎手術;加州、俄勒崗州開始跟隨。
1970,夏威夷成為第一個允許孕婦在任何情況下合法墮胎的州;另有14州通過立法,同意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以墮胎。
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決,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對於婦女墮胎權以及隱私權的重要案例。對於婦女墮胎的問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承認婦女的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判決後各州均制定不同的法律,唯限制不一。
最高法院羅伊訴韋德案判決,將「健康」的定義擴大到所有因素:包括生理、情緒、心理、家庭及婦女的年齡,這等於允許孕婦可因任何理由、在任何情況下合法墮胎。
在羅訴韋德案判決出來之後,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大多數州的反墮胎法,確立了「三階段標準」,來指導各州法律在婦女妊娠的不同階段是否應當允許墮胎。
美國最高法院確立的「三階段標準」肯定了妊娠第一期(First trimester,妊娠頭3個月)婦女作決定的自主權;在妊娠第二期(Second trimester,妊娠中3個月),為了婦女的健康,各州可以限制墮胎,但不能禁止墮胎;在妊娠第三期(Third trimester,妊娠後3個月),除非母體有生命危險,為了保護胎兒,各州可以立法限制或禁止墮胎。
1976年,最高法院取消「未成年人需經父母同意、已婚婦女需由配偶同意才能墮胎」的限制。
1993年,美國總統克林頓發布行政命令,促使胎兒組織的蒐集和研究合法化、RU486的研究、民眾可以在政府補助的診所內接受墮胎指導與諮詢,美國軍醫院也開始提供墮胎手術。
1994年,克林頓總統以「the Freedom of Access to Clinics Entrance Act」(FACE),禁止反墮胎者與團體在施行墮胎的診所外進行抗議活動,雖然這原是美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2000年,最高法院宣布「內布拉斯加州禁止局部墮胎的法令」違憲。
2003年10月21日,國會以64票對34票,通過了禁止後期墮胎的法案,規定禁止在妊娠中期三個月和末期三個月實施墮胎,布什總統立即簽署法案。
2009年,總統奧巴馬簽署一項命令,允許政府資助推動墮胎的國外機構,推翻了前任總統的禁令。
2017年,川普總統任期第一年,全美19個州通過了63條針對墮胎的限制性法規,川普任期的頭半年,全美各州共推出了431條限制墮胎的規定;2018年第一季度,37個州通過了308條限制墮胎規定。與此針鋒相對的是,44個州通過了700條保護或擴大生育自主權的法規。
羅訴韋德案主角大反轉
2017年2月18日,諾瑪‧麥考維(Norma McCorvey)在美國德州去世,終年69歲,她是1973年促成美國墮胎合法化的標誌案件——羅訴韋德案的主角。
據《紐約時報》1994年的報導,諾瑪來自一個破碎家庭,聲稱曾經被一個親戚多次強姦,早年輟學。她16歲結婚,但很快便離婚,曾懷孕三次。她的三個孩子有三個不同的生父。長女由母親代養,其他則由他人領養。她一度沉迷酒精和毒品,也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1969年,諾瑪懷有第三胎時,她加入了一個爭取墮胎權的組織。
諾瑪以化名珍妮‧羅(Jane Roe)委託律師,指控德州的刑事墮胎法違憲,她聲稱自己遭強姦以爭取墮胎,但案件被否決,她被迫生下第三胎。案件再度審理,至1973年,她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並獲得勝訴。但《紐約時報》稱,當年這宗案件,諾瑪甚少和律師聯絡,亦沒有到法庭或出庭作供,案件在最高法院獲勝,其實和她本人並沒有很大關係。
