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不能謾罵最美女護士於鑫慧?

「最美抗疫女護士」把我們都騙了?

文:閒看銀瓶梅

前幾天《最美女護士翻車?為什麼要為難勇敢的女人》,

收到了相當多不同的聲音,有人甚至說原以為我三觀很正,原來是高看我了。

今天就講講,為什麼我們不能謾罵於鑫慧吧。

先講一個典故,叫「子貢贖人」和「子路受牛」——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典故來自《呂氏春秋》。原文翻譯如下——

魯國法律規定:如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有人出錢贖回來,事後可由國家報銷贖金。

孔子的學生子貢是土豪:一次他在國外旅行,順便響應國家號召,贖了一同胞回來。不差錢,事後他拒絕了國家給的贖金。

孔子知道消息後,深感失望,批評子貢說:唉,大錯特錯啊,從此不會再有人替魯國人贖身了。收了贖金,並不妨礙贖人是光輝事蹟,拒絕了贖金,就斷絕了其他人贖人的念想……

孔子的另一位學生子路救了一個落水者,人家送一頭牛謝他。子路窮,他一點也不客氣,馬上就收下了。

孔子知道後很高興,表揚子路說:你做得好,樹了一個好榜樣。從此這樣的救人的事情會更多。

前天,於鑫慧單位的回應出來了。

回應裡,說了4件事。1、她是單位的職工(儘管是勞務派遣);2、她先後在兩個隔離點,參與了非醫療志願服務50多天;3、她個人債務,在3月2日已償還(那時她正在武漢做志願者);4、她的婚戀屬個人事務,有法律管。
此前,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宣傳處負責人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一再否定於鑫慧不是醫療工作者——

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宣傳處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不是醫療工作者,也不是醫療衛生系統的。」紅星新聞記者追問,於鑫慧「不是醫療衛生系統」工作者,那是否有可能在私立民營醫院工作,該負責人再次進行了否認:「她不是公立醫院的(工作者),也不是民營醫院的,據我所知,她也沒有護士資格證。」

宣傳處負責人所言不攻自破。不知道,這位負責人,現在是何想法?會不會給於鑫慧一個道歉?

另外,於鑫慧確實畢業於衛校。

很多人認為,於鑫慧是一個賭徒,投機取巧。

我們看一張於鑫慧在隔離點工作的工作照。投機取巧?這「機」和「巧」,比隔離服還沉重吧。

當時的志願者,得穿這樣的防護服我作為武漢人,能感受到2月份武漢防疫的嚴重。怕自己記憶偏差,又查了一下資料。

如果大家還記得敲鑼女事件,敲鑼的時間是2.8日。我前同事張保平老師,看到敲鑼女視頻後,馬上和漢陽醫院的老總聯繫,敲鑼女母親住進病房的時間是2.9日晚上。

武漢導演常凱,病逝於2.14日。

那段時間,大家為敲鑼女、常凱一家的遭遇而心疼和震驚。

我們如果回過頭看看,2.10日-2.20日,正是疫情最緊張,大家最焦灼的時候。

於鑫慧是什麼時間出發來武漢?2.18日。在此之前,她得和武漢防疫指揮部聯繫,取得指揮部開出的通行證明,才能進入武漢。

於鑫慧下決心來武漢,到取得出行證明,需要多長時間?我們按3天計算吧。那麼,她是2.15日就決定來武漢,並付予實施。2.15日是哪一天?常凱導演因新冠去逝的第二天。如果大家健忘,可以想想常凱導演一家,遭遇的沒門之災(除了常凱導演在英國留學的兒子外,全家人在這次疫情中失去了生命)。

所以,大家可以排除於鑫慧投機取巧這一說法了。

如果大家仍然不知道那時候疫情有多嚴重,我作為武漢人再告訴大家。那段時間,正傳言新冠肺炎可以通過氣溶膠傳播,我在老家的數個親友一再叮囑我,千萬不要出門,而且要封閉所有門窗。

