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九林
按:該部分內容原放置在文章《去時是工具人,歸來成思想犯》中 「 生死各安天命」與「 被迫中止學業」兩小節中間。這裡補發出來。
1872年8月11日,第一批留美幼童30人,自上海出發,正式前往美國。此後又連續派出三年,共計有留美幼童120名。年齡最小的10歲,最大的16歲,平均年齡12歲。其中廣東84人,江蘇20人,浙江9人,福建4人,安徽2人,山東1人。 [1]
早在幼童出發的半年前,容閎已開始籌劃安排他們在美國的衣食住行。 1872年2月17日,他寫信給時任耶魯大學校長諾亞·波特(Noah Porter),向他報告幼童留美計劃已正是開始實施,請求諾亞·波特將該計劃轉告耶魯大學的前校長西奧多·吳爾璽(Theodore Dwight Woolsey)、詹姆斯·哈德利教授(James Hadley)和托馬斯·塔徹教授(Thomas Anthony Thacher)等人,向他們諮詢何種教育方法最適合幼童。諾亞·波特接到來信後,又與康涅狄格州的教育委員長諾斯羅普(B.G.Northrop)取得了聯繫,尋求後者的幫助。
稍後,容閎先於幼童一個月出發,以便從容為其安排住宿問題。他抵達美國後,先去耶魯大學拜訪了詹姆斯·哈德利教授,因為他是一位語言學者,容閎想听取他對幼童英語學習方面的意見。哈德利教授將康州教育委員長諾斯羅普介紹給了容閎。諾斯羅普提議將第一批三十名幼童,每兩三人為一組寄居在美國家庭中,以便迅速學好英文,熟悉美國的風土人情,同時也能獲得家庭的關懷,不至於產生心理上的不適應。耶魯大學校長諾亞·波特也持相似的看法。容閎接受了這項極為關鍵的建議。諾斯羅普隨即著手招募願意接待幼童的家庭。康州河谷兩岸的醫生、教師與牧師家庭給出了熱烈的回應。在同年10月1日出具的報告書中,諾斯羅普說他已接到了122個家庭的主動報名,可以立即接納244名中國留學生。第一批幼童只有30人,這踴躍的熱情給了容閎很大的選擇空間。諾斯羅普又給幼童寄居的家庭與家庭辦的私人學校寫了一封信,指示他們必須先教導幼童流利地使用英文,再教他們地理與算數的基本知識,同時也要讓幼童繼續學習中文,注意培養他們堅忍、節儉、忠孝的中國人美德,還要引導幼童們養成經常洗澡的個人衛生習慣。諾斯羅普希望幼童們所在的美國寄宿家庭是嚴格而溫暖的。 [2]
在居住半年之後,英語聽讀寫合格的幼童會被送至正規中學繼續接受教育(不合格者則送返寄宿家庭),然後再升至大學。至1880年,已有50多名幼童進入美國的大學學習。其中22名入讀容閎的母校耶魯大學。幼童溫秉忠後來回憶說:
「 中國幼童們與食宿一同的美國家庭及中學、大學同學們建立深厚之友誼。……最重要的是,美國老師及監護人,那種’家長式的愛護'(Parental Treatment),使幼童們久久銘感不忘。」[3]
這種「 家長式的愛護」,是清廷專為留學所設機構「 出洋肄業局」對幼童們實施的「 地獄式管理」(引申自幼童們稱呼該機構為「 地獄之屋」) ,形成了一種非常截然的對比。這種對比引發的矛盾,最後就演變成了「 出洋肄業局」正監督陳蘭彬與副監督容閎之間的不和。容閎後來回憶說,陳蘭彬經常在一些小問題小細節上與留學生們過不去,比如學生在學期中間和假期裡有費用方面的需求,比如學生們隨寄宿家庭去參加教堂的禮拜,比如學生們改穿西裝等等,都會發生衝突。自己在中間做調停,幫學生的正當請求辯護兩句,就會被陳疑忌為偏袒學生。容閎的原話是:
「 每遇極正當之事,大可著為定律,以期永久遵行者,陳輒故為反對以阻撓之。例如學生在校中或假期中之正雜各費,又如學生寄居美人寓中隨美人而同為祈禱之事,或星期日至教堂瞻禮,以及平日之遊戲、運動、改裝等問題,凡此瑣瑣細事,隨時發生。每值解決此等問題時,陳與學生常生衝突,予恆居問為調停人。但遇學生為正當之請求.而陳故靳不允,則予每代學生略為辯護。以是陳疑予為偏袒學生。」[4]