直至80年代,諾瑪才對外承認她是案件的原告人,她透露當年自己並沒有被強姦,僅是希望加快案件審理,讓她可以墮胎。她後來成為雙性戀者,並與同性伴侶同居。她公開身分後,積極參與爭取墮胎權的運動,出席遊行﹑在婦女診所工作﹑向群眾發表演說﹑寫自傳﹑拍攝紀錄片。她成為爭取墮胎權的風雲人物,備受關注。
但是,1995年8月8日,諾瑪接受洗禮,成為一名基督徒,從此開始了反對墮胎的歷程。此後,她還成立了一個「不再是『羅』」(「roe no more」)的機構,促進反墮胎宣傳。1998年,她出版了一本自傳,描述她如何從一個墮胎標誌人物變成一個堅定的反墮胎積極分子的心靈巨變,書名叫做——《被愛征服》。
2016年美國初選期間,共和黨候選人Ron Paul公開發言說:「『羅訴韋德』案是完全錯誤的,它根本不是一個『憲法』問題。憲法,包括憲法修正案,沒有一個字,有支持墮胎的意思。那些無辜的、未出生胎兒的權利,是美國自由理想價值的核心。」
當事人諾瑪對此回應:我支持他競選總統,因為我們有共同的目標,那就是——有一天能徹底顛覆「羅訴韋德」案。
她曾經在反墮胎電視廣告上說:「自1973年開始,墮胎殺害了五千萬名無辜的嬰兒,給那些父母及家庭留下烙印。」
奧巴馬在任總統其間,諾瑪曾出席國會聽證會,狠批奧巴馬贊成墮胎權的立場,說奧巴馬「殺死嬰兒」,並曾經兩度在參與抗議活動時被捕。
諾瑪說:「我曾經是Roe v. Wade 案子裡的珍妮‧羅(Jane Roe),但那個珍妮早已死了。我想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整個墮胎合法運動都是建立在謊言上的,而我決心要以一生的精力去廢除這條以我的名義來推行的法令。」
墮胎:女性權利 還是謀殺?
墮胎究竟是女性的基本人權,還是赤裸裸的謀殺?這是支持和反對墮胎雙方展開爭論、截然對立的不同觀點之兩極。
現在普遍存在的現實是,墮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是完全合法的,例如因亂倫、強姦而懷孕,胎兒本身有異常,社會經濟因素,或是危及母體健康。反對墮胎者大多認為胚胎或胎兒為具有生存權的人類,墮胎等同於謀殺。而支持墮胎權的人則強調女性有決定自己人身健康的權利,以及強調普遍的人權。
合法墮胎的支持者和反對者之間根本分歧在於三個方面:對胎兒地位的分歧、對胎兒享受權利的分歧以及女性權利的分歧。
支持合法墮胎的一個常見理由是,如果墮胎被認定為非法,墮胎也不會停止,它會仍被實施,而且會更危險。顯然,這個理由存在邏輯漏洞:對一件行為是否應該被制止的判斷,拋開了對錯是非善惡標準,只看結果。這就好像說,如果盜竊被定為非法,盜竊行為也沒有停止,這並不能證明盜竊本身的合法。
支持合法墮胎的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則是認為胎兒(主要指在妊娠初期)不是一個人,因此,女性墮胎不是在傷害另一個人,相反,卻剝奪了女人控制自己身體的權利。合法墮胎支持者最重要的理由,是基於女性想要掌控她們身體的基本權利。
從受孕的卵子到完全發育的胎兒過程中,人格地位何時產生?中世紀的天主教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聲稱,男性胎兒在40天後會被賦予靈魂,女性胎兒90天。大多數反墮胎者堅持認為:懷孕一發生,人就存在。相反,支持合法墮胎者認為相反。
這種分歧的根源和本質,其實是對生命根本來源的不同認知。究其根源,是無神論和有神論的分歧。
其實,大多數反對墮胎的人,認為在強姦案中,女性有權墮胎,甚至更高比例的反墮胎者認為,如果為了拯救母親的生命,墮胎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人類歷史上任何正教都珍視生命,美國以基督教立國,獨立宣言和憲法的基礎內容大都是來自基督教《聖經》的概念。因此,基督教等宗教認為,人的生命來自上帝,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奪走,墮胎等同於殺人。
造成美國墮胎成風的主要原因
上個世紀,在美國和西方世界出現明顯的道德墮落趨勢,其中一個重要事件是進化論和無神論進入美國中學教科書。1959年是達爾文發表進化論的一百周年。一些提倡進化論的科學家重新質疑學校不教導進化論,結果從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中學教科書將進化論代替了創世論。鼓吹進化論者更是透過法庭訴訟,企圖推翻只准在學校教導創世論的法例。