我住在10多層,我老家關心我的親友,一再叮囑我封閉所有門窗。

那時候,武漢的街上,除了了了幾輛志願者的車外供接送醫護人上下班,病患去醫院外,沒一輛車,如死城一般。

想想這些,我對於鑫慧冒著生命危險來武漢抗疫充滿了敬意和感激。

我前同事「斷十六狼」說了一個觀點,我很認同。

參與抗疫的人,人人是戰士,指控一名戰士配不配得上榮譽,得看在戰場有沒有貪生怕死?有沒有偷懶?有沒有當逃兵?業務能力如何,有沒有在物資緊張的的時候把口罩偷偷拎去給大姨家用……

扯戰場之外的事,都是變態。

於鑫慧身分造假很無恥嗎?不,木蘭從軍的時候不僅身分造假,性別也造假,不照樣名揚四海嗎?

一個24歲的小姑娘,沒有工作經驗,僅憑專業知識,就敢上戰場殺敵,難道不應該讓人覺得更加欽佩嗎?

學歷造假很可恥嗎?不,她造假又不是為了升官加爵,只是為了顯得專業對口(大學專業非護士),更容易「矇混過關」,達到上戰場救人的目的。這和花木蘭女扮男裝只是為了矇混過關入伍的膽略,有何區別?

至於她平時的人品如何、私生活如何,重不重要?遭一次雷劈你就知道了。雷劈的時候,有人來救你,你會不會問他——你有沒有借錢不還?你有沒有劈過腿?有啊,那你不配救我,你滾開,我要把救我的機會留給那些品德高尚的人。如一時疏忽,讓那些品德不高的人誤救了你,你會不會在事後痛哭流涕,以死換清白——我就是不讓你這種人救我,我受不了這種恥辱,我把命還給你。

我對網上指責於鑫慧私生活,包括她欠債的事情,我覺得挺無奈。

因為我也是這樣的人。

假如我有離婚的想法,接受採訪時,我哪怕在婚姻內,也會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我想找個醫生,我想找個護士,甚至我想找個當官的,有錢的。我的道德底線就只這麼高。

至於欠債被告上法院,告啊。我有錢就還啊。沒錢,我就賺錢還啊。從洋口醫院的回應看到,其實也就是一萬多塊錢嘛。

哪怕大家要指責她,也要想想,如果她不是被媒體說是最美護士,全網祝福,而是普通人,你會不會指責?

如果她是普通人,你不會去指責,只不過她做了志願者,被大家視為了英雄,你不能容忍英雄有污點,所以才指責。我覺得這是不對的。我得告訴你一個殘酷的事實,你所有的偶像,你所有認可的英雄,他們其實和你一樣,會吃飯,會脫掉褲子拉屎,會和異性XXOO。

不知道你會不會想:我的天呀,你這個英雄居然也做愛?

退一萬步說,於鑫慧確實德不配位。在你心裡,她的品德配不上她所獲得的榮譽。

那就回頭看看「子路受牛」或「子貢贖人」的典故。

如果你看了,我相信會和我一樣明白這樣一個道理——

哪怕是於鑫慧道德水準低下,哪怕是於鑫慧為了每天1000元錢的勞務而做志願者,這些都不妨礙她曾為武漢人拼過命。對於鑫慧的讚譽越多,對她的獎勵越多,她所獲得的東西越多,才會吸引更多的人成為她一樣的人。

如果只有道德模範,只有不欠錢的完人成為志願者,不顧生命危險抗疫才能獲得獎勵,請問,下次類似的事情發生時,那些想獲得榮譽和獎勵的人,想去做志願者時,是不是得先權衡:我是不是欠了別人錢,我是不是以前劈過腿?如果我欠過別人錢,劈過腿,哪怕是我做了志願者,也不能獲得榮譽,哪怕是獲得了榮譽,也會被網民的口水給淹死。

既然這樣,那還是算了吧。

請問,如果真是這樣,你覺得好嗎?

這樣的瘟疫,可不講政治的。這次是武漢,2003年非典是廣州和北京,誰知道下一次,會不會是你所生活的城市呢?

哪怕自私一點,也不能將於鑫慧這樣的人做志願者的路給堵死了。何況,人還得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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