這種衝突,可以說自清廷選擇以陳蘭彬為正、容閎為副來操作幼童留美一事,就已埋下了伏筆。陳蘭彬在曾國藩幕府辦過洋務(上海廣方言館總辦),但他是翰林出身,無人敢說他的「 中學」有問題。這個身份可以為幼童留美抵擋不小的輿論阻力。努力推動幼童留美的江蘇巡撫丁日昌,曾對容閎專門解釋過這一點:
「 君所主張,與中國舊學說顯然反對。時政府又甚守舊,以個人身當其衝,恐不足以抵抗反動力,或竟事敗而垂成。故欲利用陳蘭彬之翰林資格.得舊學派人共事,可以稍殺阻力也。」[5]
這種用心,也隱約見於曾國藩1871年4月20日給陳蘭彬的一封信函。陳當時為留美幼童設計了一套中文課程,除了白天在美國學校上課,自下午五點至晚上九點,包括週末在內,幼童們的這些時間都得拿來學習經史、會典、律例方面的內容。曾國藩對此是不滿意的,他回信給陳蘭彬說:
「 幼童赴洋學習須通漢文,閣下定課經史為主,旁及會典律例,求為有用之學,每日習夷技後酉戌之間即禮拜日另為督課漢文,自是善策。第以西法精奧,必須專心致志,始克有成。漢文之通否,重在挑選之際先行面試一二,以決去留,此後只宜專學洋學。耳不兩聽而聰,目不兩視而明,未可因兼課漢文而轉荒洋業也。」[6]
陳蘭彬制定這樣一份內容豐富、耗時極多的中文課程,與他所受到的輿論壓力有直接關係。曾紀澤是曾國藩的兒子。曾國藩致力於推動幼童留美,曾紀澤卻很擔憂幼童們的價值觀會被洋人帶壞,在曾國藩跟前勸說道:「 美國君臣上下不分等差。幼童未讀中國聖賢書,遽令遠赴異域,專事西學,上之不過為美邦增添士民,下之為各埠洋行增添通事、買辦之屬耳,於國家無大益也」[7]——那美國的製度君臣一律平等,與我大清的君君臣臣截然不同。幼童們沒讀過什麼中國的聖賢書,把他們送去美國留學,不過是為美國增添百姓,為洋行增添翻譯和買辦,對國家沒有什麼好處。
曾紀澤
陳蘭彬的好友薛福成,也告誡陳:「 童子志識未定,去中國禮儀之鄉,遠適海外饕利朋淫腥羶之地,歲月漸漬,將與俱化。歸而挾其所有,以誇耀中國,則弊博而用鮮」[8]——要他小心謹慎,這些幼童還沒有固定的價值觀,到了美國那種「 饕利朋淫腥羶之地」,很容易被洋人們同化;幼童們一旦被洋人同化,他們回來後對國家的害處就會大於好處。
曾紀澤與薛福成都是洋務派官員。薛福成還比容閎更早向曾國藩提議派遣學生出國留學。他們這樣的人,尚且對留美幼童如此這般憂心忡忡,其余清流人士和政治官僚的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陳蘭彬既被曾國藩指定為留美幼童的正監督,又很在意自己翰林的高貴身份,自然是絕不希望幼童們被洋人同化「 荒廢中學」,進而使自己落得一個被朝野士大夫集體唾罵的結局。
這也正是他試圖為幼童擬定一套大體量、大時長的中文經史課程的核心緣故。
曾國藩在回信裡說陳蘭彬的課程設計「 自是善策」,這顯然只是一種客套話。曾的觀點很明確。幼童去美國的主要任務是學習精妙深奧的「 西法」,不能將他們的精力耗費在「 漢文」上面。在挑選幼童時認真考察一下他們的漢文修養即可,留下漢文合格者,淘汰漢文過差者。總之,到了美國後,幼童們「 只宜專學洋學」,不能「 因兼課漢文而轉荒洋業」。需要注意的是,這並不意味著曾國藩在價值觀上已不重視「 漢學」的經史教育。這位理學名臣之所以這樣指示陳蘭彬,是因為他要「 兩害相權取其輕」,較之幼童們的「 漢學」修養出現缺失,清帝國在近代技術(尤其是近代軍事技術)上的全面落後,才是更要命、更亟需解決的問題。