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美國最高法院禁止了在學校內進行祈禱和讀《聖經》,同時社會進入性解放時代;七十年代,通過全國墮胎合法化,造成至今有近6千萬名嬰兒在母腹中被殺;八十年代,同性戀和同性婚姻合法化運動出現,經過短短三十多年,現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化,又出現了性別混淆、男女同廁的運動。
在這些運動的背後,無神論與進化論是主導因素。由此,美國的傳統和道德標準迅速下滑。美國的憲法源於自然法,自然法源於神對人的規訓。除了特殊情況之外,墮胎其實就是殺害生命。美國墮胎成風,是人們背離了傳統和神的教誨之後造成的亂象。
九評編輯部新書《魔鬼在統治著我們的世界》一書指出:
推動「墮胎權」是邪靈毀人的另一個手段。最初考慮墮胎合法化只是基於不得已的特殊情況,如強暴、亂倫;或因母體的身體健康狀況不佳,如有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等。
「性解放運動」的鼓吹者認為性不必限定在夫婦間,但夫婦以外的性關係最大障礙是懷孕,因為避孕難免會失敗,所以推動墮胎合法化作為避孕失敗的補救辦法。1994年聯合國開羅人口會議中,乾脆公然將人類擁有「生育權」作延伸解釋,其中之一是人擁有「滿足和安全的性生活」的權利,因而有墮胎權。
此外,女權主義提出女性「身體自主權」,主張女性有權自己決定是否要生下或殺死胎兒。這樣,墮胎從最初的「不得已」,發展到可以「隨心所欲」結束胎兒的生命。魔鬼放縱人的慾望的同時,利用女權和性解放鼓勵殺死胎兒,不但讓人犯下大罪,而且讓人更踐踏傳統的生命神聖性觀念。
「合法墮胎」的時代將再次被終結
雖然在過去10年裡,美國各地的墮胎診所數量銳減:路易斯安那州從1980年代的11家減到現在僅剩3家,全國有7個州如今只有一家墮胎診所。
但是,2019年1月,紐約州鬆綁了懷孕婦女晚期墮胎(late-term abortions)的限制,允許懷孕24週後進行墮胎手術。這顯示出,圍繞美國墮胎合法化的問題,支持和反對雙方的「戰鬥」激烈。
一個調查美國人對墮胎的態度超過十年的民調機構表示,新數據顯示美國大眾對墮胎的支持與否出現很大轉變。這項調查是民調機構Marist poll在2月12日至2月17日期間,通過電話對1,008名美國成年人做的調查。
調查發現,有47%的美國受訪者反對墮胎;前一個月,一項類似的調查顯示,有更多的美國人轉變原先支持合法流產的看法,支持合法流產的比率從55%下降17個百分點到38%。Marist數據管理和技術總監芭芭拉·卡瓦洛(Barbara Carvalho)表示,這是自2009年以來第一次有許多,或更多的美國人從支持合法流產轉為反對墮胎。她說,這一轉變主要來自45歲以下的民眾和民主黨人。
2018年2月27日,美國副總統彭斯獲邀參加第75屆全美宗教廣播會議時表示,川普是美國歷史上最反對墮胎的總統,彭斯清楚表明:「合法墮胎」的時代將再次被終結。
彭斯表示,他首先是基督徒,然後是保守派,最後才是共和黨人。自川普總統上任以來,美國政府已採取各項限制美國和世界各國合法墮胎的措施,包括允許各州暫停對生育計劃中心的補助,和恢復「墨西哥城政策」。
「墨西哥城政策」是里根總統於1984年頒布的行政令,要求非政府組織(NGO)在接受任何聯邦補助時,必須同意「不會在他國執行或積極配合促進墮胎的家庭計劃」。這一政策也被稱為「全球墮胎禁令」。前總統克林頓在1993年取消了這項行政令,小布什總統執政時將其恢復,奧巴馬總統2009年上任後又再次取消。
彭斯強調,總統川普「從上任第一天起,就遵行承諾」——在每個生命面前,墮胎不再是選擇。「我真的相信,如果我們每個人都盡一己之力,我們可以再一次,在這個時代,將生命的神聖意義再次放回美國法律的中心。」
彭斯說,將在「我們的時代」結束墮胎的合法性。「這將是一個回歸美國傳統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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