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租房記

汴京租房記

文: 山音

大宋,汴京

有道是「 京城米貴,居之不易 」,幾百年前白居易曾面臨這樣的感嘆。如今我一介微末書生,為學業功名奔赴京城,親自經歷了,才知道「 不易 」二字的分量。

汴梁城裡車船絡繹不絕,人潮熙熙攘攘。天下之大,再找不出哪個城市比得上它的繁華。我看過它,經過它,曾在西園楊柳搖晃出的三月春風中微微沉醉,也為上元月色下的燈火樊樓心動不已。

但也只是看過罷了。

汴京城裡「 重城之中,雙闕之下,尺地寸土,與金同價 」。普通人想在這裡擁有一處屬於自己的房屋難如登天,即便租賃也波折重重。

我最初來到汴梁,是為了參加科舉考試。這是我第一次離家遠遊,一開始路上景物變換,令我頗覺新鮮,但經過幾回船換了車,車換了馬,旅途的疲憊漸漸堆積,加上心裡對親人的不舍、對前途的憂慮始終不曾散去,我才知道古人一聲「 行路難! 」,確實是發自肺腑。

幸好遇到了一位進京經商的同鄉,我與他結伴而行,彼此有個照應,接下來的路程頓覺輕鬆不少。

到了汴京城,城牆比別處高,城門比別處大。汴河上的帆船來往密集,像大風之後鋪滿地面的落葉,汴河兩岸的商舖一間挨著一間,店主叫賣的東西許多我都認不出名目。

直到晚上躺在旅館的床鋪上,我依舊想著白天的見聞,久久不能入睡,既羨慕京城的繁華,又擔憂即將到來的考試。我學問平庸,就算僥倖得中,怕也只能在地方當個小官,留京希望渺茫。

考試前一天同鄉來找我,預祝我金榜題名,順便讓我幫忙看看他租房憑據上寫的是否與房主所說一致,我欣然答允。他單槍匹馬在這裡做生意,沒有親友投靠,只得自己賃屋居住。我也並不大懂租房,只能幫忙認認字。

現在想來,同鄉的憑據像是「 租房 」這件事兒提前給我打了個招呼,而當時的我卻絲毫沒有意識到,它將頻繁介入我的生活。

科舉放榜後,我的名字不在其中,好在我知道自己學識淺薄孤陋寡聞,能端住心態。不像有些人名字不在榜上魂兒也就不住身上了。我選擇跟大部分落榜人的一樣,長期留在汴京,為下一次科舉考試做準備。來了汴京才曉得,要當官就得進士及第,要進士及第就得擅長策論,要擅長策論就得待在京城。

為什麼?

只因策論出題重在議論時政,提出對策,這就要求參加考試的士子時刻關注國家形勢。京城是獲取這些信息最容易的地方[1]。

我也跟大部分落榜人一樣,開始租房,為自己找一個穩定的住處。

剛開始租房我只求低價。盤纏快要用光,家裡的回信又不知什麼時候才到,我和考試時結識的朋友在汴京城里四處尋找合適的房子,始終不得其門而入。

每次我們灰頭土臉地聚在一起,除了交換各自的房源信息,談論最多的就是那些有開封府戶籍和地契的人。我們從彼此臉上看到了深深的羨慕,外人從我們身上看到了遮掩不住的窮酸相。

某天,同時落榜的一位有房契的朋友竟也向我們打聽租房信息。眾人紛紛取笑他身為房東,這是要打入敵人內部,知己知彼,百賺不殆。他解釋說,駙馬想擴充宅院,佔了他家的地,他如今只好租房住了。

眾人無不唏噓,看來有地契也不比我們好到哪裡去。

眾人再次唏噓,在絕對的強權面前,普通小民毫無還手之力。

在我艱難找房的時候,我的同鄉又來找我,託我幫忙寫封家書,把妻女從老家接來同住。他做生意的運氣比我在科場上的運氣好多了,賺了不少錢。得知我的困境,他爽快地把之前租住的房子讓給我,反正他已經租到了更大的。