類似的權衡,也見於李鴻章。 1871年5月份,李鴻章給曾國藩寫了一封信。李說,英國公使威妥瑪前來詢問幼童留美一事,他很贊成。但他又說,留學者須挑選年齡在二十歲上下「 通習中國文義者」,到了海外之後「 專習洋學,乃易會通,十年可成,若華洋書兼肄,恐致兩誤」,也是主張留洋就用全部精力去學洋學,不要一半時間念洋學一半時間念經史子集。李鴻章很認同威妥瑪的意見,詢問曾國藩是不是考慮改一改陳蘭彬、容閎二人擬定的「 派十五歲以上(幼童赴美),並延漢文教師同去」的留學辦法。 [9]
衡量得失之後,最後由曾國藩、李鴻章聯名呈請准許派幼童留美的奏摺裡,沒有變更幼童的年齡——因為需要考慮:(1)幼童15年後回國時,是否仍在可為國效力的壯年,(2)幼童出國時不能成婚,如此可保證學習期間沒有家室負擔;(3)幼童留學期間若年齡過大,可能發生與洋人婚配的問題。也沒有提及陳蘭彬制定的大體量、大時長的中文經史課程。只是簡略地提了一句「 又有翻譯教習,隨時課以中國文義,俾識立身大節」[10]。結合之前曾、李、陳等人的討論,「 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宗旨,可以說是至為明顯。
這種權衡的目的,也見於1872年2月17日容閎給時任耶魯大學校長諾亞·波特(Noah Porter)的書信。容閎在信中說:
「 中國政府要求我們完成的使命,是他們(幼童)將來要學習軍事、海軍、醫學、法律及土木工程,以便進入政府服務時,他們充分具有對化學、物理、地質及天文的知識。」 [11]
容閎很準確地轉達了「 中國政府」對幼童們的期望。這個「 中國政府」,包括慈禧和奕䜣,包括總理衙門,包括李鴻章和丁日昌,自然也包括曾國藩。
如此,也就相當於給陳蘭彬出了一道難題。他既不能推掉留美幼童正監督的差事,也不願因幼童「 荒廢中學」而成為朝野士大夫與朝中清流、政治官僚集中批判的對象。現實卻是幼童的平均年齡不過12歲,再如何在招生時嚴格審查,他們的「 漢學修養」也不會深厚到哪裡去。於是,他只能一面出台嚴苛的《留學局諭告》,試圖通過將學生們召來「 出洋肄業局」,直接把忠君愛國的思維灌輸他們,帶領他們誦讀《聖諭廣訓》,舉行遠程跪拜大清皇帝的莊嚴儀式……這些事直接導致幼童們稱呼該機構為「 地獄之屋」;另一方面則在學生隨寄宿家庭去參加教堂禮拜、改穿西裝乃至剪掉辮子這類事情上頻頻與幼童們為難。
較之陳蘭彬,容閎很少介入到幼童的教育內容中來,他更願意將培育幼童的重任交託給專業的高中和大學,更喜歡看到幼童們按照自己的興趣愛好在校園中發展成長,而不是由自己給他們指定方向。再加上到了美國之後不久,容閎即被清廷調去處理外交事務,也沒有太多時間直接指導幼童的學習。如此本不至於與陳蘭彬發生衝突。但他在陳蘭彬與幼童之間做調停,卻於無意中破壞了陳蘭彬旨在全身而退的努力。
陳蘭彬
容閎後來在自傳裡責備陳蘭彬,說他「 生平膽小如鼠,即極細微之事,亦不敢擔任何責任」[12],又說他「 平素對於留學事務所,感情極惡。即彼身所曾任之監督職務,亦久存厭惡之心」[13],都是非常耐人尋味的細節觀察——陳蘭彬見識過朝野輿論積毀銷骨的威力,連奕䜣、曾國藩這樣的人物都抵擋不住,他不想在幼童留美這件事情中大栽跟頭,他要的是全身而退,自然不會願意在任何可被朝野保守輿論指摘的細微之處擔責;幼童留學正監督這個職務,對他來說是個燙手山芋,他自然是「 久存厭惡之心」。容閎還說,陳蘭彬雖然很厭惡自己,但「 未至形諸詞色」[14],並不在言語表情中表現出來。這其實是更容易理解的事情——李鴻章說得明白,陳蘭彬帶幼童去美國,若沒有容閎的幫助,「 必致迷於所往,寸步難行」[15]。現實需要讓陳蘭彬壓抑住他對容閎的不滿。稍後陳得到機會交出「 出洋肄業局」的職務,成為清廷駐美國的外交官員,即鮮少過問(或可以說幾乎不過問)留美幼童時務,也正是這種「 全身而退」立場下的產物。容閎對清廷官場的輿論生態缺乏了解,觀察到了陳蘭彬這些意味深長的行為舉措,卻不能理解它們背後真實的利害關係,於是只好在自傳裡單純責備陳蘭彬的個人品行。
