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一個公門職位,你都不知道古人有多拼

文: 餘少鐳  

故事還得從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講起。

書中第二十四卷,紀大煙袋講了一個詭異的故事,他的本意,是要說「數皆前定」,也就是人的吉兇禍福是冥冥之中早就定好的,但故事裡卻有別的東西可掰一掰。

說乾隆三十五年,有一位翰林院編修,在某個場合碰到有人在扶乩,他就想趁機問一下自己的仕途。

翰林院編修,是禦用文人,正七品,幫皇帝起草文書或講話稿,記錄皇帝起居,有時也為皇家上課等。雖是榮燿無比,為舉國文人所艷羨,畢竟不是實職,權小祿薄,不如到外面當個小官,所以,翰林就想知道,自己在官場上還有沒有戲。

結果,乩仙給他的判詞是一首詩:

春風一笑手扶筇
桃李花開潑眼濃
好是尋香雙蛺蝶
粉牆才過巧相逢

筇音qióng,竹杖之意。整首詩看起來,就是很普通的賞春詩,一夜春風來,萬樹桃李開,兩隻想採花的蝴蝶,各自飛過牆頭,在花樹下碰到了一起。

就這?這乩仙也太糊弄人了吧,沒有一字提到仕途啊。

沒過多久,又一輪禦試,該翰林獲任外地某縣知縣之職。那些知道他扶乩的朋友都說,乩仙判詞第二句「桃李花開潑眼濃」應驗了,西晉時的著名才子、美男潘安,到河陽當縣令時,在全縣大栽花,後世就用「河陽一縣花」來比喻環境之美,也比喻縣官治理有政績。

很牽強是不是?別急,還有。

翰林外放當知縣,雖然品級不變,畢竟是好事,他的那些同事都上門相賀,卻發現他的守門人瘸著腳,拄著竹杖來開門。

為什麼會這樣?京官的僕人,最盼望的就是主人能外放為官,因為京中大官太多了,實在不好撈,一聽說主人獲選外地為知縣,這個守門人高興得從臺階上高高跳起,說:「我跟著發達了!」沒想到得意忘形,落地時崴了腳,只能拄著竹杖走路。

乩仙首句「春風一笑手扶筇」也應驗了。

過了幾天,還沒去赴任呢,翰林的熟人們就聽說,他一下子開除了兩個家僕。至於為什麼開除,他卻不說,好像難以啟齒的樣子。

喜歡八卦的人,哪朝哪代都一樣,很快就有人傳出消息來,說被翰林開除的那兩個家僕,都搶著想當守門人,無奈已有瘸腳的那個在,這兩人一咬牙,不約而同作出一個違背老祖宗的決定:把老婆獻出去。

那天晚上,兩僕人都把自己老婆打扮得很性感,一個準備了精美的點心,一個準備好一壺香茗,就想去勾引主人。黑暗之中,兩人摸索著走到書齋外面,撞到一起,手裡的點心和茶撒了一地。這下子計劃敗露,兩女人惱羞成怒,當場揪頭髮開撕,互罵對方為騷貨賤貨。

翰林得知,畢竟是家醜,也不想多追究,就把兩家僕人都趕走了。

果然,乩詩後兩句「好是尋香雙蛺蝶,粉牆才過巧相逢」也應驗了,你說神不神?

紀曉嵐也說:「此乩可謂靈鬼矣。然何以能前知此等事,終無理可推也。」太靈異了,實在沒有道理可講。

事還沒完。又有一個曾經在翰林家幹過針線活的女人出來八卦說,那兩個被趕走的僕人,確實想爭守門人之位,但一開始並沒想到犧牲老婆的色相,只是分別和另一個頗有心計的僕人商量,那狡猾的僕人對他們倆都說同樣的話:「捨不得妻子套不著郎,只能讓你老婆出馬才有戲,而且事不宜遲,今晚翰林爺獨自在書齋,機不可失。」結果,大型車禍現場就出現了。

而那兩個僕人被趕走後,這個狡猾的僕人又去給那個守門人——就是跛腳的那位下套,請他去某區逛妓院。跛腳守門人看穿了他的陰謀,假裝同意,並讓他先進去等,自己卻悄悄去向主人翰林爺告密。結果,狡猾的僕人在妓院裡被抓了個現行,也被趕走了。

最後紀曉嵐感概道:「一州縣官司閽(守門)耳,而此四人者,互相傾軋,至輾轉多方而不已……」

此時正是康乾盛世,朗朗乾坤,一個不入流的公門職位,竟導致四個僕人各出奇招,互相傾軋,甚至把自己老婆變成公門,劇情比宮鬥還精彩,為什麼?