我鬆了一口氣,總算不用為租房這件破事兒發愁了。幾個朋友也陸續安頓下來。搬入新屋後,大家買了些果脯蜜餞,聚在一處慶賀。閒聊中又說起那位被駙馬搶了房契的朋友,我才知道原來事情並不簡單。

駙馬派去索要地契的人相當恭敬,多少顧忌著讀書人的幾分傲氣。哪知這位朋友姿態更加恭敬,一見面就把地契乖乖獻了出來。倒讓駙馬派去的人愣了一愣。就這樣,這位仁兄搭上了駙馬的人脈。落榜算什麼,沒了房契算什麼,有了這條人脈,飛黃騰達指日可待[2]。

果然有地契就是不一樣,怎麼用都是賺。

李四茶食店賣的杏片怎麼這麼酸。

同鄉讓給我的房子在汴京東南角,此處地勢低下,各家污水都從這裡湧出城外。屋子是狹小的開間,房租一年四貫。環境並不算好,但勝在便宜,君子憂道不憂貧,只要有書看,有飯吃,能安心準備考試,我還有什麼不滿足呢?

更何況,這個房子是國家官方出租,由店宅務(朝廷專門經營官地與公屋租賃的部門)負責經營。冬至寒食等節會免去三日房租,冬天下雪同樣減免房租[3]。如果房子出現了問題,還有人負責維修。

哪知好景不長。

這年夏天的暴雨接連不斷,好像龍王在潑他的洗澡水。幾場暴雨伴隨著狂雷驚電,把我的屋子變作汪洋一片。

我用盡家中一切能舀水的東西排水,奈何湧進門的水實在太多,根本沒用。小腿以下整日浸在水中,半夜隨水流湧入家中的蛤蟆叫聲此起彼伏,牆面被水汽濡濕,牆角長起了青苔,偶爾低頭還能看到不知從何處漂來的浮萍。

門內積水漸成潭,門外路面變河面[4]。

我在這間屋子裡住著,整日里戰戰兢兢,如臨深淵,雷聲一響我的心就跟著房子一起顫。

好在這樣的日子很快結束了,因為房塌了。先是東面的牆上了一條縫,然後半面牆體整個掉落下來,連屋頂也被撕下一塊兒。

得虧我當時站在屋外。

住不得了住不得了,我依然記得當時我想立刻拔腿逃出這裡的衝動。我下定決心:哪怕租金貴一點,一定要找個不危及性命的房子。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店宅務規定,房屋倒塌或者火災燒毀,修理或重蓋期間,可以暫免租戶的房租。我的東西還能繼續放在這間只剩三面的房屋中,不用繳納房租[5]。

我重新開始找房子租。質量稍微好點兒的,年租金在二十貫左右。雖然家裡寄來的盤纏足夠,但一下子提高了四五倍,我還是有些肉疼。

剛逃離危房,又連日在大雨中奔波,不照鏡子我也知道自己此刻形容,必定像喪家之狗。

事實證明天將降好運於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這話一點兒不錯。經歷了暴雨、塌房之後,老天爺像是要給點兒補償,竟讓我遇到一間房,年租金十二貫,卻是二十貫往上的質量。

我立刻興沖沖地搬家。朋友們都來幫忙,同鄉得知後也派人送來賀禮,聽說他如今生意大的不得了。

新居地段優越,房屋整潔,家具舒適,稍加粉飾後,簡直像新落成一般。我又添了書桌、短榻、琴台、衣架,還買了幾竿翠竹,沿著牆根兒栽種。每逢三五之夜,竹影映上紗窗,宛如水墨畫。