殊不知,問題不在陳蘭彬的人品有問題,而是清廷的體制有毛病。這也是為什麼「 出洋肄業局」的四任正監督,陳蘭彬、區諤良、容增祥與吳嘉善,都會與容閎發生矛盾,都曾指責過容閎一味偏重西學,指責他袒護幼童將他們引上了「 聖賢之道」的對立面——事實上,容閎在這方面有許多隱忍。比如多名幼童因偏離聖賢之道被「 出洋肄業局」終止學業遣返國內,容閎反對無效後選擇了接受;比如容閎的侄子因信仰了耶穌教而被剝奪了留學資格,容閎也是自己出錢託人將其留在美國繼續完成學業。
不是容閎和幼童們的運氣差到了極點,所以遇到的每一任正監督都人品不好;而是有病的體制驅使著這些正監督們必須如此這般去責備容閎——舉目四顧,戰戰兢兢之中,除了通過責備容閎來卸責,他們還能責備誰呢?
註釋
[1]李喜所:《近代留學生與中外文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5頁。
[2]容應萸:《從19世紀的中日美關係看留美幼童》,收錄於《紀念容閎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一百五十週年論文集》,2006年。另可參見畢樂思:《容閎:心系中華》。收錄於《光與鹽》第一卷,團結出版社2014年版,第8頁。
[3]溫秉忠:《一個留美幼童的回憶》,收錄於《中國留美幼童書信集》。
[4]容閎:《我在中國和美國的生活》,東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137-138頁。
[5]容閎:《我在中國和美國的生活》,東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122頁。
[6]《曾國藩全集·31》,岳麓書社2011年版,第438-439頁。
[7]曾紀澤:《使西日記》,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9頁。
[8]丁風麟、王欣之編:《薛福成選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6-47頁。
[9]《李鴻章全集30·信函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210頁。
[10]曾國藩、李鴻章:《奏選派幼童赴美肄業辦理章程折》。收錄於《洋務運動時期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901頁。
[11]石霓:《觀念與悲劇:晚清留美幼童命運剖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7頁。
[12]容閎:《我在中國和美國的生活》,東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140頁。
[13]容閎:《我在中國和美國的生活》,東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139頁。
[14]容閎:《我在中國和美國的生活》,東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138頁。
[15]《李鴻章全集30·信函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629頁。
來源 史料搬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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