作為一個高層官員,紀大煙袋這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了。他難道真的不知道,在大清,小小門官卻有大大的門包嗎?

門包是什麼?簡言之,清代官場陋規之一。

所謂陋規,就是官員在正常俸祿之外的收入,它位於「貪」和「廉」之間的灰色地帶,是得到最高一級默許的,半合法半公開的。比如下級官吏拜見上級,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這不算賄賂,而是表示對領導噓寒問暖。此外,每逢傳統佳節,或者官員生日,也都得「敬」。

那守門的又不是官員,也得「敬」嗎?

雖然不是官員,但你想拜見上級,給不給通報,通報時說不說好話,還不是守門的一句話的事?

所以,「門包」就出現了。

知縣雖然只是七品,是大清行政官員的最低一級,但他掌握一縣之生殺大權,在全縣百姓眼裡代表著朝廷,所以,求他辦事的當然不少,而要進縣太爺的門,沒給守門的門包,那也是萬萬不能的。

那麼,門包一般給多少?

看你要見的官員級別,以及你想辦的事大小而定。雍正三年起任湖南巡撫的布蘭泰,在上任的第二年曾上過一個奏摺,專門講門包的,說他到任半個月,來參見的官員共有18位,所收的門禮共216兩,平均每人12兩。

巡撫比知縣要高幾級,給巡撫守門人的門包平均12兩的話,給知縣的,平均應該在三四兩左右。從雍正到乾隆,門包均價肯定只漲不跌,四五兩最少。四五兩銀子是什麼概念?普通百姓之家,半年生活夠了。一個月就來十個想求知縣太爺的吧,守門的就可收四五十兩銀子,你說,值不值得把老婆獻出去?

只嫌老婆太少了,否則,有幾個獻幾個。

當然,說「門包」不雅,且易犯忌,徐珂編的清代筆記集《清稗類鈔》裡說:「凡致送門包於閽人,其緘封之紅簽,輒書『門敬』二字,或曰『門禮』。」

不管如何,比「意思意思」還是有文化多了。

《清稗類鈔》裡專門提到門包,還有一說法,「門包之陋規,與二百六十八年之國祚相始終」,門包這種陋規,竟然跟大清268年的國運始終有關,因為,它是從吳三桂開始的:

吳三桂之出關乞師,欲求見攝政王多爾袞而不可得,乃以重資賂其左右,始開門接見,其後遂成為陋規,牢不可破。

當然這也只是一說而已。清代顧炎武在《日知錄·閽人》中引《後漢書·梁冀傳》說:「『冀壽共乘輦車,遊觀第內。鳴鐘吹管,或連繼日夜。客到門不得通,皆請謝門者,門者累千金。』今日所謂門包,殆昉(始)於此。」

東漢梁冀專權時,想拜見他的人太多了,他的門人幾天之內就收到「累千金」,這算不算最早的收門包記載,可能只有歷史學家和知道。

不過,既然提到「始」,《清稗類鈔》中也說到「終」,更有意思:

及宣統辛亥八月十九日之前,武漢起事,時楊洪勝等謀變,為武昌府某所詗知,謁鄂督瑞莘儒制軍澄,將密告之。時值深夜,閽人索特別門包,某謂此何時,此何事,尚可循曩例乎?閽人不得已,始通報。事為瑞所聞,大斥之。及楊等破獲,閽人猶向索賞犒。

說辛亥革命前,楊洪勝(湖北新軍第八鎮列兵,時為革命黨運送軍火)等人密謀起事時,被武昌府某官吏偵知,半夜跑去向湖廣總督瑞莘儒告密,瑞的守門人竟也向他索要門包,告密者怒了,說都什麼時候了,還要行這慣例?守門人不得已才向瑞通報,也被他大訓了一頓。等到楊洪勝等革命黨被抓獲,那守門人還向那官吏索要賞錢。

《清稗類鈔》講到這裡,撂了一句挺狠的話:「或謂本朝之得國以門包,其失國亦以門包,可謂奇矣。

說奇,倒也不奇,清如是,明又何嘗不如是。據不知道靠不靠譜的野史記載,朱元璋加入郭子興義軍後,曾在一次戰鬥中被元兵抓獲,幸得他身上藏有二錢碎銀,賄賂了押送他的元兵,這才逃得一命。此後朱對貪官污吏深惡痛絕,鐵腕反腐,卻收效甚微,最後大明亡於大順農民軍,究其根源,不也是貪腐成風所致乎?

所以,別為康乾盛世有這麼多人爭一個公門職位而作友邦驚詫論,他們既是在爭飯碗,也是在為「國祚」努力奮鬥呢。

來源 現代聊齋餘少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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