我在這裡悠遊度日,或讀書,或臨帖,或獨自靜坐,或邀好友閒談,任秋冬春夏風依次從窗前吹過。

有一回房東路過門前,進來四處轉了轉,看我將房子打理得齊整,神情甚是滿意。

到了秋初,房東來收租,開口就是二十五貫,驚得我說不出一句話。他大約早就拿捏準了,知道我現在不會輕易搬家,才敢坐地起價。

看看四壁圖書與階下翠竹,我咬咬牙,吃了這個悶虧。朋友也替我氣憤,建議我去告他。官家曾下詔規定:房東不得在租戶添置器具及修整房屋後隨意加價[6]。

沒成想狀子還未寫好,我的房子就被沒收了。

因為我的房東是個官兒。本朝慣例,為官者可以用低價從店宅務租房。他租房後稍微抬高點兒價格轉租出去,依舊比市場價便宜。

官家曾下詔規定:官員租住的房子,必須是自己住,如被發現轉租給別人,立刻沒收[7]。

我再一次成了喪家之犬。

汴京城裡車船人馬,熙熙攘攘。為了租房我去過城西城北,轉過東門南門,汴京城可真大。

便宜的房產不過一年三四貫,高等住宅一個月就要幾十貫。這中間各種價位,各種質量,參差不齊,有我住得起的,有住不起的,有我喜愛的,也有嫌棄的。

我站在街口,惶惶不知所之。不知道下一個落腳點在哪裡,什麼樣。眼看科舉之期將近,心中的憂愁又添一層。

最終救我於水火的,竟還是我的同鄉。他女兒嫁給了朝中某位高官,此人名下房產極多,但朝廷規定,官員不得經商。於是高官把房產交給我這同鄉,由他負責出租。他們每天收的房錢足夠普通人一輩子的花銷[8]。

同鄉在他出租的眾多房產中,讓我挑選了一間質量尚可、租金中等、離貢院較近的房子。我得以順利考完科舉。

我的租房生涯隨著科舉放榜結束了。

這一次總算榜上有名,被分派到四川眉州做鹽官縣丞。聽說地方官有專門的官舍居住,再也不必為租房發愁。

只是這一去,就要憂心百姓的住房和生計了。

尾聲

京城作為天下政治經濟文化的樞紐,讓眾多人口蜂擁而至,既帶來了發展,也稀釋了資源。

享受京城的便利與繁華,就要承受與之相應的高昂代價。

便往後再過千年,大約也依舊如此。

來源:
[1]司馬光《貢院乞逐路取人狀》:「 國家用人之法,非進士及第者不得美官;非善為賦詩論策者不得及第;非遊學京師者不善為賦詩論策。以此之故,四方學者皆棄背鄉里,違去二親,老於京師,不復更歸。 」
[2]周密《齊東野語》卷十八:楊駙馬賜第清湖,巨珀當董宋臣領營建之事,遂拓四旁民居以廣之。其間最逼近者,莫如太學生方大猷之居。珀當意其必雄據,未易與語。一日,具禮物往訪之。方延入坐,珀當未敢有請,方遽雲:「 今日內轄相訪,得非以小屋近牆,欲得之否? 」珀當愕不復對,方徐曰:「 內轄意謂某太學生,必將梗化,所以先蒙見及,某便當首獻作倡。 」就案即書契與之。 … …自此擢第登朝,皆由此徑而梯焉。
[3]《宋會要輯稿》: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以雪寒,應店宅務賃屋者,免僦錢三日。
[4]梅堯臣《嘉佑二年七月九日大雨寄永叔內翰》:霹靂夜復作,蝦蟆尚聽鳴。輦道有白水,都人無陸行。浮萍何處來,青青繞我楹。連牆已壞破,屋賴支撐牢。
[5]言九林《宋人住的蛋殼,其實比紙更薄》:1010年的規定是:房屋倒塌或者被火燒毀,重新修蓋完畢之前,可以暫免租戶的房租。
[6]吳鉤《宋朝的廉租房制度堪稱完備》:大中祥符三年(1010)的一道法令說,「 賃官屋者如自備添修,店宅務無得旋添漱錢,如徙居者並聽拆隨。 」
[7]言九林《宋人住的蛋殼,其實比紙更薄》:景德元年(1004),宋真宗曾以詔書形式下達過一項禁令,「 應宣借舍屋,須的是正身居正 」,官員們「 宣借 」租住的房子必須是自己住,若被店宅務發現不是自己住,而是轉租給別人來做二房東,該房子須「 收管入官 」,也就是由店宅務重新收回。
[8]脫脫等《宋史》:(韋)淵陳乞恩數,帝詢太后家故例,賜田五十頃,房緡錢日二十千。

來源      博物館丨看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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